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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周湘英 《绿色财会》2003,(12):17-18
一、我省现行育林基金会计核算体系 我省现行育林基金会计核算制度始于八十年代初,其核算内容包括从木材销售收入中提取征收的育林基金以及林业保护建设费、森林植物检疫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作为林业部门的预算外资金,多年来育林基金管理实行专账核算、专户管理、部门汇总的核算制度,其平衡等式为:资金来源=资金占用.资金来源类设置的一级会计科目有九个,为:固定基金、拨入育林基金、育林基金收入、所属上缴育林基金、应付款、借入周转金、营林借款、育林借款基金、应付育林借款;资金占用类设置的一级会计科目有十五个,为:固定资产、拨出育林基金、育林基金支出、营林借款支出、已缴上级育林基金、返回国营采育场育林基金、返回国营林场育林基金、应收款、借出周转金、应收育林借款、应收营林借款、银行存款、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库存物资.核算报表包括:①育林基金资金平衡表,全面反映林业预算外资金来源及运用情况;②育林基金收入明细表,具体反映基金、收费项目收入及其它收入;③育林基金征缴情况分析表,按各级征收分成比例反映林业金费的缴交情况;④育林基金支出明细表,按资金使用方向具体反映林业生产性支出与非生产性支出情况.  相似文献   

2.
育林基金是发展我国森林资源的一项专项资金。它取之于林,用之于林,在恢复和发展林业资源,发展林业生产起着积极的重要的作用。近几年财政部门对育林基金实行专户代管,在这几年育林基金纳入财政代管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现笔者试作如下分析。一、财政专户代管的有利因素1.从财政宏观管理的角度来看,财政专户代管有利于财政部门对育林基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2.有利于发挥财政宏观调控的职能,掌握林业部门育林基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使育林基金的计划管理落到实处。3.有利于财政利用部门资金的时间差调剂资金余缺。4.有利于林业部…  相似文献   

3.
一、我省现行育林基金会计核算体系我省现行育林基金会计核算制度始于八十年代初,其核算内容包括从木材销售收入中提取征收的育林基金以及林业保护建设费、森林植物检疫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作为林业部门的预算外资金,多年来育林基金管理实行专账核算、专户管理、部门汇总的核算制度,其平衡等式为:资金来源=资金占用。资金来源类设置的一级会计科目有九个,为:固定基金、拨入育林基金、育林基金收入、所属上缴育林基金、应付款、借入周转金、营林借款、育林借款基金、应付育林借款;资金占用类设置的一级会计科目有十五个,为:…  相似文献   

4.
经国务院批准以财政部部长令发布《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后,财政部相继颁布了《林业事业费管理办法》。笔者根据以上法规和文件的有关条款,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提出林业财务会计改革中的粗浅见解。一、根据财农字[1997]131号文件第三条规定,针对育林基金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财政部关于颁发《林业事业费管理办法》(财农字[1997]131号文件)的通知,通知第三条林业事业费的资金来源:包括纳入财政部门管理的林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但不包括育林基金。因此,纳入财政部门管理的林业系统行…  相似文献   

5.
目前,对育林基金的属性可以说是众说纷纭,各抒己见,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人认为育林基金体现政府行为,属于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范畴,有人认为育林基金是林业部门简单再生产资金,对国有林场的育林基金的性质处于争论过程之中,没有定性,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下面就育林基金的性质和管理方式谈几点看法:一、育林基金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部门专用资金育林基金是依据(森林法)为发展林业、保护森林资源、培育后续资源,实施国上绿化而设立的一项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它取之于林,用之于林,以林养林,是国有林场营林生产建设不可缺少的…  相似文献   

6.
育林基金是取之于林,用之于林,发展林业的专项资金.征收育林基金是国家对林业实施以林养林的重要经济扶持政策.1984年颁发的〈福建省育林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对育林基金实行全省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核算体制.实行省、地、县各20%、10%、70%的比例分成使用,并规范育林基金用途.育林基金制度的建立,为我区绿化荒山、加快林业事业的发展,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力度,提高森林覆盖率,促进林业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长期以来,育林基金由林业主管部门征收、管理、使用,实行专款专用,专项存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育林基金会计核算实行统一会计科目、统一会计报表.但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育林基金会计核算也发生根本性变化.  相似文献   

