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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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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预先支付定金或房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制度的特点就是开发商利用预售加快资金回笼过程,但同时也将风险转嫁给买受人和银行,而在此过程中就可能发生很大的问题。笔者针对商品房预售制度在制度设计上的不足,提出了一些完善该制度的建议,力求房地产行业的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2.
对"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人民银行曾一度建议取消商品房预售,但是在目前的房地产政策和市场环境下,此举实乃治标不治本,解决问题的根本应该在于变革不良的经济制度,改善市场环境。本文通过回顾商品房预售制度在中国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分析了该项制度存在的优缺点,论述了现阶段取消预售制度的不可行性,并就此提出了相关的改革建议。  相似文献   

3.
杨丽媪 《西部论丛》2005,(10):43-45
8月15日,由中国人民银行房地产金融分析小组撰写的《2004年中国房地产金融报止》正式对外公布。报告指出,当前房地产市场上的很多市场风险和交易问题都源于商品房新房的预售制度,鉴于目前经营良好的房地产商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实力,因此可以考虑取消现行的房屋预售制度,改期房销售为现房销售。  相似文献   

4.
徐豪  肖振铎 《中国报道》2012,(10):90-91
8月23日,在山东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房地产调控工作会议上,山东省副省长夏耕表示,将在山东省全面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选择有条件的开发项目开展商品住房现房销售试点。预售制取消似乎有了现实的版本。十几年来,中国住房市场之所以能够快速发展与繁荣,在于两项金融工具的创新:一是住房预售制度;二是住房按揭贷款。它们分别给住房供给与需求提供了有效的金融杠杆。但也要看到,该制度运行风险只是购买住房者、银行等单边承担,房地产企业则只是获利而不承担该制度运行的任何风险。  相似文献   

5.
商品房预售在当前商品房交易活动中的比重越来越大,预售合同则对交易行为起到了规范、保障的关键作用。就合同性质而言,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一种远期交货合同的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和形式合法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有效条件。对于预售商品房按揭和重复预售等原因引起的合同纠纷,应把握按揭法律特性进行责任分析,依照重复预售具体情况进行买受人确定。  相似文献   

6.
李顺情 《中国经贸》2014,(15):162-163
自从商品房预售制度出现以后,就逐渐显现出其不凡的号召力。近年来,随着期房比例的增大,在商品房预售不断发展的同时,其相应的弊端也逐渐出现,因其本身存在的一些缺陷以及监管不到位等原因使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产生的数量不断增大。在预售过程中,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进行的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告登记与备案登记都是物权取得之前的登记。在生活中,买受方的混淆容易产生纠纷。  相似文献   

7.
《山东建设》2005,(18):26-26
8月中旬,央行在其公布的《2004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中表示,很多房地产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问题都源于商品房新房的预售制度,因此可以考虑取消,改期房销售为现房销售。报告一公布,房地产市场一片哗然,开发商更是“人人自危”。对此,建设部新闻发言人23日明确指出,国家近期不会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  相似文献   

8.
9.
商品房预售亟需风险共担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因期房预售引发的商品房投诉已成各地消协最难解决的纠纷。人们不禁疑惑:房屋预售制度难道真成了让消费者利益随时可能受到伤害、房地产开发商获得暴利、而银行与消费者来承担风险的不平等游戏?[编者按]  相似文献   

10.
徐微 《中国经贸》2010,(18):79-79
近年来,我国城市房价过高引起民众热议,虽然2009年年底开始中央对于楼市调控政策接续出台,却并没有引起房价下跌,相反,炒房者纷纷转战二、三线城市,京沪穗深楼市8月全线回暖,无不让民众失望。于是一直以来被人诟病的商品房预售制度又一次被推向风头浪尖,笔者从我国商品房预售法律制度本身出发,探究其是否应被废除。  相似文献   

11.
当前北京地区房价增长速度快、幅度大,商品房买卖市场交易活跃。由于房价较高,预售成为商品房买卖的主要方式,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也相应增加。日前,北京海淀法院民一庭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现状进行了调研,认为此类案件表现出六个方面的特点:  相似文献   

12.
苏欣  喻向东 《江苏改革》2001,(10):51-53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业以迅猛的速度向前发展,而入世后房地产业国际化的发展态势将会给我国房地产立法及执法工作带来许多新课题,提出更高的要求。令人遗憾的是,房地产交易主体法律意识及法律知识的缺乏使得原本可以避免的法律纠纷屡屡发生,导致了不必要的讼累和经济损失。本试以一案为例,分析商品房预售中应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13.
闫宇 《科学决策》2008,(12):109-109
我国法律文明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必须采取登记制度。但预售商品房在办理抵押登记时抵押人还不享有对房屋的产权,那么这种登记是何性质?是对物权的公示?还是债权的物化?本文对此进行了浅显的探讨。  相似文献   

14.
商品房预售合同就其性质而言是买卖合同的一种,但不是一般的买卖合同,而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就此,本文仅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法律性质、预售合同登记的法律效力问题做一探讨.  相似文献   

15.
房地产是一个综合性问题,从经济学角度,预售商品房价格因其垄断性、居住效用、及速增货币供应量,造成房价飙升。建议加强规制垄断房价:土地拍卖与保障性住房齐抓,紧缩货币政策,进行疏导性政策研究。从制度层面,预售商品房市场极不规范,非法预售、面积纠纷、单边风险承担和信贷信息不对称等情形普遍。建议加大开发商的责任承担,加强房贷中的银行信息披露,建立预售款专户监管和风险担保机制。  相似文献   

16.
文章着重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法律性质、特征及基本条件、当前预售合同的缺陷及国家行政机关通过约束开发商的行为来保护预购人的利益等三大方面对当前商品房预售中对预购人利益的保护问题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17.
原本为鼓励商品房市场发展的预售制,如今已变身成为助长楼市泡沫的重要推手。  相似文献   

18.
取消房地产预售制度对房市的影响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5年8月15日,央行在《2004年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中提出“建议取消现行房屋预售制度”,引发各方激辩,骤成社会焦点.  相似文献   

19.
预售商品房再转让行为在预售商品房交易市场中大量存在,由于市场发展的不成熟和相关立法的有待完善,使得过度投机行为成为再转让市场中最大的弊病,给预售商品房再转让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法学理论界对是否应允许预售商品房再转让行为的存在,一直没有达成共识。本文从预售商品房再转让行为的法律性质上分析,指出预售商品房再转让实际上就是合同的权利转让或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有其存在的正当性。在此基础上,针对其实践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就如何对预售商品房再转让行为加以有效的引导和规范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20.
房屋预告登记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物权制度。《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预告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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