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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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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股权分置改革的过程是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就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应支付的对价而进行的持续博弈过程,股权分置改革蕴含着多方利益的博弈。从股权分置改革的博弈论基础出发,建立博弈模型,进行分析求解得出博弈双方的最优策略是非流通股股东设计合理对价方案,流通股股东积极参与,使其通过,最终达到共赢,同时对股东间博弈的有效性进行了实证研究,提出股改中应注意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2.
余俊 《中国商办工业》2008,(10):243-244
股权分置改革的过程是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就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应支付的对价而进行的持续博弈过程,股权分置改革蕴含着多方利益的博弈。从股权分置改革的博弈论基础出发,建立博弈模型,进行分析求解得出博弈双方的最优策略是非流通股股东设计合理对价方案,流通股股东积极参与,使其通过,最终达到共赢,同时对股东问博弈的有效性进行了实证研究,提出股改中应注意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3.
肖建琳  廖旗平 《商业研究》2006,(11):113-116
股权分置问题是我国股市重大历史遗留问题,为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我国政府已开始启动试点工作。运用例证分析法分析试点方案对公司和流通股股东带来的影响和市场反映,同时也对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就非流通股流通进行博弈分析,通过两方面的分析,得到选择试点公司和试点方案的具体标准。  相似文献   

4.
股权分置改革是我国A股证券市场的重大制度变革,中国证监会通过赋予A股市场流通股东表决权的方式,建立市场化协调机制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股改实质是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东两个主体之间进行一场平衡股东利益的博弈.在试点股清华同方的对价方案表决中,清华同方高管在沟通会上曾发出最后通牒:如果此方案被否决,近期内不会有备用方案出台,中小投资者将与大股东一样受到伤害.可见,在股改中,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东存在最后通牒博弈.本文拟采用最后通牒博弈模型,探讨在当前证券市场股改中的博弈问题.  相似文献   

5.
全流通前后股东利益的博弈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证券市场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中,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非流通股可以解禁并在二级市场流通,流通股股东也可在对价支付中获得收益,我国股票市场就此进入全流通阶段.本文针对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问题进行研究,采取动态博弈建模,从博弈角度分析股权分置改革.同时,本文对全流通前后非流通股股东及流通股股东的收益变化进行博弈矩阵分析,对全流通给两者的影响进行研判  相似文献   

6.
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中将出现大股东、管理层、投资者、小股东和上市公司本身的利益博弈,所有市场参与者的进入将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公司治理。  相似文献   

7.
本文主要是针对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取其股份的流通权,如何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相应的对价进行补偿,以及如何协调二者的利益以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的问题进行探讨。以博弈论为方法,对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在改革过程中收益的公平性问题建立博弈模型,进行分析求解,得出博弈双方的最优策略是非流通股股东诚意设计对价方案,流通股股东积极参与,最终达到共赢的局面,最后提出本人的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8.
股权分置改革是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的热点问题,已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本文运用量化分析模型对股权分置改革中有关流通股股东的补偿问题进行了研究,得出了补偿的合理性是影响流通股股东对方案认可的重要因素这一结论,并结合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上市公司所推出的具体方案进行了验证。  相似文献   

9.
股权分置游戏规则的建立对未来的影响不容忽视5月9日,节后第一个交易日,清华同方、三一重工、紫江企业、金牛能源4家主板上市公司宣布率先试点股权分置改革。4 家公司分别公布了非流通股东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意向,即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并决定在近期召开董事会审议改革方案。市场的回应是:沪深两市重挫,上证指数以1130.41 点收盘再创新低。  相似文献   

10.
《中国经贸导刊》2005,(12):38-39
证监会、国资委5月30日联合发布《关于做好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试点上市公司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维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采取有效措施,使改革方案具有广泛的股东基础。公众投资者要充分认识到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应当珍视自己的权利,积极参与股权分置改革。《意见》要求,要加快落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化解证券公司风险、扩大合规资金入市渠道、加强资本市场法制诚信建设等各项资本市场治本措施,形成改革的综合配套效应,协调推进股权分置改革。  相似文献   

11.
股权分置改革对流通股股东补偿问题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李秉祥  陈延 《商场现代化》2005,(35):156-157
股权分置改革是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的热点问题,已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本文运用量化分析模型对股权分置改革中有关流通股股东的补偿问题进行了研究,得出了补偿的合理性是影响流通股股东对方案认可的重要因素这一结论,并结合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上市公司所推出的具体方案进行了验证.  相似文献   

