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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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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何婉如 《金卡工程》2009,13(11):70-71
“着手”一词由贝卡利亚在其名作《犯罪与刑罚》中首次明确提出,并把它与犯罪未遂相联系。1810年的《法国刑法典》首次把“着手”一词法定化,后1871年的《德国刑法典》予以继用。此后,大陆法系各国的刑法典,在规定犯罪未遂时,也都采用了与《法国刑法典》相同或相近的表述,把着手实行犯罪规定为未遂犯必不可少的特征。我国刑法第23条第一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犯罪的着手作为未遂犯的特征,它不仅是区分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标志,还对衡量正当防卫是否“适时”的判断有重要意义。因此,从理论上对犯罪着手进行界定和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2.
刘万琨 《金卡工程》2009,13(8):22-23
着手实行行为是判断预备与未遂的关键,在判断实行行为着手时不能任意扩大其范围从而扩大未遂的范围,也不能任意缩小其范围而放纵犯罪。应从犯罪构成要件和对社会危害性等方面综合考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3.
相对于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家来说:我国对不能犯的研究相对较少且较晚,甚至对其定义都没有达成共识,在理论界有以下几种:一是认为不能犯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行为,因为所使用的工具、方法不当或对象不存在,因而使犯罪没有得逞。二是认为所谓不能犯是指行为人已经预备或者着手实行犯罪行为,但其行为之实质是不能达到犯罪目的的行为。三是认为不能犯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但由于其行为的实质致使其不可能完成犯罪,因而难以达到犯罪的既遂状态。从定义中的“犯罪行为”和“实施犯罪”等字面意思来看,不难推出定义的提出者是主张不能犯构成犯罪的。  相似文献   

4.
肖娜 《金卡工程》2010,14(9):83-84
毒品犯罪的犯罪对象是法律明文规定的违禁品,属于"本体恶"的典型,对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不应以犯罪目的是否达到或犯罪结果是否发生作为区分既遂和未遂的标志,应根据犯罪的进程并针对不同行为分别处理。  相似文献   

5.
侯静 《金卡工程》2010,14(11):47-48
现行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及其处罚的有关规定,从总体上体现了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的"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同时也彰显了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理念。然而,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刑罚制度方面的一些规定仍值得探讨,存在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本文拟从未成年人犯罪刑罚体系、刑罚适用制度以及非刑罚处罚方法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完善我国未成年人刑罚制度的拙见。  相似文献   

6.
王虹 《金卡工程》2010,14(4):76-77
犯罪未遂作为犯罪形态理论的核心,一直是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认定中的一个热点。在侧重介绍大陆法系国家犯罪未遂理论的基础上,将我国刑法中犯罪未遂的理论与大陆法系国家做比较,具体从犯罪未遂的概念、处罚根据、成立条件和处罚原则四方面进行比较分析。  相似文献   

7.
王学素 《金卡工程》2009,13(7):42-43
我们应该从理论角度和法律角度探讨对犯罪未遂进行处罚的根据。对犯罪未遂进行处罚的理论根据有客观说、主观说和折衷说之争,其中折衷说比较合理。我们应该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以罪过作为处罚犯罪未遂的理论根据。对犯罪未遂进行处罚的法律根据有社会危险性说、主管罪过+实行行为说、犯罪构成说之争,其中犯罪构成说是合理的,处罚犯罪未遂的法律根据是犯罪构成。  相似文献   

8.
吴凡 《时代金融》2007,(8):21-22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社会中的一些人的不良思潮也在上升,一些犯罪分子把犯罪目标盯向银行,而银行内部员工由于其职业特点、人员素质和所处工作环境等方面与其他行业有诸多不同,致使银行内部人员参与金融犯罪也呈上升之势。据最近几年发生的近30例银行员工金融犯罪(违纪)案件分析,犯罪行为的内在原因是犯罪心理。  相似文献   

9.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洗钱犯罪现象越来越多。据有关资料分析,目前洗钱出现了一些新动向,例如,犯罪活动与洗钱活动进一步分工,甚至出现了专门的洗钱服务机构,为更多的犯罪分子和犯罪组织提供服务等。本文提出了如何防范利用银行卡洗钱犯罪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1999年,财政部提出了《关于改进2000年中央预算编制的意见》,开始着手实施部门预算改革。在此改革过程中,我国还同时进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收支两条线改革。2004年财政部又启动了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工作。我国的预算体制不断完善,建立了"二上二下"的基本流程。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出现了一些值得我们探讨和解决的问题。文章指出这些问题并提出了对策。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我省农行系统陆续发生了一些支票诈骗、客户存折被调包、诈骗客户资金等案件。综合分析这些案件可以看出:一是手段新,犯罪分子根据银行服务手段和金融产品的创新,不断翻新诈骗手段。二是智能化,犯罪分子对银行业务不是一般的熟悉。而是对服务手段、金融产品、操作流程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属于高智能犯罪。三是高技术化,犯罪分子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克隆的金融工具,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属于高科技犯罪。四是团伙化,犯罪分子一般是团伙作案,分工细密,作案过程短,且多数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属于有组织、有计划的流窜团伙犯罪。五是银行防范措施滞后,银行在创新服务手段和金融产品时,对如何防范诈  相似文献   

