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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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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现对企业和个人通过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不需进行社团登记的人民团体以及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相似文献   

2.
《中国工会财会》2010,(3):58-59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现对企业和个人通过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不需进行社团登记的人民团体以及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现对企业和个人通过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不需进行社团登记的人民团体以及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相似文献   

4.
《税收征纳》2010,(1):48-49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现对企业和个人通过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不需进行社团登记的人民团体以及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相似文献   

5.
《会计师》2010,(1):110-1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现对企业和个人通过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不需进行社团登记的人民团体以及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相似文献   

6.
《财会学习》2009,(3):10-10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现对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相似文献   

7.
公益性捐赠,既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也应为此享受到应有的税收优惠,只有将慈善和税收进行有机的结合,才是让企业慈善获得发展的长久之道。  相似文献   

8.
《会计师》2009,(2):107-108
<正>财税[2008]1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现对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  相似文献   

9.
《会计师》2010,(8):112-112
<正>财税[2010]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为进一步规范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加强税收征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0.
11.
2013年3月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下发《关于公布获得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财税[2013]10号),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部联合审核确认的获得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148家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允许企业发生的符合公益性捐赠条件支出按规定比例在计算应纳税  相似文献   

12.
《税收征纳》2009,(3):I0005-I0007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现对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相似文献   

13.
《中国工会财会》2009,(4):60-61
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相似文献   

14.
《中国工会财会》2010,(11):58-58
为进一步规范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加强税收征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5.
《中国税务》2010,(11):35-3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加强税收征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6.
《会计师》2009,(6)
<正>财税[2009]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和城乡信用社等国家允许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企业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税前扣除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7.
18.
《会计师》2009,(6)
<正>财税[2009]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税前扣除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9.
曾恩德 《税收征纳》2011,(11):25-27,32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是国家出台的一项鼓励纳税人进行公益性捐赠的税收政策。纳税人在进行捐赠的同时,允许按捐赠额的一定比例进行税前扣除,这样既有利于促进全社会形成公益性捐赠的氛围,又能适当降低纳税人的所得税负  相似文献   

20.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2020年第27号)要求,现就开展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统称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确认(一)适用范围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2020年第27号)第四条规定条件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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