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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木材加工业微观层面的面板数据,基于OP法、ACF-OP法及LTFP的测算方法来计算木材加工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研究出口企业与内销企业生产率之间的关系以及中国木材加工业是否存在“生产率悖论”的现象。通过构建双向固定效应模型进而对中国木材加工企业全要素生产率与出口规模进行回归分析,并采用经济政策不确定性作为中国木材加工企业全要素生产率与出口规模之间的调节变量深入研究二者变量间的影响机制。研究结果表明:(1)1998—2013年中国木材加工企业中出口企业数量远小于内销企业,且1998—2011年木材加工企业不存在“生产率悖论”现象,中国木材加工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对企业出口规模具有促进作用;(2)在经济政策不确定性上升的情况下,中国木材加工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对企业出口规模的正向影响更显著;(3)企业规模、企业盈利情况及企业资本密集度均为中国木材加工企业出口规模的正向影响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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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第一手的木材加工企业调查数据,应用规模报酬不变情况下成本效率数据包络分析(DEA)方法,测算各地区木材加工企业成本效率。测算结果表明,平原林区木材加工业成本效率最高,从而验证了平原林区木材加工业具有综合比较优势的经济假说。进而基于Tobit回归模型,分析企业成本效率差异的原因。回归结果显示,建厂时间、所有制性质、产品种类和原材料来源对企业成本效率具有显著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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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加工企业规模结构及经济性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认识木材加工企业的规模以及效率问题,对产业政策制定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以2004年山东省经济普查数据为基础,运用统计分析、比较分析等手段,对山东木材加工工业的规模结构、影响因素以及规模经济性展开了讨论。认为:木材加工业企业规模受技术进步、资源和市场以及政策影响;在当前条件下,木材加工业具有企业规模小、集中度低的特征,产业发展更倾向于通过外部规模经济途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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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区的木材加工业虽具有一定的规模和水平,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本篇文章主要通过龙潭区木材加工企业现状和加工企业存在的问题以及市场前景分析来讲述带领龙潭区林木加工企业走出困境的方法和相应的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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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林业产业中,木材加工业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在当前人们呼吁大幅度调减木材产量的背景下,做好木材加工产业经济分析、加快加工产业发展等是企业实现最大化经济效益的必要途径。以杨树为例,首先对杨树加工产业进行经济分析,然后提出相应的发展策略,希望能够推动木材加工产业的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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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经济问题》2021,(3)
基于2014年《全国私营企业调查数据》提供的"放管服"改革评价信息的数据以及10 991家木材加工企业的数据,采用Tobit模型和OLS回归方法,评估了"放管服"改革对木材加工企业出口参与和出口额的影响。结果表明:"放管服"改革滞后地区的木材加工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改革先进地区能显著地促进出口企业的出口规模扩张;"放管服"改革通过改进生产效率和减少寻租行为对木材加工企业的出口参与和出口额产生间接的促进效应;木材加工及木家具制造企业、小规模企业、内资民营企业、运营能力弱企业和东部企业更可能因地区"放管服"改革滞后被挤出国内市场。因此,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快"放管服"改革步伐,加快化解林业生产经营领域的体制机制障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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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加工企业数量的集中和分工的发展确认了江苏省木材加工业集群,用两种系数指标测算了木材加工业的集群,通过对基尼系数和集中度指数的分析,了解江苏省木材加工业的集群及其变化,从内部经济性和外部经济性两个角度,对集群形成的基础和动力进行了描述,产业集群绩效变化反映了产业结构变化,这种变化受到外部性因素变动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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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木材加工产业集群与区域经济增长实证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选取山东省木材加工产业1999~2008年有关数据,对山东省木材加工产业集群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木材加工产业集群规模的增加会带动山东经济增长,而经济增长又会导致集群规模进一步扩大;进一步的研究证明,区域经济增长对木材加工产业集群的推动力要大于集群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总体而言,二者存在双向互动关系且集群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有待提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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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依据竞争力的相关理论和在木材加工业相关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嘉善木材加工业的竞争力影响因素和发展优劣势进行分析,借助德尔菲法构建了嘉善木材加工企业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然后运用多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对其进行评价。最后通过浙江省裕华木业的实证分析,验证了评价指标体系及模型的可行性和实用性,为嘉善县木材加工企业衡量自身竞争力水平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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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经济问题》2013,(5)
