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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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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彭代武  高燕 《技术经济》2009,28(1):85-91
我国股权分置改革中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对流通股股东的对价支付是为了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一种制度安排。本文以截至2007年12月31日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并复牌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市场效应进行实证研究。研究发现:股权分置改革显著提升了上市公司的市场绩效,客观上将上市公司与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利益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上市公司股改对价支付的各种方案中,送股方式的市场效应最显著,派现与其他对价支付方式的市场效应较小。  相似文献   

2.
冯玲  郑振龙 《技术经济》2008,27(11):73-80
本文在连续时间局部均衡模型框架下,求出了时变的不流动资产折价率的解析式;在此基础上,对我国股权分置改革实践中国有股的对价支付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表明:不流动资产折价率的理论研究结果并不支持股改公司实际支付的对价水平。其主要原因在于,各股改公司在确定支付对价比例时,实际上并没有充分考虑公司本身的特征对对价的影响,这说明我国股改过程中对价支付值不尽合理。  相似文献   

3.
王凤洲  孔丰  崔杰 《经济师》2008,(11):17-20
随着改革的深入,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已完成了股改工作,从已完成的股改情况来看,改革效果非常好,目前股改收尾工作还在进行着,曾在市场上广泛流传的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种种疑问已逐渐淡去,其中当时引起市场各方密切关注和激烈争论的对价支付是否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还在演化。文章通过对国有资产流失判定标准的分析,以国有资本保值率为核心指标,选取第一、二批46家试点公司中28家含国有股的上市公司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从短期看以账面净资产计算,国有资产的确是发生了损失;但从长期以市值计算来看,将会大大溢价,因此,对价的支付可以更好地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相似文献   

4.
本文在连续时间局部均衡模型框架下,求出了时变的不流动资产折价率的解析式,在此基础上,对我国股权分置改革实践中国有股的对价支付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表明:不流动资产折价率的理论研究结果并不支持股改公司实际支付的对价水平.其主要原因在于,各股改公司在确定支付对价比例时,实际上并没有充分考虑公司本身的特征对时价的影响,这说明我国股改过程中对价支付值不尽合理.  相似文献   

5.
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解析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本文从经济学基本原理出发,重申股权分王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从根本上解决我国股市存在的资源配王效率低下和主体缺失的制度性缺陷问题,认为合理对价支付比例的确定应该遵循政策中性原理,并根据套利理论推导出市场均衡条件下的对价公式,对46家试点公司和进入全面股改后推出的前两批72家公司的对价方案进行剖析,认为部分公司对价支付比例存在不合理的原因是方案确定的原则存在片面性。  相似文献   

6.
市场化、政府干预与股票流动性溢价的分配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文运用博弈论的思想和方法,结合股改实际,分别构建在市场化和政府干预下"均衡对价"的理论模型,分析了政府干预对流通股东利益流失的影响,并收集1004家股改公司的数据对政府干预与股改对价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检验,以此考察市场、政府干预与股票流动性溢价分配三者之间的关系。本文理论模型分析表明,与市场化情况相比,政府干预压缩了博弈双方的对价策略空间,进而降低了"均衡对价"水平,造成流通股东利益的流失;以宝钢股份为例对流通股东利益流失程度的数据模拟表明,与市场化情况相比,政府干预给流通股东每股所能获得的对价带来的损失达到1/4;实证结果表明,政府干预会影响股改对价的高低,随着政府干预力度的增强,国有控股公司所支付的对价降低,从而支持了本文的理论模型和研究假设。  相似文献   

7.
在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水平在总体上是公平的,不公平成分占整个对价水平的比例很小。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与公司股改对价水平之间均呈显著负相关关系。严格控制公司出台对价承诺方案,并对有对价承诺方案的公司加强监督,以及加强对机构投资者、非流通股大股东和上市公司之间内幕交易的监管,将是本次股改和股改后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  相似文献   

8.
上市商业银行作为我国银行业以及证券市场中最具活力的一部分,它们的经营与发展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对价方案的合理公平是各上市公司顺利推进股改的基础。目前,各上市银行的股改进度及对价方案如何?尚未完成股改的上市银行将会有怎样的股改方案出现?针对此类问题,本文就已经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四家上市银行的对价方案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比较,同时也对未完成股改程序的深圳发展银行可能实施的对价方案进行了预测。  相似文献   

9.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法选择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玉 《经济师》2006,(7):90-91
文章介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股改进程,并对7种独立的对价支付方式进行了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10.
股改对价计算依据与公允对价计算原则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马世兵  徐高林 《现代财经》2005,25(10):26-31
通过对22家股改试点代表性公司对价计算依据的逐一分析,其对价依据可归纳为保值法、退款法、让利法、保价法、直接法和待定法6种。其中前4种是可以推广的主要方法。那么针对试点过程中对价依据存在的问题如何加以改进则是值得研究的课题。  相似文献   

11.
刘亮 《资本市场》2006,(8):83-85
深发展的非流通股股东首先做出让步,提高现金对价的支付水平,可能是目前打破深发展股改僵局的惟一办法。  相似文献   

