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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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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洋  王长泽 《中国外汇》2023,(19):62-64
<正>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试点推出以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从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宣传引导、提升服务质效三方面入手,推动试点政策落实落细,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5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北京市、广东省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试点(下称“试点”)。6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下称“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点)》(下称《试点规定》),广东成为首批开展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业务(下称“试点业务”)的地区。  相似文献   

2.
“最是一年春好处”,2019年3月,《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9)7号,下称“7号文”)出台。一时间,中外资银行资金管理部经理和企业资金管理负责人的微信被刷屏。“政策的每一次调整对于银行和企业来说,都蕴含着新机遇。”汇丰中国环球资金管理部总经理朱家栋如是说。  相似文献   

3.
刘洋 《中国外汇》2023,(13):66-67
<正>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进一步降低企业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成本,提升跨境资金运用便利化水平,未来建议就相关业务场景所涉政策细节予以进一步明确。近年来,随着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稳步推进和中企“走出去”步伐的加快,企业对跨境资金运营管理便利化的诉求随之增加。2021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北京、深圳开展首批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显著提升了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统筹使用效率。  相似文献   

4.
汪征 《中国外汇》2015,(1):26-31
本外币跨境资金政策应尽量统一、兼容。市场主体理想的资金归集是对多币种资金进行统一归集管理,因此,在同一框架内,本外币政策不应存在显著差异。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正在全国稳健开展。其中,人民币作为多币种框架中的一个币种,被企业广泛应用。2014年11月出台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4〕324号,下称324号文),明确了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管理要求,但与现行的《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行)》  相似文献   

5.
陈光 《中国外汇》2022,(12):34-35
<正>通过参与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业务,通用技术财务公司提高了跨国公司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进一步简化了业务办理手续,扩大了池内资金使用范围,为集团跨境资金管理带来多项政策红利。一直以来,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并行发展,满足了不同类型企业集团跨境资金管理的需要。  相似文献   

6.
《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9)7号,以下简称“7号文”)发布之后,《中国外汇》记者在北京、上海和广东地区做了调研。作为跨国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第一批试点地区,三地在多年的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取得了不错的成效。7号文实施后,三地的银行和企业反响热烈,认为新政提升了跨境贸易和投融资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优化、完善了业务模式与账户功能,增强了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并以扩大跨境投融资等资本项下交易的便利性为切入点,提升了资本项目的可兑换水平。  相似文献   

7.
李焱 《投资北京》2013,(8):70-72
云集了北京市三分之二以上跨国公司总部的北京CBD,通过跨国公司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将逐步成为跨国公司外汇资金业务结算中心,加速北京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步伐。汇改加速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为进一步促进跨国公司投资便利化进程,2012年底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北京、上海就跨国公司总部开展全球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进行改革试点,吸引跨国公司总部在中国设立全球性资金结算中心,推动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在北京、上海落地。  相似文献   

8.
国家外汇管理局自2012年12月以来,先后在全国开展了多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本着尊重市场需求的原则,已取得明显成效。大幅降低了企业的财务成本,促进了产业结构升级,实体经济受益显著。但是,跨国公司外汇资金的集中运营引起大量的跨境资金流动,也给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和风险控制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考验。跨国公司施行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的风险也需要进一步探究。  相似文献   

9.
机构动态     
《大众理财顾问》2013,(10):14-15
汇丰中国:首家开展人民币跨境双向借款业务的外资银行汇丰中国昆山支行已为某著名中国台资企业开立了"跨境人民币借放款主账户",协助该公司获批总计14.9亿元的人民币跨境双向借款额度,并已完成首笔借款,向其境外关联公司借得1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支持其在"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内的业务发展。这是自该试验区获批开展一系列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以来,首笔由外资银行完成的此类业务。汇丰中国行长兼行政总裁黄碧娟表示:"昆山的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将进一步促进人民币双向跨境流动,提升人民币在离岸市场的使用。人民币跨境双向借款有助于企业更充分、灵活地运用境内外人民币资金,实现集团内人民币资金的优化配置,减少外部借款,提高资金回报。  相似文献   

10.
作为在华投资最多的国际金融机构,汇丰自1865年成立以来,一直植根中国,从未间断过服务中国内地市场。汇丰一直以来积极支持中国金融改革和资本市场开放,是首批在上海自贸区参与各项金融试点的银行之一,率先推出了人民币跨境资金池、跨境资金集中管理等产品和服务;在运用数字技术方面也处于领先地位;此外,汇丰已连续十年蝉联《亚洲货币》杂志“最佳全球人民币产品和服务提供商”。  相似文献   