用信任、关系承诺和依赖性3个维度作为衡量木材加工业供应链伙伴关系的调查指标,对福建省莆田市70家木材加工业供应链企业的性质、企业参与木材加工业供应链的情况、企业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更加偏好信任的企业类型以及木材加工业供应链的伙伴关系进行问卷调查。调查结果表明:不少原木材或木制品流通企业开始走上了工贸结合的道路,绝大多数被调查企业既有上游供应商也有下游厂商或经销商,一半的企业更加信任供应链上游企业;在木材加工业供应链中,多数企业对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信任度较高、关系承诺较好,多数企业认为通过建立供应链伙伴关系能实现双方共赢但倾向于有更好的供应商或厂商时选择更换。因此,建议在木材加工供应链伙伴企业间,建立以木材行业协会为纽带的信任机制,建立以核心企业为中心的长期合作关系,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促进木材加工业供应链伙伴间的信息共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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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多元化战略是中国对外贸易发展的基本战略之一,营商环境优化是从制度改革层面提升中国企业国际竞争优势的重要探索。文章基于地级市营商环境观测数据和木材加工企业2008—2016年的非平衡面板数据,采用系统GMM等方法,评估营商环境对样本企业出口多元化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1)营商环境对木材加工企业出口多元化具有显著正面效应,区域营商环境每提升1个单位,木材加工企业出口产品和市场多元化水平可分别提升1.5176个单位和10.9525个单位。(2)异质性检验发现,营商环境对木制品及木家具制造企业、规模较小企业、运营能力较弱企业和东部地区企业出口多元化正面效应强于其他类型企业。(3)影响机制检验发现,区域营商环境优化通过促进技术创新、降低经营成本而提升木材加工企业出口多元化水平。相比现有文献,文章使用的数据更利于评估营商环境影响企业出口多元化的真实效应,补充了营商环境优化助推出口多元化战略的微观证据,完善了营商环境对企业出口多元化的影响机制。基于研究结论,提出政策启示:加快推进林业领域营商环境优化进程;继续推动地方政府深化营商环境优化工作;重视不同类型企业对营商环境的差异化诉求;夯实激励木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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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针对一些研究从劳动力要素拥挤得出包括木材加工业在内的"中国劳动密集型产业集聚过度"的观点提出了质疑,并从单要素投入和多要素投入对比分析了木材加工业的生产效率。对比结果显示:(1)若只考虑劳动力要素,木材加工业的确表现出集聚过度"症状"——劳动边际产出下降;(2)若考虑资本、中间投入品、劳动力等更多要素投入,则可发现在目前的集聚水平下大部分企业仍然处于规模报酬递增区间。文章认为,劳动力要素拥挤的表象掩盖了大部分企业依然处于规模经济区间的事实,而这又恰恰是企业集聚不愿转移的原因。根据研究结论,提出改变以行政手段推进产业转移,代之以通过集聚实现木材加工业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转型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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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政策是政府对经济干预的主要手段之一。制定适当的产业政策需要对产业状况进行分析。分析我国林产工业布局、林产工业产业结构、规模经济的现状表明:我国林产工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南方集体林区和无林少林地区的木材和加工产品的供给明显上升,东北国有林区所占比重下降;林产工业企业总体数量变化不大,但各产业部门的企业数量变化较大;比较劳动生产率最好的为林机制造及修理业、林产化工业;林产工业总体存在生产能力利用不足、产业集中度不够、企业规模不经济。在分析基础上,从林业税收与扶持、改组改制、技术、原料基地、劳动就业、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等方面提出了产业政策建议。考虑到产业素质,林产化工、木材加工应作为主导产业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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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2000-2016年数据,使用国际市场占有率、贸易竞争力指数和相对贸易优势指数对2016年木材加工业进出口总额排名前13的国家进行比较分析,并运用熵权法综合评价中国木材加工业国际竞争力。结果表明:使用熵权法比仅使用单个指标对中国木材加工业国际竞争力进行评价更加准确。中国木材加工业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同时也面临着许多威胁:印度尼西亚等东南亚国家的成本优势日益突出;国际分工日益细化,而中国的木材加工业仍然处于初级加工阶段,产业增加值低,使得中国木材加工业国际竞争力逐渐下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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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可变规模报酬假设下的DEA模型对2002—2012年的中国木材加工业投入产出的技术效率值、纯技术效率值、规模效率值进行测算,并运用差额分析和敏感度分析对投入产出变量进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近年来中国木材加工业技术效率水平总体不高,大部分年份木材加工业的纯技术效率高于规模效率,较低的规模效率是导致技术效率不高的主要原因;木材加工业的资金投入水平较劳动力投入水平更为合理。因此,实现中国木材加工业的规模化发展是提高木材加工业投入产出效率的关键所在。此外,提高劳动者素质,优化劳动力投入水平对木材加工业的发展也很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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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木材经营加工产业发展面临诸多制度瓶颈,主要表现为林业行政部门在实施木材经营加工许可制度时存在扩大管制地理空间、压缩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市场空间、随意设定行政许可有效期和年检等问题。这些问题增加了木材经营加工业主的直接经济负担和间接成本,给行政部门制造了可能的腐败空间,并压制了木材经营加工产业发展活力。要发展木材经营加工产业,最优选择是取消木材经营加工许可制度,因为木材经营加工许可制度功能定位不明,不具正当性,且取消木材经营加工许可制度不会危及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木材经营加工产业的次优选择是全面规范木材经营加工许可制度,包括严格控制地理空间范围、简化木材经营加工许可申请材料、取消年检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