7.
育林基金是取之于林,用之于林,发展林业的专项资金.征收育林基金是国家对林业实施以林养林的重要经济扶持政策.1984年颁发的<福建省育林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对育林基金实行全省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核算体制.实行省、地、县各20%、10%、70%的比例分成使用,并规范育林基金用途.育林基金制度的建立,为我区绿化荒山、加快林业事业的发展,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力度,提高森林覆盖率,促进林业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长期以来,育林基金由林业主管部门征收、管理、使用,实行专款专用,专项存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育林基金会计核算实行统一会计科目、统一会计报表.但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育林基金会计核算也发生根本性变化.  相似文献   

8.
育林基金制度始建于建国初期,1954年3月,林业部经国务院批准,颁发了<育林基金管理办法>,建立了国有林区的育林基金制度.该办法规定,按木材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育林基金,用于营林生产.育林基金是取之于林、用之于林专用于发展林业的专项资金.征收育林基金是国家对林业的一项重要经济扶持政策.在长期的林业生产建设过程中,林业部对育林基金的征收、使用范围、提取标准根据实际情况作了一些调整和改革.1962年林业部下文修改育林基金征收标准,不分国有林和集体林,由按木材销售收入一定比例,改为统一按木材销售数量征收.1964年2月林业部、财政部和中国农业银行联合颁发<集体林育林基金管理办法>,将国有林育林基金与集体林育林基金区别开来.1981年林业部、财政部(81)林财字237号<关于提高南方各省育林基金、更改资金提取标准的通知>修改了国有林育林基金征收标准.育林基金制度经过几次不断的修改和完善,以适应不同时期林业经济的发展,但是,育林基金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没有改变原有管理体制的构架,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相似文献   

9.
一、育林基金内涵的多样性我国森林资源大部分为国家及集体所有,少量林木为个人所有。在国有林中,有的林木已入账,实行了林木资产核算,有的林木没有入账。这种森林资源占有和管理的多样化,决定了现行育林基金内涵的多样化。1.国有林区(或国有林)与集体林区(或集体林)育林基金的差异。国有林区是按企业林产品销售收入的26%计提育林基金,其中大部分由企业自收自支,用于更新造林。这部分育林基金在企业内部循环周转,属企业行为。集体林区是由林业主管部门按林产品第一次成交价的12%向消费者征收育林基金,育林基金已脱离企…  相似文献   

10.
留用育林基金是林业企事业单位的一笔十分重要的资金,管好、用好这笔资金对于林业事业发展至关重要。通过调查掌握留用育林基金使用管理存在的问题,结合林业系统实际,提出加强留用育林基金使用管理的五条建议。  相似文献   

11.
育林基金是取之于林,用之于森林资源恢复、保护发展,以林养林的专项资金。管好、用好此项基金对于及时恢复森林资源影响重大,那么就目前来说,内蒙古自治区是怎样管理育林基金的呢?一、我区育林基金管理情况(一)确定育林基金管理原则1.育林基金由我区林业部门统一征收、使用、调挤和管理,实行“统一调剂、分级管理”的原则。2育林基金的使用要与其它渠道的资金统筹安排,本着励行节约、讲求实效、量人为出、略有节余的原则进行安排,年终结余可转下年度继续使用。3.定期开展育林资金内部审计制度,对管理育林基金成绩显著的单位给…  相似文献   

12.
近几年,国家对林业实行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诸如建立林业基金制度、育林基金制度和实行林价制度等,从各方面增加林业的投入,不断促进林业生产的发展。但在林业经济活动中,往往将林价与育林基金等同起来,将育林基金与林业基金等同起来,使国家给予优惠政策落实不够。有的甚至将金融信贷资金、财政信贷资金纳入林业基金管理,混淆了资金与基金的概念。对这三种基金定义不清,界限不明。针对上述问题,本文着重讨论:林业基金、育林基金和林价的联系与区别;林业国有资本金周转模式——育林基金制度;林业基金站——林业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相似文献   

13.
从财政的角度谈育林基金制度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育林基金制度始建于建国初期,1954年3月,林业部经国务院批准,颁发了《育林基金管理办法》,建立了国有林区的育林基金制度。该办法规定,按木材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育林基金,用于营林生产。育林基金是取之于林、用之于林专用于发展林业的专项资金。征收育林基金是国家对林业的一项重要经济扶持政策。在长期的林业生产建设过程中,林业部对育林基金的征收、使用范围、提取标准根据实际情况作了一些调整和改革。1962年林业部下文修改育林基金征收标准,不分国有林和集体林,由按木材销售收入一定比例,改为统一按木材销售数量征收。1964年2月林业…  相似文献   