12.
"对价"最早是英美合同法中的概念,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对价"可以理解为非流通股股东为取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代价,对价可以采用股票、现金、期权等市场共同认可的形式。关于"对价"的性质在股改试点方案出台以前,理论界与实践界已进行过较为深入的讨论,得出的结论大多相同,或指出它是对流动性溢价的补偿,或指出它是一种价值补偿,或指出两者兼而有之。现在人们普遍接受的观点是,"对价"主要是对流动性溢价的补偿。因此,笔者在本文中提出有别于市场流行的对"对价"性质的认识,并据此对股改完成后的股市运行特征做出判断。  相似文献   

13.
自2005年4月份以来,我国的上市公司开始实行股权分置改革,至2007年底已基本完成。股改的实质问题是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间的利益分配,我们主要通过分析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支付的对价水平来研究其公平性的问题。我们使用了常用的对非流通股定价的原理,得出的结论是,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就少得了1.501股对价支付,绝对不平等率达50%左右。  相似文献   

14.
股改对价的渊源在于非流通股的历史超额溢价,溢价程度与各公司的具体状况相关。因此,除了系统性因素的影响外,股改对价应该表现公司差异。多元回归结果表明,对价主要受系统性因素的影响,对价水平显现出相当程度的趋同与平均现状,在剔除了系统因素的实证模型中,其他因素对于股改对价差异的解释力度较小,我们没有发现显著的公司差异。基于比较严格假设的股改对价讨价还价模型表明,非理性市场和政府干预的双重博弈环境是造成上述现象的基本原因。短期投资行为占主导的市场博弈均衡结果是非理性的,而政府的不当介入则在一定程度上了加剧了均衡解的非理性程度,股改对价有失公平。模型还表明,在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未来有可能出现比较集中的投票难以通过的情况,而股改对价则可能出现收敛趋势。加速发展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并给予博弈双方较多的博弈时间,让博弈双方有充分的时间学习总结以矫正非理性行为是当前应考虑的政策要点。  相似文献   

15.
<正>综观两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对价,可以得出这样的一种结论,那就是对价并没有如投资者所愿提高应有的补偿水平,反而成了大股东任意揉捏的橡皮泥。第二批试点虽然有多达12家每10股送股的对价提高到4股以上,但是,  相似文献   

16.
当前股改方案对价水平分析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史春沛  邓幼强 《经济师》2006,(1):135-136,150
随着股改试点工作的圆满结束,各公司的股改方案纷纷出台。与各试点公司的对价水平相比,目前各公司的对价水平是高还是低,以及二者的偏差是怎样的呢?文章采用多元回归分析方法,以股改试点企业的对价水平为被解释变量,以与对价方案密切相关的各个重要因素为解释变量,来研究被解释变量与解释变量的相关程度以及影响的显著性水平,从而可以得到试点公司的理论对价水平。将股改试点后各公司的实际对价水平与理论对价水平相比可知,目前各公司的对价水平偏低。  相似文献   

17.
林凡  陈斌 《经济管理》2006,(17):48-52
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企业的实证研究表明,股改的“对价”方案普遍考虑了非流通股份流通后对股价的影响以及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其中,非流通股比例、当前股价与净资产的差额、净资产收益率是影响“对价”确定的主要因素。通过实证研究可得的基本判断是,当前的股改工作已初步建立起一个市场化博弈机制,这个机制保障了两类股东在各自利益前提下达成妥协的可能。但是,上市公司的成长性因素没有被充分考虑,以及股改的对价比率存在模式化的倾向,仍是这一机制存有的主要问题。  相似文献   

18.
《经济导刊》2006,(9):8-8
全国股改第45批上市公司名单公布,沪深两市共有8家公司在列。其中,深圳市仅有一家公司,创股改以来的最低。在上交所公布的名单中,包括文山电力、广安爱众、莱钢股份、ST丰华、*ST庆丰、金瑞矿业、*ST秦丰7家公司。其中,除金瑞矿业和*ST秦丰分别公布了“每10股A股流通股获得2.6股”、“相当于每10股A股流通股获得1.53股+资产注入”的股改对价外,其余均未公布具体方案。  相似文献   

19.
康鹏 《经济论坛》2006,(10):113-114
一、前言自中国证监会于2005年4月29日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截至2006年2月,已经有21批共586家上市公司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这些公司均采用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送股、认股权证或支付现金的“对价”方式。“对价”(consideration)原本是英美合同法上的效力原则,其本意是“为换取另一个人做某事的允诺,某人付出的不一定是金钱的代价”,也许是“购买某种允诺的代价”。可见,股权分置中“对价”是非流通股股东为了非流通股的流通,向流通股股东所支付的代价。本文将从历史根源…  相似文献   

20.
随着股权分置改革有关政策规定的陆续出台,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已在两地证券交易市场全面展开。据统计,截至目前,深沪两市共有674家公司已完成股改或进入股改程序,占深沪两市总家数的比重为49.78%,而两市股改公司总市值已经过半,这标志着股权分置改革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和突破。从已推出股改方案来看,众多上市公司出于不同背景、持股成本与目标期望,分别推出了形形色色的股改方案。不但“送股”、“缩股”、“送现金”、“送权证”、“公积金转赠”、“重组”等种种方式不一而足,而且多种方式交叉并举者屡见不鲜,呈现出“乱花渐欲迷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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