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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丁希宝 《新智慧》2005,(8):33-34
股权投资差额是指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对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份额的差额按一定期限平均摊销,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显然,因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份额形成的股权投资差额,经过摊销计人损益会影响利润进而影响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2.
丁希宝 《新智慧》2005,(13):34-35
股权投资差额是指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份额(指属于有表决权资本所享有的部分)之间的差额。通过确认股权投资差额,使投资的投资成本等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所有权益份额。对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一定期限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相似文献   

3.
丁希宝 《新智慧》2005,(5):34-35
股权投资差额是指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份额(指属于有表决权资本所享有的部分)之间的差额。通过确认股权投资差额,使投资的投资成本等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所有权益份额。对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  相似文献   

4.
一、股权投资差额的会计与税务处理1.差额确认标准不同。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应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处理;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作为资本公积处理,不计入损益。按照税法的规定,企业为取得另一企业的股权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应全部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不确认任何由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与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占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不同而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也就不存在股权投资差额摊销计入当期损益的处理。2.差额处理方法不同。根据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无论是直接投资、间接投资,还是改变会计核算方法所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根据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对外投资的成本中所包含的股权投资差额,不能通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但可在转让、处置有关资产时,从取得的财产转让收入中扣除投资成本计算转让所得或损失。在股权投资差额的借方余额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摊销期间,应...  相似文献   

5.
赵惠芳 《新智慧》2005,(3):29-30
一、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简称《投资准则》)第8条规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企业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份额的金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按一定期限平均摊销后计人损益。对于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初始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投资准则》第20条规定,投资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从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应自实际取得对被投资单位控制、共同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时.按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并按第8条的规定处理。这从理论上容易理解,但实际上却存在如下问题:  相似文献   

6.
股权投资差额是指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企业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初次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进行了摊销或者计入了资本公积,后来企业又追加投资产生新的股权投资差额,应结合初次投资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一并考虑,分别按与初次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方向相同与否进行处理。  相似文献   

7.
尹红 《新智慧》2004,(4A):20-21
《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规定,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股权投资差额,并在合理年限内对其摊销。其意图是:初始投资成本高于应享有  相似文献   

8.
王娟 《新智慧》2003,(12B):23-23
《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即投资最初以投资成本计价,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股权投资差额,是指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关  相似文献   

9.
陈峰  朱华东 《新智慧》2004,(2A):40-40
《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企业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按一定期限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在母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应享有的子公司所有权益之差在合并价差中反映。随着母公司对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反映在合并报表上的合并价差会不断减少。  相似文献   

10.
李新 《新智慧》2006,(1):31-32
一、初始投资时股权投资差额的纳税调整 《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企业对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应按权益法核算,并且规定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处理。例1:2005年1月1日,甲公司以1200万元从证券市场购人乙公司25%的股份.当日乙公司账面所有权益为4000万元(其中股本为1000万元)。  相似文献   

11.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简称《投资准则》)和《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对企业投资的会计核算和企业集团合并报表的编制起到了规范作用,但《投资准则》中的股权投资差额处理,与《暂行规定》中合并价差处理不相统一,这将对会计核算带来负面影响。 一、股权投资差额与合并价差不一致的表现 1.两者的合义不同。《投资准则》规定:股权投资差额,是指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投资时,投资成本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即股权投资差额=投资成本-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215;投资持股比例。可见股权投资差额实质上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子公司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二是母公司投资成本超过所投资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即商誉。 《暂行规定》中规定,母公司对于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项目的数额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母公司所持有的份额相抵销时发生的差额,列作“合并价差”项目在长期投资项目中单独反映,这是与《投资准则》中股权投资差额的内涵相同的。但《暂行规定》还规定,对长期投资中内部债权投资与应付债券抵销时发生的差额,也作为合并价差处理,这对于母公司单独会汁报表和合并报表之间的可比性将产...  相似文献   

12.
周诗珺 《新智慧》2004,(7B):39-39
一、引起被投资企业进行追溯调整的事项发生在投资前 在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投资时,投资企业已将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企业所有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记入了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和“股权投资差额”明细科目。投资后,当被投资企业进行追溯调整,且引起追溯调整的事项发生于投资企业进行投资之前,被投  相似文献   

13.
冯先洲 《新智慧》2006,(4):66-66
一、关于非流通股股东对价支付的会计处理 对价支付不应该作为当期损益,应视为资本性支出计入资本项目。对价支付与前期投资项目虽有联系,但是该对价并非“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份额的差额”,从本质上说,这是一项由于新的投资所带来的未来资产性收益。因而,在不增加科目的情况下,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下单设“流通权”明细科目是较为可取的。  相似文献   