12.
周铭川 《当代金融研究》2018,2018(3):122-138
虽然众多司法解释明文规定数额加重犯能够成立未遂犯,但仍有许多学者提出反对意见,主要有加重犯无未遂说、量刑规则无未遂说、罪量加重构成要素无未遂说等多种观点,这些反对意见均值得商榷。由于行为构造完全不同,数额加重犯不是结果加重犯,不能用结果加重犯的理论来分析数额加重犯的问题。由于一个犯罪中只存在一个数额,不可能基本数额与加重数额同时并存,具体行为要么成立基本犯,要么成立加重犯,因此加重犯的成立不以基本犯的成立为前提。数额加重犯实际上有其独立而完整的亚犯罪构成,加重数额则是其构成要件要素而不是量刑规则,也是犯罪故意的认识内容。  相似文献   

13.
虽然众多司法解释明文规定数额加重犯能够成立未遂犯,但仍有许多学者提出反对意见,主要有加重犯无未遂说、量刑规则无未遂说、罪量加重构成要素无未遂说等多种观点,这些反对意见均值得商榷。由于行为构造完全不同,数额加重犯不是结果加重犯,不能用结果加重犯的理论来分析数额加重犯的问题。由于一个犯罪中只存在一个数额,不可能基本数额与加重数额同时并存,具体行为要么成立基本犯,要么成立加重犯,因此加重犯的成立不以基本犯的成立为前提。数额加重犯实际上有其独立而完整的亚犯罪构成,加重数额则是其构成要件要素而不是量刑规则,也是犯罪故意的认识内容。  相似文献   

14.
刑法中的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是指在犯罪过程当中,行为由于某种原因停顿下来完成犯罪的一种状态,主要表现为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危险犯以危险状态出现与否作为既遂状态的标准,其也存在既遂、未遂两种停止形态。同时,危险犯还可转向实害犯,并成立实害犯的中止。  相似文献   

15.
徐海红 《金卡工程》2010,14(6):116-116
犯罪未遂是一个争议很久的问题,在大陆法系国家有主观说与客观说之争。在英美法系国家也存在同样的争议,只是提法不同而已。该文针对美国的犯意确证说、接近完成说,以及英国的,临近性的检验标准说、准备行动的检验标准说,对英美刑法犯罪未遂理论进行了评析。  相似文献   

16.
中国金融学会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六月下旬在江西联合召开了外国货币政策学术讨论会。会议就有关外国货币政策能否借鉴,中国应该实行什么样的货币政策等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提出了一些好的建议和值得深入探索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影响金融犯罪心理形成原因   金融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病态,其形成是多种原因或者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从我国当前金融犯罪的状况来看,其形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社会原因.社会转犁使中国的社会问题带有明显的转犁期特征,成为转型性社会问题.金融犯罪就是该期具有代表性的经济犯罪类型.社会结构的急剧变动,社会监控的缺失和弱化,是产生金融犯罪的直接根源.二是法律原因.诸多金融犯罪的出现与金融立法和执法活动的缺陷有着很大的关系,从而成为金融犯罪长期屡发不止的重要原因.法律制度不健全、配套性差,导致犯罪分子在从事金融犯罪活动中有机可乘.三是经济原因.商品经济的负面因素,对金融犯罪有巨大的诱惑力.……  相似文献   

18.
目前反洗钱形势日益严峻,洗钱犯罪分子日益猖獗,有关反洗钱的政策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反洗钱本外币整合工作正在运作中,各个层面的协调、工作机制和结构调整正在步入正轨,并且随着工作的深入,效果还将进一步显现,但仍有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一、当前反洗钱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相似文献   

19.
洗钱的国际公害与反洗钱洗钱是犯罪分子为掩盖其不法行为,将赃款通过金融活动,使“黑钱漂白”,从而达到可以公开使用的目的。犯罪分子使用这种“瞒天过海”的手法,使人们在不知不觉中将犯罪获得的赃款,再通过另一种犯罪的行为,使之合法化。到了30年代,一些国家为...  相似文献   

20.
吴盛 《金卡工程》2010,14(7):201-201
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办案中发现了一些亟待引起重视的问题:有效遏制贪污犯罪迫使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有所改变、权力缺乏监督制约导致领导干部腐败问题日趋严重、趋利主义思潮泛滥引起少数干部心理严重失衡、考核机制不尽合理造成个别单位抵触情绪趋于强烈、片面理解法律规定致使涉案人员对抗办案时有发生、震慑犯罪缺乏力度诱发腐败分子铤而走险、以身试法,这需要我们认真研究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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