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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劳动局在最近召开全区的劳动工作会议上向全区用工单位发出通知:为完善劳动合同管理,推出“三书一条”新举措:凡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要向对方发出书面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对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合同员工,用人单位要向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对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经鉴证的用工单位,劳动行政机关要出具《劳动合同签订、鉴证证明书》。凡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要坚决执行“各执一份”的规定,并互相在附印在对方所持那份劳动合同书后的《劳动合同收执收条》上签名,以证明已经各执一份。之所以统一推出《通知书》是因为,经过调查:80%以上的劳动争议都发生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这个最后环节上。解除劳动合同带随意性,只用口讲,不用书面通知,多不依法操作。当有关部门接受员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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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协商解除
这家五百强公司能否与该员工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N+1支付补偿金?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虽然通知书上写的是协商解除,但是如果员工不承认他与公司达成一致,且公司也没有证据证明双方有达成协商解除的合意,则这个文件实际上证明的是公司单方解除该员工.如果协商解除通知书的内容,不能证明该员工存在任何符合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也不符合用N+1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如果公司不能提供协议书或者其他证据证明是协商解除的话,在实际仲裁中很可能会被视为违法解除,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按照2N标准向员工支付赔偿金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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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2007,(24)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在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合同双方或单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可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等三种情况。在过去的劳动纠纷案件中,员工不顾单位的利益不辞而别,以及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比比皆是,导致了劳资双方劳动关系的恶化。然而,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里,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占50%以上。2008年1月1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也做出了新的规定,加大了用人单位的退工成本。那么用人单位在今后的日常管理中,应当如何未雨绸缪,合法有效地解除劳动合同,减少不必要的劳动争议问题呢?本期我们邀请了长期致力于劳动法律实务与研究的毕振洲律师给大家就如何应对劳动合同解除所引发的争议问题提供专业意见和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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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来信:我们南京分公司有位员工,双方协商后拟解除劳动合同。但该员工在前12个月中休了病假和产假,经济补偿金补偿基础该如何计算?如果她的基本工资级别是6500元,休产假或病假的实际工资只有2000元。补偿基数应该按6500来计算,还是2000元来计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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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后对合同双方产生的法律约束力,将一直持续至合同被依法终止之时,对此,人们并无异议。但是,具体到合同效力终止时间的确定上,就往往意见不一。比如,因辞退违纪职工而解除(即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该合同效力究竟何时终止?是终止于辞退决定生效之时?还是终止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之日?若该职工在被辞退和收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期间非因工负伤,是否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再如,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未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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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餐饮管理公司旗下拥有多家独立门店,门店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解除劳动合同时,则由公司出面处理。其中一家门店餐厅经理表现不佳,公司调整了他的工作岗位,双方还签订了《业绩目标设定达成表》,并约定未达成目标就要将其"劝退"。一段时间后,该员工还是没能达成目标。由于表单没有落款时间,公司打算按约定的"劝退"进行处理。最后,经过一系列的资料收集以及与该员工的多次沟通,劳资双方最终就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了一致意见。在这个"问题员工"的处理过程中,该公司的处理重点前后经历了三个阶段,分别是不胜任解除、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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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关乎员工的道德品质.职场中,小到虚开病假单骗取假期,大到泄露商业秘密,由于员工诚信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早已并不鲜见.然而,在这些或大或小的事例中,员工往往并不觉得自己犯下大错,而企业却又觉得无法容忍.
案例一:员工私设公司
周某,于2010年3月16日进入A公司工作,签订了五年期的劳动合同,任设备经理.2014年5月,B公司成立,周某任该公司股东和法定代表人,且B公司经营范围和A公司类似.2015年1月,A公司发现这一情况后,以周某另行成立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为由向其发送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周某认为,A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遂向仲裁委提起了仲裁,请求A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A公司认为,周某私自成立与公司经营范围类似的公司,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诚信忠实义务,解除合法合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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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的双倍支付赔偿金。但在支付赔偿金以后是否还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对法律的理解存在异议,也形成了不同的观点。本文作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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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月1日,袁某、李某受聘于深圳一家科技公司做清洁工作。双方未签劳动合同。2004年11月2日。该公司与另一家科技公司合并。该公司在未提前发出解约通知书的情况下,解除了与袁某、杨某的劳动关系,并以示意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不按劳动法规给予袁某、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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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某制药集团于2003年2月招收两名技术人员,签订5年期劳动合同,2003年9月因工作需要被派往国外进行为期半年的培训,每人的培训费近1万元。培训结束后,其中一名员工以在公司工作不适应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就该员工的培训费问题,企业与员工存有争议。仲裁委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33号),裁定该员工支付企业培训费8000元。[评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员工培训费退还之争。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264号)对退还培训费的方法给予了明确规定。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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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据劳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用工合同。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正向纵深发展,减员分流、择业换岗导致的新型劳动合同纠纷日益增多。《劳动法》及现行的法律、法规对日趋复杂的劳动合同关系的调整已显得力不从心,调整的漏洞也日渐显现,特别是在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与实际履行方面,现行的法律、法规未规定或者规定并不明确,因而时常引发劳动合同纠纷。对此笔者作粗浅的探讨。一、存在的问题(一)《劳动法》对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存有偏袒员工为择业换岗,作为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