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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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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熊进光 《企业经济》2003,(11):189-190
自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1、15)(以下简称《通知》)以来,股民状告上市公司要求损害赔偿的案件日益增多,银广厦、红光实业等公司均因虚假披露信息而受到股东的起诉。从各地人民法院对案件审理的情况来看,在涉及虚假陈述行为的界定、责任主体范围与责任形式、因果关系与过错的认定、赔偿金额的确定等方面仍存在许多难点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的审判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1月9日发布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  相似文献   

2.
随着国内上市公司会汁信息失真现象的不断涌现.社会各界已不再满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相关责任人仅被处以行政和刑事处罚,他们认为有关方面还应承担民事责任。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民事赔偿制度真正开始落实。尽管如此.笔者认为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制度还存在理论上的不足,其具体原则之问也存在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  相似文献   

3.
2002年1月15日,最高法院下发《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给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开了个“小门”。2003年1月9日,最高法院又发布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该规定对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适用范围、前置  相似文献   

4.
会计师事务所的民事赔偿责任一直是我国资本市场关注的重大议题。2022年1月新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对证券虚假陈述行为的民事赔偿责任,尤其是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审计业务的民事赔偿责任,进行了系统的修改和完善。本文通过比较新旧司法解释规定和《证券法》等,从取消前置程序的影响、民事责任范围扩大、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审计免责情形、赔偿损失计算方法等五个方面,全面解析会计师事务所民事赔偿责任的新变化,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5.
20 0 3年 1月 9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标志着我国司法权正式介入了保护证券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领域 ,使投资者可以针对虚假陈述的不法侵权行为提起民事诉讼获得民事赔偿。这必将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产生强大的震撼作用 ,从而有效遏制当前日益严重的会计信息造假行为。本文以《侵权行为法》为基点 ,结合相关法律规定 ,对审计项目责任人认定及其责任分担进行研究 ,以期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能有所借鉴 ,减少执业风险。一、上市公司会计虚假…  相似文献   

6.
从1996年四川德阳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案标志着中国注册会计师第一轮诉讼浪潮开始,到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1.9规定》)标志着我国证券民事赔偿制度真正进入司法实践阶段,这期间关于注册会计师对第三方民事责任问题的讨论从未间断过,至今在会计界和法律界之间仍存在分歧,  相似文献   

7.
虚假陈述与投资损失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存在,应如何认定?这是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中公认的难点问题。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第18、19条针对上述问题,借鉴成熟证券市场的做法,  相似文献   

8.
目前,我国关于证券侵权行为方面的法律条文主要有四个:(1)2001年9月21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及证券民事赔偿案件暂不予受理的通知》;(2)2002年1月15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3)2002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推行法务会计势在必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我国的会计改革工作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在会计实践中仍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特别是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一直困扰着会计界,由此引发的诉讼案件愈演愈烈,渤海集团公司、红光实业、琼民源、东方锅炉等纷纷被推上了诉讼舞台。我国正面临着虚假会计信息的诉讼高潮,由此引发的的法律问题已经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成为会计界亟待解决的问题。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详细规定了证券市场上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制度,对当前日益严重的会计信息造假行为…  相似文献   

10.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月9日公布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新规定的出台无疑拉开了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中民事诉讼的帷幕,在此之前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无法可依的历史到此结束。可以想象,随着资本市场民事诉讼案件的增多,在案件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法务会计师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1.
张蕊 《广西会计》2003,(12):3-4
随着涉及到与上市公司做假有关的注册会计师法律诉讼的愈演愈烈 ,如何建立和健全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 ,已引起了政府、证监会、法律界与会计界的高度关注。继《公司法》、《证券法》、《注册会计师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后 ,最高人民法院于 2 0 0 3年 1月 9日颁布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1 9规定》) ,使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得到了进一步的明确。然而 ,就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仍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规范 ,如相关的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问题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认定机构…  相似文献   