11.
聂孟楷 《中国外汇》2014,(24):60-61
11月,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发布《关于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4]324号,下称324号文),将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推广至全国,即在中国,符合条件的跨国企业集团都可以向银行申请办理人民币跨境资金池业务。人民币跨境资金池业务将拥有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相似文献   

12.
目前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外汇管理存在的最大问题之一,是管理手段和方式的相对滞后,不仅统计口径较小,且没有相应的业务系统支持,所有监管都靠银行、企业事后报送纸质报表实现,从而导致该项下的资金流动基本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如果不改变这种统计监测现状,不论是在现行政策框架下还是政策有了进一步突破,政策的有效性都将大打折扣。因此,亟需建立、健全跨国公司跨境资金运营统计监测体系,借助技术手段实现该项下资金流动的“情况明、数据准”。  相似文献   

13.
在跨境信贷业务方面,《2020年版指引》对现行外债管理政策中部分内容进行了突破和优化,简化了跨境担保业务登记管理流程,同时首次将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纳入指引。2017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及相关部门出台了多项涉及跨境信贷业务的法规,包括调整全口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外债和内保外贷注销登记下放至银行办理等,对跨境信贷业务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改革。  相似文献   

14.
《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9)7号,下称“7号文”)一出台,就引发了市场的“震动”,无论是在华跨国公司,还是本土企业,都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多家企业表示,7号文是继《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5)36号,下称“36号文”)之后外汇局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重大举措。7号文的推进实施,对跨国公司全球资金集中管理意义重大,将大大促进企业贸易投资的便利化。  相似文献   

15.
刘薇 《中国外汇》2019,(14):14-15
由于本币与外币跨境资金流动对国家经济影响的方式不同,一直以来,本币和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都是分开设立,归口不同部门管理。近期,外汇局下发了《跨国企业集团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9)7号,下称“7号文”),首次提出“国内资金主账户帀种不设限制,该账户为多币种(含人民币)账户”,传达出未来跨境资金本外币并轨管理的趋势,市场对此也寄予厚望。  相似文献   

16.
2002年,汇丰在中国内地开设了首间"卓越理财"中心。10年后的今天,汇丰中国零售银行及财富管理业务正在通过汇丰中国内地的110多家网点为客户提供服务。在过去10年里,作为中国内地最大的外资银行,汇丰对本地客户群体的认识以及财富管理理念经历了怎样的转变?2012  相似文献   

17.
左嘉 《中国外汇》2013,(12):24-27
集中收付汇的各类方案,尤其是净额结算方案,在带给企业显著效益的同时,也对企业自身的管理、系统及操作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2年9月起开展的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首次允许境内经批准的企业开展经常项下的集中收/付汇(包括轧差)结算,帮助跨国公司探索、创新交易模式,以解决传统收/付汇方式中的各类问题,增强交易效率,降低交易及资金  相似文献   

18.
王国建 《中国外汇》2022,(19):38-39
<正>面对跨国公司的跨境资金运用需求,外汇局推动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框架从起步到完善,不断提升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切实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吸引了大量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当前,尽管全球产业链、供应链进入新一轮重构,但决定全球供应链格局的核心逻辑并没有改变,中国已经成为并将继续是跨国公司全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满足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的需求,外汇局持续优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不断便利跨国公司跨境资金运用。  相似文献   

19.
资讯     
《中国外汇》2014,(9):10-11
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发布通知,决定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行)》,在前期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的改革试点。改革试点的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创新跨国公司账户体系,允许跨国公司同时或单独开立国内、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用以集中管理境内外成员企业外汇资金,开展资金集中收付汇、轧差净额结算,  相似文献   

20.
金融·资本     
《中国传媒科技》2014,(23):74-75
据21世纪经济报道11月7日报道,央行近日发布《关于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这意味着率先在上海自贸区试点的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正式扩展至全国。 之前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获准在上海自贸区内试点,要求集团境内资金池的牵头企业是自贸区注册企业。此次央行下发该通知,将这项业务推广到全国范围,达到一定要求的跨国企业集团,例如企业在岸和离岸的实体规模、运营时间等达标,在经过人民银行备案之后均可开展。对于资金池内的资金使用范围,要求账户内资金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购买理财产品等投资性活动。跨国企业集团在境内只可设立一个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如因业务发展需要,确需设立多个资金池,应向人民银行总行备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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