14.
美国和我国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区别实际上是反映在复杂权益法(或完全权益法)和简单权益法(或不完全权益法)上。美国采用的复杂权益法与我国采用的简单权益法主要存在两点不同:一是对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方法不同;二是对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的处理不同。中美两国采用的不同方法体现了两国不同的会计环境和会计理念,本文试对其作以下比较分析。一、关于股权投资差额摊销的比较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包括两部分:①子公司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中属于母公司股权份额的部分,用公式表示为:股权投资差额Ⅰ=(子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子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215;母公司股权比率;②企业投资时所产生的商誉(或负商誉),即母公司购买子公司的购买成本与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中属于母公司股权份额部分之间的差额,用公式表示为:股权投资差额Ⅱ=(购买子公司成本-子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215;母公司股权比率。一般来说,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是基于两方面的原因产生的:1.正确核算投资方损益的需要。股权投资差额是由于投资企业投资成本与被投资单位账面价值出现差额造成的,在公允市场中,投资成本是没有问题的,所以被投资单位的账面价值可能存在问题。如果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  相似文献   

15.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长期股权投资根据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影响的不同 ,分为权益法和成本法。在成本法核算条件下 ,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上只能反映投资成本 ,反映不出实际拥有的被投资企业的权益份额。按规定 ,投资企业须随投资股份的变化而相应改变其核算方法。笔者认为 ,要使两种方法转换时的口径一致 ,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 ,也可参照权益法的做法 ,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下设“股权投资差额”明细科目 ,以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实际成本与实际拥有被投资企业股权的差额。具体作法如下 :1、企业以现金或实物资产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时 ,按其在被投资企业所占有的份额 ,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或其他投资)”科目 ,按实际支付的款项(投出资产的评估价或协议价)与其在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的差额 ,借(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 ,按实际支付的款项(投出资产的评估价或协议价) ,贷记“银行存款(或固定资产等)”科目。此时“股权投资差额”明细账反映企业在投资当时发生的损益 ,因此应在投资期限内分期摊销。按期摊销时 ,借(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贷(或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  相似文献   

16.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追加投资由成本法核算改为权益法核算时,要将追溯调整形成的“损益调整”和“股权投资准备”转为“投资成本”,使“投资成本”能够反映追加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投资单位按累计持股比例应享有的数额。对原来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在追加投资时,只要求在追加投资的股权投资差额与原股权投资差额摊余数额方向相反时,进行抵销处理,但并未要求“投资成本”反映追加投资后投资单位按累计持股比例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数额。由此可看出,两者处理要求不一致。对被投资单位增资扩股增加所有者权益的处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被投资单位增加的净资产,投资单位按持股比例调增投资账面价值和资本公积中的股权投资准备。这一规定未区分投资单位是否追加投资以及是否引起持股比例变动的不同情况。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以下简称“教材”)则要求按被投资单位增资扩股后的“净资产&;#215;持股比例-投资账面价值”来确认股权投资准备,增加投资账面价值和资本公积。但这一处理办法未考虑原投资账面价值中股权投资差额摊余价值的扣除,以及被投资单位扩股价低于或高于原股权投资每股净资产,因此可能会出现计算结果为负数的情况。上述处理办法都可能会使调整后的“投资...  相似文献   

17.
胡梅 《新智慧》2005,(10):41-42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追加投资由成本法核算改为权益法核算时,要将追溯调整形成的“损益调整”和“股权投资准备”转为“投资成本”,使“投资成本”能够反映追加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投资单位按累计持股比例应享有的数额。对原来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在追加投资时,只要求在追加投资的股权投资差额与原股权投资差额摊余数额方向相反时,进行抵销处理,但并未要求“投资成本”反映追加投资后投资单位按累计持股比例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数额。由此可看出,两处理要求不一致。  相似文献   

18.
郑先弘 《新智慧》2008,(7):18-20
增资扩股是指企业通过向社会定向募集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引进战略投资者、新老股东共同认购等方式增加企业的股本或实收资本。增资扩股是企业一项正常的融资行为。由于增资扩股的形式、途径多样化,可能会引起投资企业持股比例、享有权益等方面的变化,从而引发有关会计问题。旧会计准则规定,对于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的所有者权益,投资企业应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计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相似文献   

19.
湛忠灿 《新智慧》2005,(9):67-67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增加或变为了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产生了重大影响时,投资企业应转为采用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在转变方法时,按追溯调整确定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不包括股权投资差额)加上追加投资成本等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并在此基础上计算追加股权投资后的股权投资差额。这样处理非常复杂,令人难以理解。下面举例说明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账务处理的简捷方法。  相似文献   

20.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增加或变为了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产生了重大影响时,投资企业应转为采用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在转变方法时,按追溯调整确定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不包括股权投资差额)加上追加投资成本等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并在此基础上计算追加股权投资后的股权投资差额。这样处理非常复杂,令人难以理解。下面举例说明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账务处理的简捷方法。A企业于2002年1月2日以520000元购入B企业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的10%,另外支付2000元的相关税费,A企业采用成本法核算此项投资。2002年5月2日,B企业宣告分派现金股利。A企业可获得现金股利40000元。2003年1月2日,A企业再以1800000元购入B企业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的25%,另外支付9000元相关税费,至此持股比例达到35%,改用权益法核算此项投资。2002年1月1日,B企业所有者权益合计4500000元。2002年5月2日,分派现金股利400000元,2002年度净利润为600000元,2003年度净利润为300000元。A企业和B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均为33%,股权投资差额按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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