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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界普遍认同的国际标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如同商业银行必须遵循的银行经营与管理的“ISO标准”,它是商业银行在国际市场上生存的底线。《新资本协议》为我国银行业的风险管理水平迅速赶上发达国家提供了一条捷径,其核心内容——内部评级法将成为我国银行风险管理和资本监管的主流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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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及其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由于全球金融服务业的重大变化,1988年的巴塞尔资本协议已不足以作为当今银行业的管理标准。自1999年起,巴塞尔委员会提出一个新的协议框架,预计到2001年末完成,并希望从2004年在成员国完全付诸实施。本文试图解释新巴塞尔协议提出的理由,并概述新巴塞尔协议的框架,最后简要评估其在中国银行业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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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越来越多的外资银行在中国获得零售银行特许经营权,中国银行业在整合风险管理方式和相关治理流程方面所面临的压力会加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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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入WTO的大背景下,本文通过对中国银行业自身所具有的优势和劣势分析,指出了中国银行业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认为中外资银行竞争的焦点将集中在人才竞争、核心资本业务竞争和品种及产品创新方面的竞争.指出了中资银行存在的诸如信息披露制度、分业经营的限制和监管上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应对的策略:大力拓展中间业务;分业管理走向混合经营;加强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和联合;提高金融运行的透明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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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安全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运营安全,资产质量、资本充足率、盈利能力是重要衡量指标;另一方面是控制安全,即控制权是否在我方。这两者相互关联。比如,尽管控制权在我方,但资产质量、资本充足率、盈利能力一塌糊涂,就不安全,其控制权也将丧失。资产质量、资本充足率、盈利能力好,但控制权不在我方,这当然也不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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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入WTO后银行业的利弊 1.加入WTO后,金融、保险领域、外资银行服务的地域限制消失,两年内可以经营人民币业务,并逐步对中国企业开展服务,金融服务准人地域限制取消,也是对既定事实的承认。中国银行业的开放可以追溯到70年代末80年代初,目前,中国25个城市已经允许外国银行从事一定范围的金融业务,这些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大连、昆明、南宁、广州、武汉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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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认为国际银行界“游戏规则”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将于2007年到2009年间正式实施,已经全面开放的中国银行业将面临重大挑战。作为监管当局——中国银监会将为此做好哪些准备?[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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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国资本市场上的大幅调整,银行板块是受到冲击最大的板块之一,这实际上凸显出市场对于当前宏观经济条件、经营状况的担忧。这些担忧中,可能有不少盲目的成分,例如:在中国的银行业直接受到次贷危机影响的程度十分轻微的情况下依然夸大次贷的影响。但是,确实有一些隐忧值得从制度层面、从经济金融结构层面进行深入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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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 Cavey 《海外经济评论》2009,(7)
【美国《华尔街日报》1月28日】乍看之下,中国的银行体系似乎是全球其他地区的仰慕对象。中国银行业的资产负债表看起来基本没有导致美国和欧洲银行大规模资产冲销的问题资产。中国银行业也从未完全私有化,因此在危机中也没什么要收归国有的。最重要的是,中国银行业正在从事其他国家政府最期待他们金融机构所做的事:放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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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正式出台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规定了协议的主要内容:最低资本规定、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市场纪律。新、旧巴塞尔资本协议的主要区别在于建立了完整的资本监管框架、改进了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扩大了风险覆盖种类。协议对我国银行业全面风险管理具有启示,采取相应措施推动全面风险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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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在力争与1988年资本协议保持一致的基础上,结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和我国国情,起草了我国新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所以我国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与新巴塞尔协议相比较,是以1988年资本协议为主,结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和时代的变化进行局部的修改,既有共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