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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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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莉 《中国邮政》2001,(10):25-25
目前,邮政企业扭亏工作已经 进入关键阶段。邮政因承担普遍服 务而出现的政策性亏损增加了企业 扭亏的难度,在经济不发达地区,这 一现象更为突出。在困难情况下,邮 政企业如何既要扭亏,又要承担普 遍服务,笔者认为必须做到五个明 确并采取相应对策。 一、明确承担普遍服务是邮政 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通信自由和 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为切实贯彻 实施这条法律,为公民提供基本的 通信服务,就必须有一个国家直接掌握的、拥有连接 全国城乡的实物传递网络。邮政是惟…  相似文献   

2.
方芬 《中国邮政》2001,(6):42-43
一、邮政普遍服务的背景和概念 1.邮政普遍服务的背景 自古以来,人与人之间就存在信函交流。早在19世纪的法律文件中就已经谈到了公民应享有通信和信息方面的基本权利。邮政普遍服务对保障公民的通信权起着十分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由于世界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开放,许多邮政以外的企业开始进入邮政服务市场,邮政参与市场竞争和提供普遍服务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在1994年汉城大会上,世界各国政府对邮政承担普遍服务的问题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在1999年的第22届万国邮政联盟大会上,通过了《北京邮政战略》,把…  相似文献   

3.
试论邮政普遍服务的涵义及补偿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毅  李莉 《邮政研究》2002,18(3):36-37
第22届万国邮政联盟大会认为,普遍享有通信权利是人类最基本的权利,并在<北京邮政战略>中将普遍服务作为重要内容,制定了发展战略和措施.2001年3月在北京召开的"邮政普遍服务国际研讨会"对普遍服务问题达成了广泛的共识.可以说,邮政企业履行普遍服务的义务,是公民实现通信权利的必要保障,公民的通信权利属于基本的人权,为国家的宪法和国际公约所确认,直接标志着国家的进步、文明.邮政企业履行普遍服务义务,也是获得国家政策支持和社会保障的前提.  相似文献   

4.
尽快建立邮政普遍服务补偿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邮政承担普遍通信服务的任务,其目的是受政府委托实现法律规定的公民通信权利。它是一项政府服务职能,属于社会基础设施的性质,以取得最广泛的社会效益为主要目标。在中国这样一个地域辽阔、居住分散的发展中国家,邮政通信的需求水平还比较低,而邮政为实现普遍服务建立起来的庞大实  相似文献   

5.
随着中国邮政“政企分开”改革任务的完成,在新的体制运作下,如何保证中国境内的全体公民充分享受到宪法所赋予的邮政通信普遍服务的权利,这是摆在各级邮政监管机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和全体公民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主要就如何保障公民邮政通信普遍服务的权益问题展开研究,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6.
邮政企业依据法律的规定,对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以下统称为信件)的寄递业务实行专营,就是邮政专营权;它要求非邮政企业不得染指专营业务,只能由邮政企业向用户提供列入专营范围内的邮政服务。 一、实行邮政专营权的必要性 有人认为,邮政专营权 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是邮政行业垄断的表现。随着市场经济利益主体多元化的形成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邮政专营权已经不合时宜,应当缩小乃至取消。但事实决非如此,理由分述如下: 1.邮政 专营权是保障实现普遍服务的前提 通信自由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权 利。保障公…  相似文献   

7.
李世范 《中国邮政》2001,(11):41-41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八条规定“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信件由邮政专营并不是中国特有的,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有信件由邮政专营的规定。信件专营的目的不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而是从国家安全和国家信息安全考虑,为实现《宪法》规定公民享有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而采取的一项保障措施,并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确立。这就是国际邮联确定的各国邮政对公民提供的普遍服务。 由于受到经济利益的驱动,加之部分错误思想的误导和法律中的缺陷,近几年来侵犯邮政信件专…  相似文献   

8.
权利义务关系是法律调整的核心,法律通过调整各主体间的权利义务,从而体现法律的功能及价值取向。根据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我们可粗略理出其各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一、国家和邮政企业的权利义务关系 保障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而代表国家的政府必须承担这一义务,实现这一职能。过去邮政企业与政府是一种行政隶属关系,邮政企业承担这一义务也就是政府承担了这一义务。如今政企分开,政府在不可能经营具体邮政业务的情况下,必须委托邮政企业来实行,企业代政府履行义务则应拥…  相似文献   

9.
徐继恩 《中国邮政》2003,(12):22-22
诚信是道德建设的基础,也是社会赖以发展的基石。邮政锻造诚信品牌,不仅是自身发展及行业自律的需要,也是为社会创造诚信环境应尽的义务。邮政坚持诚信办企业,必须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一、正确处理好诚信与邮政普遍服务的关系普遍服务是邮政企业最显著的特征之一,是政府保障公民通信权利的重要措施。邮政的普遍服务不以赢利为目的,因此,它不是企业行为,而是政府行为。对邮政企业来说,普遍服务是赖以生存的基础,诚信服务是赖以发展的动力。邮政在承担普遍服务的同时,也树立了诚信的品牌,可以说,没有诚信服务,就谈不上普遍服务;没有普遍服务,…  相似文献   

