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课题组 《甘肃金融》2016,(2):22-24
文章介绍了甘肃省“三权”抵押贷款的政策落实情况,总结了陇南模式、临泽模式、泾川模式等主要做法,分析了甘肃省“三权”抵押贷款开展的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如缺乏立法的支撑、缺乏有效配套政策、押品变现处置难、贷款定价偏高、缺乏贷款风险分担机制、贷款资产质量较低等,最后提出了建立合法顺畅的农村产权政策环境和流转机制、培育“三权”抵押贷款中介服务机构、加大对农村产权抵押风险的分担机制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2.
现行法律关于宅基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的规定存在一定限制,在抵押物处置、评估手段等方面仍面临亟待解决的问题。安徽省宣城市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村“三权”抵押贷款试点,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益经验。文章以宣城市243户农户的调查问卷为样本,通过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影响农户参与农村“三权”抵押贷款意愿的各种因素,并就进一步推广“三权”抵押贷款提出有关法律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3.
4.
叶林 《金融经济(湖南)》2015,(5)
为了解全市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开展情况,张家界中支深入政府职能部门、金融机构、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对辖内农村“三权”抵押贷款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调查结果显示:自2010年以来,辖内涉农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农村“三权”抵押贷款试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缓解了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矛盾,加快了现代农业发展步伐.但在试点过程中,也面临配套政策不完善、中介服务水平不高、抵押资产处置变现难等因素制约,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妥善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5.
6.
7.
8.
农村“三权”抵押贷款试点突破、障碍及深化路径——以福建省三明市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金融部门推动农村"三权"制度改革,允许农民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及林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贷款,该举措对于克服农村金融服务的制度性缺陷、解决农民贷款担保难问题、促进农村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等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福建省三明市为例,总结梳理农村"三权"抵押贷款试点的创新实践,分析"三权"抵押贷款试点推进中的制约因素,并阐明进一步深化农村"三权"抵押融资创新的路径安排。 相似文献
9.
农民贷款难、贷款贵一直是困扰农村金融与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为了破解这一难题,需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把农民手中拥有的林地、承包地、宅基地和房屋等资源变成可抵押可流转的资产。国内浙江、重庆等地已就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先行开展试点,为解决“三农”资金需求进行了有益探索。本文借鉴对浙江、重庆等地相关经验,提出在海南省三亚市开展农村三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0.
目前,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农村土地产权抵押模式.我国部分地区也进行了"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本文在大冶市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实践基础上,从加大政策扶持、提高风险容忍度、增强社会保障等方面就进一步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1.
农村"三权"抵押贷款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和林权这三类资产到金融机构进行抵押获得的贷款.农村"三权"抵押贷款是农村金融服务中较为薄弱的环节,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本文通过对湖南省永州市农村"三权"抵押贷款业务现状的分析,探寻制约其发展的现实困境,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2.
13.
本文从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试点工作的政策背景出发,对杨凌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的制度框架及贷款流程、农村资产的产权与流转机制、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考核与激励机制等进行了分析研究,归纳了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的"杨凌模式",并介绍了杨凌示范区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所取得的成效。 相似文献
14.
我国农村金融与土地产权改革的理论与实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农村土地产权改革有利于拓宽农村抵押担保物范围,改善农户的信用状况,从而提高农村的贷款可获得性,解决现有小额信贷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不匹配问题。本文对农村金融、农村土地改革和农村经济发展进行理论分析,然后回顾新中国土地改革历史,总结出逐步还权赋能,提高农民土地产权的全面性、排他性和可转让性的演进逻辑,进而剖析我国农村金融和农村土地改革中深层次问题,提出通过土地产权抵押改革拓宽农村贷款抵质押物范围,提高农村贷款额度、期限,降低贷款利率,从而促进农村经济金融协调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5.
对农房抵押贷款法律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城市房屋抵押贷款早已推行,但农村房屋抵押贷款仍在艰难破冰,其中重要的原因在于现行法律的约束。农民将房屋进行抵押贷款,必然会涉及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是受限的。为解决农民融资难问题,各地相继出台政策法规,以实现农村产权直接向金融机构抵押贷款。本文以我国法律规定为依据,结合各地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农房抵押贷款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以期为建立完善农房抵押贷款机制提供思路和建议。 相似文献
16.
农村金融发展缓慢成为制约农村建设和农民创业的瓶颈,以2011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居民房屋和林权抵押贷款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渝办发[2011]11号)为契机,标志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居民房屋和林权(以下简称农村“三权”)抵押贷款作为农村信贷融资的重要金融工具,为农村金融市场注入了鲜活血液。 相似文献
17.
18.
(一)农业、国土和政府等相关部门一起合力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按照正常的流程,“两权”抵押贷款首先要有土地确权颁证、登记、流转后,银行才可以放贷。由此可见,“两权”抵押融资与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等改革密切关联,只有土地确权颁证的快速推进,才能促进试点融资业务的有效发展,也有利于更好地检验贷款质量和抵押物处置机制的稳定性。 相似文献
19.
农村“三权”抵押融资是指金融机构以借款人自有或第三人所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权及林权作为抵押发放的贷款。其融资对象主要是农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及农业企业,贷款用途主要是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渔业、农副产品深加工、流通、旅游农业、特色农业等涉农项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