14.
育林基金是恢复和发展森林资源的一项重要的林业政策性基金收费。全国年约征收、提取总额45亿多元,相当于林业其他资金的总和。几十年来,林业部和各省林业部门为巩固完善育林基金收费政策,加强征收管理工作做了不懈地探索和努力,为筹集资金,发展林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陕西省按照林业部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征提和管理,全省育林基金实收总额逐年增加,1990年为1307万元,1995年达到3534.4万元,增加l·7倍,为我省林业建设提供了宝贵的资金。但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和林区经营开放搞活,木材价格实行市场调节,林产品种类…  相似文献   

15.
目前使用的《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其资产负债表中的流动资产合计不包括营林成本及事业费支出,笔者认为这是不合理的。首先,营林成本及事业费支出按《制度)规定年末无余额,可见,其核算的内容是当年发生的,核算期不超过一年,可以并入流动资产合计。其次,营林成本及事业费支出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育林基金和拨入事业费,还有专项应付款,此外是借入资金,这些资金除了借入资金中的长期借款是长期负债外,其余均为流动负债,况且借入资金用于营林支出的,年末不结转“林木资本”或“实收资本”科目,仍在短…  相似文献   

16.
征收育林基金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八条和《辽宁省育林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按生产木材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 (国有林 2 1 % ,集体林 1 5 % ) ,由林业主管部门征收后上缴地方财政部门 ,再由地方财政部门根据用途拨给林业主管部门 ,专门用于造林育林、种苗繁育和森林管护等项支出的资金 ,是以林养林 ,扩大林业再生产 ,达到青山常在 ,永续利用的资金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增加森林植被改善生态环境发展林业事业的需要 ,是达到森林持续发展的需要。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 ,木材经销也由原来的计划调节转变为市场销售。征收育林基…  相似文献   

17.
财政部1994年11月颁发的<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会计制度>中规定:逐步实行林木生产全过程核算,设置"林木资产"会计科目反映林木的培育成本.按一定比例从林木销售收入中提取培育成本;设置负债类会计科目"育林基金"来核算林木消耗的成本补偿.这两项规定中,林木资产全过程核算尚存在许多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使其不能全面实施.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采用从林木销售收入中提取育林基金作为培育成本的办法仍要广泛使用.如何科学、合理地把这一方法在财务核算上加以体现却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笔者认为把制度中的"育林基金"会计科目改为"育林成本"核算这项资金更为符合客观实际.  相似文献   

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家林业局反映,近期以来,一些地区的税务机关提出对育林基金征收营业税,因此,要求对育林基金是否应征收营业税予以明确。经研究,现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林业企业从木材、竹材销售收入中提取的育林基金,以及林业部门按照国家规定从林业企业(包括森工企业、木材公司、国有林场、苗圃等,下同)集中的育林基金,是企业资金内部分配和部门之间的正常划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  相似文献   

19.
<正> 育林基金是林业专项资金,它取之于林,用之于林。我国建立育林基金制度,是为了贯彻“以林养林”政策,从林业部门本身积累营林资金,保证森林采伐后,能够及时更新造林,维持生态平衡和森林资源的永续利用。20多年来此项资金在培育后备资源,促进林业生产发展方面,确实起过重要作用,初步反映了利用森林资源与培育森林资源的客观规律。目前林业经济界议论比较多,不少人主张营林生产与木材采伐是一个完整的商品生产过程,不  相似文献   

20.
育林基金是林业部门依法从林产品中征收,专门用于发展林业,保护森林资源,培育后续资源,实施国土绿化而设立的一项资金。浙江省嵊州市自1983年开征育林基金以来到2005年,共征收育林基金约400多万元,对该市的林业生产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近几年来,育林基金的征收呈逐年下降趋势,如2003年征收49万元,2004年征收44万元,2005年征收38万元。育林基金的征收呈逐年下降态势,虽然存在着客观方面的原因,但主观方面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下面就如何加强育林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谈几点看法。一、育林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在育林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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