10.
邮政专营是法律赋予邮政企业对某些业务实行专营,其他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不得经营的一种制度,其目的是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充分实现,保护国家机密和广大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我国《邮政法》第八条规定“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  相似文献   

11.
邮政普遍服务是国际公认的准则。《万国邮政公约》第一条明确界定了邮政的普遍服务,即“以合理的价格在领土的每一角落提供经常、优质的基本邮政业务。”世界各国邮政几乎都毫无例外地受政府委托承担普遍服务的任务。在保证普遍服务的同时,如何使邮政提高效率、减少亏损并获得盈利,是各国邮政普遍关注的问题,更是我国邮政企业在市场化改革进程中必须着力解决的迫切问题。而建立市场化的普遍服务机制,是从根本上解决承担普遍服务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问题的关键所在。为什么要建立市场化的邮政普遍服务机制原因一: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相似文献   

12.
邮政业务定价进入双轨制 2005年7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邮政体制改革方案》,作为国企改革重点之一,邮政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根据邮政体制改革方案精神,国家邮政局实行政企分开,重组和建立国家邮政局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分别承担政府职能和企业职能。中国邮政集团的业务将划分为普遍服务业务、特殊业务和竞争类业务。其中,普遍服务业务的范围和服务标准由修订中的《邮政法》及其实施细则予以规定,同时将建立某种形式的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弥补邮政普遍服务形成的亏损,保证普遍服务义务的履行;特殊业务包括机要通信、党报党刊发行、义务兵通信、盲人读物寄递等,这些业务相当于政府委托企业办理的超过邮政企业服务标准和服务要求的业务;其余的业务则都属于竞争类业务,邮政企业需要根据市场要求,利用自身网络与品牌优势,提供客户需要的服务,并同其他提供类似服务的企业展开竞争。  相似文献   

13.
邮政市场的逐步开放,使中国邮政对某些邮政业务的垄断经营权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也使中国邮政独家承担的普遍服务越来越难以支撑。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建立普遍服务基金制度已刻不容缓。新的普遍服务基金制度的运作应当是引入竞争机制的市场化运作,是在现有的资源条件下,既实现邮政企业最高效率,又兼顾社会普遍服务的最大公平。而在目前情况下,要建立市场化的邮政普遍服务机制,笔者认为应处理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关系。普遍服务与专营的关系目前,邮政所享有的专营业务和专营保护,是政府对邮政承担普遍服务的一种政策性补偿措施,也是保障公民…  相似文献   

14.
伴随信息与通信技术、电商经济及快递行业迅猛发展,传统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受到严重冲击。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邮政普遍服务承担了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民信息安全的重要使命。在当下数字经济时代,中国邮政普遍服务如何实现创新转型,更好地满足人民美好用邮需求,成为当前亟需研究解决的课题。文章通过借鉴日、美、法、德四国邮政普遍服务的创新发展模式,为探索新时代适合中国邮政普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革新之路提出认真思考和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5.
顾汶 《中国邮政》2008,(4):12-13
2007年3月,江苏省邮政公司正式挂牌运营,标志着江苏邮政事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作为国民经济体系中重要的社会公用型企业,邮政部门承担着繁重的普遍服务义务,以高成本的优质服务保障着广大公民的通信权利。但作为一个完全的市场主体,公司化运营后的邮政企业在确保普遍服务水平的同时,更要从“权益人”的角度重新审视公司的价值,并围绕公司价值的提升,积极、深入地推进公司化改造,以创新的体制、机制更加充分地参与市场竞争,促进邮政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努力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权益人”的利益,让“权益人”满意。  相似文献   

16.
保障普遍服务是商业化环境下世界各国邮政改革的重要条件之一,特别是像我国这样幅员辽阔、发展不平衡的国家,搞好普遍服务是邮政的重要任务,是国家保障公民通信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责任,也是发展中国特色邮政事业的必由之路。为此,笔者就商业化环境下  相似文献   

17.
世界各国虽然社会制度各有不同,但对保护邮政正常运递邮件问题都极重视。凡订有邮政法的国家,都明确而严格地规定了邮件在途运输不受检查、扣押;保护用户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以及邮政工作人员应严守用户使用邮政的秘密等,兹举例如下: 英国邮政法第64条规定:“运递中的邮件也享有王国政府财产同等的豁免权,不受检查或扣押。”  相似文献   

18.
《邮电经济》2009,(1):55-62
(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09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加强对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保护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制定本法。  相似文献   

19.
《中国邮政》2006,(10):6-6
10月9日是第37届世界邮政日,今年邮政日的宣传主题是:世界邮政网,情系万家,信达天下。这表明,邮政就像一条坚韧的纽带,把不同语言、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人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表明邮政服务深入干家万户,联接国内国外,沟通五湖四海;表明邮政在维护国家通信安全、保障公民通信权利和促进经济发展、方便人民生产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借此机会,我代表国家邮政局,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我国邮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以及广大邮政客户,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向全国邮政干部职工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美好的祝愿!  相似文献   

20.
郭游 《中国邮政》2007,(4):59-60
1989年,澳大利亚邮政由政企合一的委员会转变为邮政公司,政府对其拥有100%的所有权。澳政府规定,澳大利亚邮政拥有对250克以下信函的垄断经营权,同时按照要求承担投递准时率、营业网点密度、信箱设置等普遍服务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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