12.
股权分置改革对控股股东和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股权分置是中国股市的历史遗留问题,在股权分置的情况下,作为控股股东的非流通股股东侵害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已是不争的事实。股权分置改革之后,这一现象能否得到改善呢?从博弈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后,结果表明,股权分置改革之后,控股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的现象将会得到进一步的改善,但其改善程度则主要依靠股权分置改革的深度和股票市场信息披露程度。  相似文献   

13.
本文以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能源)股权分置改革为例,分析了公司股权结构改革与财富再分配之间的关系。通过对对价的确定与公司股权结构的分析,我们发现在股权分置改革中,两类股东通过对价方案实现了财富增值,但财富再分配却显失公平。文章还分析了在存在财富再分配不公平的情况下,金牛能源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得以通过的原因,作者提出了“理性人悖论”的解释。本案例研究为以后扩大样本,进行有关股权分置改革经济后果的实证研究提供了思路。  相似文献   

14.
股权分置改革及效应的文献综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自股权分置改革以来,国内外学者对其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主要研究了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方案及其影响因素、股权分置改革的盈余质量效应、股权分置改革的效率、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影响以及股权分置改革之后股票内在价值和市场价值相关性等多方面的问题。一、股权分置对投资者保护影响的文献朱小平、暴冰和杨妍(2006)探讨了利用衍生金融工具给股  相似文献   

15.
态度     
“过于慷慨的支付方案会令投资者产生更多的疑虑。”——紫江企业的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方案是流通股股东每10股可获送3股,中小投资者普遍表示不满,但该公司董事长李或表示,非流通股股东不会考虑修改方案“华尔街现在采取的是盲人摸象式的方法,根本看不到三年后的中国互联网前景的。如果你只关心这个财季的增长,就必然失去未来三年的成长。”  相似文献   

16.
自从5月初被中国证监会正式确定为中国首批股权分置改革四家试点单位之一和第一个抛出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方案以来,三一重工(600031.SH)就成了舆论漩涡的中心,众多质疑直指三一重工的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持有三一重工72.42%的股份):因为持股成本的不对等,股权分置改革的最大赢家是大股东三一集团,它既赚足了眼球又获得了实惠,亏待的是那些流通股东和中小投资者;三一集团是民营企业,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最有可能套现另起炉灶;因为十大流通股东中九个为基金或者券商,在与三一重工大股东的博弈过程中,他们有的是实力和精力,三一集团要摆平他们谈何容易……  相似文献   

17.
对价是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核心要素。但就支付对价的依据而言,无论是对高溢价首次公开发行的补偿,对传递了虚假信息的补偿,还是对承受股票市价下跌的补偿,都难以构成对价的基础。而从金融学角度来看,流通股股东拥有将股票卖给出价更高的投资者从而获利的选择权,该选择权的价值亦体现在股票价格中。股权分置改革后,可流通股数量剧增,将导致该选择权价值降低,给原流通股股东造成损失,对此,非流通股股东应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  相似文献   

18.
股权分置改革的有关会计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相关会计处理问题开始引起人们高度关注.对于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如何对支付"对价"进行会计处理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影响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高管人员的考核.特别是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东为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会给企业管理层带来额外的业绩压力.由此可见,会计处理在客观反映经济现实的基础上,还必须考虑到其所产生的经济后果.到目前为止,财政部还没有出台相关的哪具体规定,各界人也众说纷纭.从两批试点公司公布的方案看,补偿方式越来越多,涉及会计的基本有三种:送股、缩股(扩股或缩股方案本质上与送股一样,都是调整股东的持股比例)、送现金.  相似文献   

19.
本文采用博弈理论来探讨A股证券市场中的股权分置问题,具体运用囚徒困境模型、子博弈纳什均衡,剖析股权分置改革对象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行为背后的博弈对策。  相似文献   

20.
为了改变我国股市上三分之二的股权不能流通,导致股市先天不足的这种重大缺陷,我们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但是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我们没有成熟经验可借鉴,我们投石问路“摸着石头过河”这样难免出现一些问题。公司股改时,对价到底是计算出来的还是博弈出来的?究竟会采用哪种对价测算方式呢?非流通股东是否根据自身的送股意愿,来决定对价测算方法和对价测算时点的取舍,从而使对价落在自己设想的区间?本文就股权分置改革中对价做一些简单解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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