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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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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财会学习》2013,(1):9-9
一、对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承受承租人房屋、土地权属的,照章征税。对售后回租合同期满,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的,免征契税。  相似文献   

2.
李强 《理财》2001,(9):24-25
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所谓权属是指土地、房屋所有权。所谓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契税属财产税性质。一、契税的基本内容一契税的征税范围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这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予土地使用者的行为。2土地使用权转让。这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但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其中,出售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土地使…  相似文献   

3.
《税收征纳》2009,(3):I0005-I0005
经研究,现对以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转移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契税政策明确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属于契税的征收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征税。  相似文献   

4.
<正>金融租赁业务具有集融资与融物于一体、租赁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业务特点,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研究金融租赁公司可持续发展,发挥其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有效服务实体经济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主要业务模式1.直接租赁直接租赁指金融租赁公司从供货商处购进承租人所需租赁物,再将租赁物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依据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并于租赁期满时续租、退租或购买租赁物的一种融资租赁模式。2.售后回租售后回租指出租人(金融租赁公司)从承租人处购买所有权属于承租人的设备并  相似文献   

5.
税收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企业免征契税优惠 8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全资子公司取得母公司划转的房屋,以及企业合并、分立后其存续的土地、房屋权属,均可以免征契税。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方面解释,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  相似文献   

6.
房地产     
下半年北京将停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 从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获悉,今年下半年,《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再执行核发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条款。这也就意味容易引起纠纷的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将退出历史舞台。 据了解,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曾立过功,在开发商很难一次性交清所有土地出让金,为使开发商先收到的购房款可以用  相似文献   

7.
为支持事业单位改制,现将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契税政策通知如下:一、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的过程中,投资主体没有发生变化的,对改制后的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投资主体发生变化的,改制后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安置原事业单位全部职工,其中与原事业单位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事业单位30%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  相似文献   

8.
李海燕 《金卡工程》2010,14(8):232-232
积极查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必须对其有一个全面准确的理解与认定。本文指出了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的危害性,分析了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主观和客观要件。  相似文献   

9.
刘晓伟 《税收征纳》2008,(11):35-36
《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主要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和土地使用权出让两种形式。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予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相似文献   

10.
1、最高人民法院于2005年6月18日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5号)。该解释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和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该解释明确规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相似文献   

11.
陆英 《财会学习》2008,(11):62-64
契税是以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为征税对象,依据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向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机关直接征收契税的通知》(国税发[2004]137号)文件规定,契税由税务机关直接征收,并普遍适用于有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相似文献   

12.
案例:大华公司主营房地产开发业务。2007年12月取得受让B地块,相关业务如下:1日,与A县人民政府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位于开发区的B地块;2日,全额支付了B地块的土地出让金;5日,取得了有权机关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证书载明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万平方米;9日,大华公司以该宗土地的使用权证书作抵押,取得银行贷款2000万元。  相似文献   

13.
契税是指在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权属转移过程中向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单位或个人征收的一种税。随着房地产开发速度加快和房产交易市场的活跃,国家对土地、房屋管理政策重新作了调整,契税成了财政收入的一个新亮点。作为一线契税征管工作,在长期的契税征管工作中,笔认为,只有坚持做到“五个加强”,才能保证契税应收尽收。  相似文献   

14.
王红星 《湖北财税》2001,(10):21-21
随着改革开放地深入开展,我国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和内涵也不断深化发展。除划拨土地使用权外,还可以通过(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制度也实现了“两个转变”,即国有土地使用由无偿、无限期、无流向向有偿、有限期、可流动转变:土地出让方式由单一的协议出让向招标,拍卖等市场配置的方式转变,管理国有土地的县以上人民政府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有偿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受让土地使用者向政府缴纳一种土地使用费(即地租),由此而取得的收入,即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  相似文献   

15.
对资产价值的合理评估离不开对其资产性质的准确把握,国有土地承租使用权的评估也同样如此。本文从我国土地租赁制度的发展分析开始,对国有土地租赁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的同一性与差异性进行了分析;并举例说明了国有土地承租使用权的评估操作。  相似文献   

16.
警惕土地使用权出让中的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警惕土地使用权出让中的问题周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土地使用权作为特殊商品进入了市场流通,其中一个主要标志就是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制度。所谓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将土地使用...  相似文献   

17.
契税作为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国家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合同,以及所确定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承受权属者一次性征收的一种行为税,随着社会房地产购买力日趋活跃,目前已成为地方财力增长的重要税种。但是,由于对契税计税依据的成交价格和出让费用在契税政策规定中不尽完善,给契税征收机关的工作造成诸多  相似文献   

18.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以沪地税地[2003]8号文件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项目换土地等方式承受土地使用权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094号)。批复如下:根据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通过完成土地使用权转让方约定的投资额度或投资特定项目,以此获取低价转让或无偿赠与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契税征收范围,其计税价格由征收机关参照纳税义务发生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以项目换土地等方式承受土地使用权属契税征收范围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工作的不断推进以及土地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迅速增长,规模越来越大,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结合湖北省南漳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实践,就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20.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66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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