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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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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何进行增值税筹划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筹划的法律依据。增值税纳税人依法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不同身份的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不同,税收优惠政策也不同,而且差异较大。现行税法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有明确的界定: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纳增值税销售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且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经申请审批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享受一般纳税人待遇。符合一般纳税人标准而不申请认定的纳税人以上17%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直接以销项税额作为应纳税额,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应纳增值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个人、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也划归为小规划纳税人。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标准规定如下: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应税劳务为主(具体规定为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其年总销售额50%以上),同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为小规模纳税人,100万以上为一般纳税人;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纳增部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为小规模纳税人,180万元以上为一般纳税人。  相似文献   

2.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营业税劳务的行为.对于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方法是: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的“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50%。根据税法规定.不同主体的混合销售行为可能需要缴纳增值税.也可能需要缴纳营业税。由于增值税和营业税计算依据、适用税率的不同导致了缴纳不同税种金额的差异性。客观上为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能。这里我们借鉴管理会计本量利分析中的盈亏临界点分析原理.探讨混合销售行为增值税与营业税的税负平衡点分析.为企业税务筹划提供理论与方法上的指导.  相似文献   

3.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以及货物批发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中,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凡已办理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并持续经营一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要进行资格年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工作是加强增值税管理的首要环节,因此必须做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前期审核工作,从有关资料的审核、  相似文献   

4.
林结环 《会计师》2012,(17):37-38
<正>我国增值税法规定,增值税是对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出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而营业税是对销售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外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二者分立并行。然而两个税种的征收范围并没有根本性区别,如果仍区分增值税和营业税显然会加重税务部门的征管和纳税人会计核算难度以及影响纳税的准确性。由于我国经济单位多样化经营模式的显现和中小企业经营发展困境的出现,服  相似文献   

5.
黄董良 《新理财》2007,(1):64-66
新准则对增值税的影响 增值税是对销售和进口应税货物及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新准则对增值税的影响,主要是指对一般纳税人的影响。  相似文献   

6.
《中国工会财会》2009,(1):62-64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相似文献   

7.
林结环 《会计师》2012,(9):37-38
我国增值税法规定,增值税是对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出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而营业税是对销售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外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二者分立并行。然而两个税种的征收范围并没有根本性区别,如果仍区分增值税和营业税显然会加重税务部门的征管和纳税人会计核算难度以及影响纳税的准确性。由于我国经济单位多样化经营模式的显现和中小企业经营发展困境的出现,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发展不景气等,因此亟需改革税制。  相似文献   

8.
《税收征纳》2013,(9):43-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现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纳税人,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时,其小规模纳税人资格适用条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二十九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  相似文献   

9.
《税务(福州)》2000,(3):52-54
哪些情况需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税务登记证件对纳税人有何作用?//纳税期限内未发生应税收入要不要纳税申报?//增值税的免税及零税率的涵义://对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业务的,在适用税率上,现行政策有何要求?  相似文献   

10.
浅谈一条新颁流转税政策背景及相关企业的应对之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税法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税务处理方法是: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非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50%的纳税人,其混合销售行为,应交增值税;其他的纳税人,其混合销售行为,应交营业税。该规定对复杂经济业务行  相似文献   

11.
杨爱义  韦明 《上海财税》2001,(10):39-39
1.混合销售税务处理。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以及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营业税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营业税应税劳务,征收营业税。上述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营业税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年货物销售额与营业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营业税应税劳务营业额不足50%。  相似文献   

12.
刘晓伟 《税收征纳》2007,(12):14-15
有关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规定,主要有:(一)《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免征增值税货物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国税函62005]78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如违反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的,则对其开具的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全额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并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相似文献   

13.
吴斌 《上海会计》1998,(10):32-33
增值税是对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金额计税并实行税额抵扣制的一种间接税。增值税是价外税,最终由消费者承担。因此,对一般纳税人而言,在采购货物时,向供货单位支付的增值税款实质上为预付款...  相似文献   

14.
《草原税务》1994,(1):41-43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同时规定有应征增值税的特殊项目,如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要计算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还须准确计算出进项税额,条例中又特别提到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这两类项目对当期应纳税额的影响至关重要,本文详细分析了两者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的不同,以期准确的识别区分两类业务,保证税款的足额缴纳,进行准确的会计核算  相似文献   

16.
《会计师》2015,(16)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现将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公告如下:一、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二、上述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规定无法办理认证或者稽核比对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一)购买方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  相似文献   

17.
现行税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或销售应税货物(不井入销售额的代垫运费除外)支付的运输费用,由运输单位提供运输劳务自行开具的运输发票,运输单位主管地方税务局及省级地方税务局委托的代开发票中介机构为运输单位和个人代开的运输发票,以发票上允许计算抵扣的运费金额,按7%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然而,在这一税收政策背后却存在虚开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现象。  相似文献   

18.
我国目前将增值税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及会计核算健全与否双重标准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并采用不同的增值税核算缴纳办法。这是考虑到目前我国众多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参差不齐,加上某些经营规模小的纳税人因其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对象多是最终消费者而无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严格税收管而采取的做法。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界定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双重的:会计核算健全,  相似文献   

19.
近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为加强免征增值税货物专用发票的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专门发出通知,明确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如违反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的,则对其开具的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全额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通知还强调,一般纳税人销售的货物,由先征后返或即征即退改为免征增值税后,如果其销售的货物全部为免征增值税的,税务机关应收缴其结有的专用发票,并不得再对其发售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其发售专用发票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摘自《财会信报》)一般纳税人售免税货物不得开专用发票  相似文献   

20.
一、纳税人怎样领购发票?纳税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需使用发票的,应当提出购票申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或者其他有关证明,以及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印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凭发票领购簿上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二、临时需用发票怎么办?临时需要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注明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大小写金额、开票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等情况,并应提供发生购销业务,提供接受服务或者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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