12.
在审计侵权民事诉讼中,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认定采取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会计师事务所需就其不存在过错进行举证证明,因此,在此类案件中诉讼时效制度安排尤其重要。本文在分析美国、英国、日本、韩国、德国等多个国家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民事责任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对于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提出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民事责任案件(特别是影响巨大的证券审计业务民事责任案件)设置特殊诉讼时效制度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3.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1.9规定》)第十八、十九条对因果关系的认定采用了信赖推定原则,即只要投资人买入的是与虚假陈述直接关联的证券,而且是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后、揭露日(或更正日)前买入并造成损失的,法院即可判定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除非被告能举出反证。这实际上意味着法院推定在上述期间买卖证券并遭受损失的所有投资者都受到会计信息虚假陈述的影响,因而免除了他们证明因果关系存在的举  相似文献   

14.
2006年1月1日,新的《证券法》生效。但是新的《证券法》在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方面没有做出任何突破。就目前情况而言,广大投资者仍然只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月9日出台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确定的诉讼条件提起诉讼《。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投资人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依据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若干规定》第六条同时规定:投资人提起…  相似文献   

15.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1.9规定》)第十八、十九条对因果关系的认定采用了信赖推定原则,即只要投资人买入的是与虚假陈述直接关联的证券,而且是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后、揭露日(或更正日)前买入并造成损失的,法院即可判定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除非被告能举出反证。这实际上意味着  相似文献   

16.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是我国仅有的对因果关系认定作出明确规定的法律文件,具有开立法先河的意义。但该规定混淆了因果关系的不同层次,并不恰当地限制赔偿权利人和赔偿范围,不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对证券欺诈侵权案件中因果关系的认定,在理论上必须合理区分原因关系的不同层次,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既要考虑证券交易的特殊性给交易主体带来的举证困难,又要给信息披露义务人留下合理的免责空间,通过逻辑严密的规则,实现各方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17.
赵勇 《湖南审计》2002,(3):32-32
2002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法院将会受理在证券市场由于虚假陈述而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此举将在制裁目前证券市场存在的许多民事侵权行为和保护中小投资合法权益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有利于推动我国证券市场的法治化进程。  相似文献   

18.
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在本质上是一种特殊商品;现阶段在审理注册会计师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时,判断审计报告真实性的现实标准只能是"法律真实"而不是"客观真实",会计、审计标准是衡量法律真实的直接依据;对审计报告"重大事件"的认定应优先采用"投资者决策标准";审计报告虚假陈述包括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和不正当披露四种形式;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的性质应为侵权责任,归责原则适用于过错推定原则;在认定注册会计师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因果关系时,既科学又符合现实的方法是:信赖推定与事实推定相结合;同时,要建立完善的应对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的措施。  相似文献   

19.
吴徐群 《财会通讯》2007,(12):85-86
一、《规定》的条文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虚假陈述民事赔偿中的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作出了法律区分,完善了审计业务及其后果的法律责任界定,使我国证券侵权法律制度同国际保持一致。该规定在承继、整合和矫正既往司法解释的基础上,明确了侵权责任产生的根本原因;明确了利害关系人的范围;承认独立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统一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和举证责任倒置分配模式;明确此类诉讼的条件和诉讼主体列置等程序规定;明确区分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补充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具体情形;  相似文献   

20.
在2019年新修订《证券法》实施的背景下,会计师事务所在证券虚假陈述中承担审计侵权责任的风险陡然上升,其责任认定机制急需明确。本文基于《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实施,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认为,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信息披露辅助人,提供的是合理保证而非绝对保证;然后在采用“二分法”厘清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行为标准的基础上对其过错类型进行区分,并强调在界定会计师事务所责任承担形态时慎用连带责任,做到过责相当。同时,应认识到巨额侵权赔偿责任并非唯一激励机制,应注重做好行业风险防范、完善职业责任保险制度、优化声誉机制,以有效激励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履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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