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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UCP500》主要内容剖析系列文章中的最后一篇。文中对信用证方式下银行审单的范围、标准和要求、时限等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并对银行议付的做法和性质以及银行拒绝接受单据的规定进行了论述。国际商会这些关于审单和付款规定,关系到进出口商的切身利益,作者对实际业务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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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用案例分析和比较的研究方法,根据UCP500以及ISBP的相关规定,就信用证下银行应承担的审单责任问题进行了探讨,试图解决实务中就银行应承担的审单责任所产生的一些质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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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CP500实施以后,-些银行错误地解释和应用UCP=500的部分条文,在银行实务中出现大量争议.为此,国际商会对UCP500进行再次修订,并于2007年7月1日正式生效,这就是国际商会的第600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惯例>,简称LCP600.LICP60O对银行的审单标准做出新的规定.由于银行审单是信用证流转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而审单标准是银行审单必须遵循的规范,因此对UCP600审单标准进行分析和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UCP600对UCP500审单标准的修改
1、银行审单标准之---对"相符"与"一致"的修改审单标准的修改对银行审单的影响极为重大,这是UCP600对UCP500最为重要的-项内容修改.UCP500第13条a款规定:‘银行必须合理谨慎地审核信用证规定的一切单据,以便确定这些单据表面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合"."单据之间表面不一致,即视为表面与信用证条款不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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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贸:销售与市场营销培训》2019,(17)
信用证实务中,由于国内外各银行收费项目和标准不一,国际惯例对于费用的具体规定也无法面面俱到,信用证业务实践中关于费用的争议层出不穷。本文立足于银行审单与信用证业务实践,归纳总结了关于费用的一些常见问题,并列举了银行审单实务中发生的几个产生费用纠纷的案例进行深度解析,以期起到指导实践、防范风险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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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信用证开证行的独立拒付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开证行在审单过程中,发现单据存在瑕疵,应根据UCP500的规定予以拒付.开证行在审单过程中联系申请人并不意味申请人有拒付权.据UCP500的规定,拒付权是开证银行的权利,拒付权应由银行独立行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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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提单是国际结算中的一个重要单据,填制是否正确直接影响到出口商的收汇安全。本文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有关规定及银行审单标准,对提单的抬头与背书、装运港和卸货港、装船批注、签署四个填制关键点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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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的处理方法与含糊的认定标准——对UCP600非单据化条件规定的置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的规定及其适用银行审单中存在一个如何处理非单据化条件的问题。UCP500在保留UCP400关于审核单据标准内容的基础上,涉及了非单据条件的处理,即如果信用证中含有某些条件而未列明须提交与之相符的单据,银行将认为未列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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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信用证结算的审单原则,通常要求单证“严格一致”。在具体的银行结算业务和外贸出口实践中,“严格一致”是不是唯一的审单原则?在理论上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对国内商业银行和外贸企业在入世后积极主动地规避国际结算风险、保障收汇安全有着不言而喻的实际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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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根据自己的审单实践和经验,整理了10例审单中常见问题,供从事外贸业务的同行参考。1.APPLICANT BANK(申请人银行)≠ISSUINGBANK(开证银行)。前者是一份信用证上申请人的帐户银行,后者是开出此份信用证的银行。通过SW IFT(环球银行电信协会)开出的信用证,开证行的表示方法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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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集约化”“信息化”“规范化”和“专业化”为目标的海关通关作业改革,在海关系统建立起了“电子审单”、“人工审单”和“现场接单审核”三位一体的审单作业系统。在这种模式下.申报人采用电子数据向海关进行申报.虽然通过了电子审单但有不少报关单因不符合专业化审单要求被多次退回修改.或因此进行外转查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通关效率增加了企业的通关成本。因此电子申报应尽量满足海关专业化审单要求,而不只是仅满足电子审单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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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支付方式在近几十年的使用当中为国际贸易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在实践操作当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本文意在探讨银行如何把握好审单原则以减少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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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CP600较UCP500有了很大的改动。贸易企业在单证实务中的制单、审单、交单各环节中应注意UCP600规则中的新规定,减少企业被拒付的风险。本文对贸易企业如何正确掌握UCP600新增的相符交单条款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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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安平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9(1):43-46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未能确定判断非单据化条款的标准,各国法院判例决定了非单据化条款的不同法律效力。通过比较统一惯例和各国法院判例的不同观点,分析非单据化条款的法律成因,认为非单据化条款的法律效力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银行审单和外贸实践中应该对此采取谨慎的态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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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集约化""信息化""规范化"和"专业化"为目标的海关通关作业改革,在海关系统建立起了"电子审单"、"人工审单"和"现场接单审核"三位一体的审单作业系统.在这种模式下,申报人采用电子数据向海关进行申报,虽然通过了电子审单,但有不少报关单因不符合专业化审单要求被多次退回修改,或因此进行外转查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通关效率,增加了企业的通关成本.因此,电子申报应尽量满足海关专业化审单要求,而不只是仅满足电子审单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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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日益提高,对外贸易业务实现了高速增长。作为国际贸易中一种重要的支付方式,信用证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虽然国际商会发行了一系列的出版物,用以统一和规范信用证单据的审核,但由于各国对《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的理解及各国银行审单标准的不统一,在实务中对于不符点单据出现了大量争议乃至诉讼。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