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1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2.
一、民事责任承担的主体民事责任承担的主体是指承担民事责任的当事人,包括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瞎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房地产价格评估过程中,因违法违纪或者严重失误给当事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有权向签字的房地产估价师追偿。 相似文献
3.
4.
6.
房地产估价机构业务范围扩大和技术能力提升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房地产估价行业第二个十年的度过,房地产估价机构(以下简称估价机构)的生存问题已经解决,估价机构的客观公正性和权威性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首先认可后,已基本得到社会的认可。但是,估价机构的规模小型化、业务单一化、技术表浅化、评少估多的问题大量存在。所谓规模小型化,是指虽然有国家一级二级估价机构存在,但是大量的是只有三、五个估价师的小型估价机构;同时,虽然国家一级估价机构要求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16人,但就其每一个分支机构来说仍然是小型的,仅有三、五个估价师;在“宁为鸡头,不为凤尾”的观念影响下,估价师也倾向于自己成立新的小型估价机构。所谓业务单一化是指大部分中小型估价机构都只有房地产抵押评估这一种业务,大型一点的也是以房地产抵押评估为其主要业务。 相似文献
7.
王皓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2006,(4):28-29
近年来,随着上海市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房地产中介市场展现出蓬勃的生机,日益壮大,人们也渐渐熟悉和习惯了通过中介公司进行咨询和交易。据有关部门统计:上海市大约50%的新建商品房销售和90%的二手房交易是通过中介公司完成的。截至2005年年底,据不完全统计显示,全国有3万多家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超过百万。由此可见,房地产经纪行业已经日益成为我国房地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8.
徐大章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1998,(1):26-27
当前出台的一系列对于房地产评估行为的规范性管理件,大都是针对官办房地产评估机构制定的,而对于民办房地产评估机构的扶植、引导、实施规范性管理方面的条款,在上进件中,几乎都没有涉及。不管人们愿意还是不愿意,民办房地产评估机构的出现、发展和壮大,将是必然的,随之而来的民办机构的弊端,同样,也将是不可避免的。这是一个敏感问题,也是一个某些人不愿意触及的问题,然而,它却是一个躲也躲不开的问题,因此,我们必须未雨绸缪,应该注意培育其有利于行业发展的一面,制约其可能出现的种种弊端的一面,这就是本将要论述的关于加强对于民办房地产评估机构规范性管理必要性的核心内容。 相似文献
9.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2006,(5):13-15
各位代表:
大家好!非常高兴参加此次会议。
首先,借此机会介绍一下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以下简称学会)的具体情况。学会是1994年8月成立的,当时的名称叫作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2004年7月更名为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更名主要是由于建设部对房地产经纪人改变管理方式,将房地产经纪人的注册工作授权到学会,同时房地产经纪方面的自律管理也要求学会承担,为了符合自律与管理内容上的要求而进行了更名。学会的首任会长是建设部原副部长周干峙。2005年5月举行了换届,换届后的会长是建设部原副部长宋春华。 相似文献
10.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2006,(5):7-9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后,一些地方在宣传贯彻方面做在前面,做了一些工作,如湖南、河南等地对《办法》进行了广泛地宣传,还结合本地情况制定了相应配套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办法》在实施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个别问题还比较严重,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规范。本次会上,提供了一个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管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请大家提意见。会后,我们还将就大家的意见进行修改。 相似文献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