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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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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验资实务操作中,往往存在一些不被重视但又可能给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带来风险的问题。笔者将在验资业务中接触或收集到的几起验资案例整理出来,希望对注册会计师防范验资风险有所警示和启发。 委托人伪造身份证明骗取验资和 公司登记的案例1. 案情简介:2001年9月,F贸易有限公司股东以货币出资50万元申请验资。负责审验的注册会计师审核全面资料后出具了验资报告。2002年F贸易有限公司因利用伪造的身份证明骗取公司登记后抽逃注册资本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查,F公司向…  相似文献   

2.
目前,注册会计师由于出具验资报告而被诉诸法庭的案件此起彼伏,而法院的判例及有关的司法解释往往不利于注册会计师.与此同时,社会上不法分子提供虚假验资材料骗取注册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的手段也越来越高明.  相似文献   

3.
企业验资注册审计要重点做好“五核实”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企业虚假验资注册在银行法人信贷业务中几乎成为企业骗取银行贷款惯用的手法,而企业因虚假验资、增资注册增加企业资本金,从而美化企业资产质量,以达到银行准入标准,致使银行信贷风险加大,最终形成不良信贷资产。文章从审计角度揭示企业虚假验资注册的表现形式、危害及银行信贷的薄弱环节,总结审计查证企业虚假验资注册的手段,揭示信贷风险,以期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  相似文献   

4.
自1996年4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法函[1996]56号《关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虚假验资证明应如何处理的复函》之后,全国各地法院相继审理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因验资业务而被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案件已达500余起,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已在局部范围内出现了“诉讼浪潮”。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人们对验资业务存在认识误区,因此,我们应合理区分出资责任、会计责任、验资责任和验资报告的使用责任。  相似文献   

5.
我国中小企业存在以虚假实物出资的问题,在验资业务中又存在审验程序不到位的情况,带来验资风险。验资机构及其注册会计师如何提高验资质量,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最大限度地规避验资风险。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6.
一、存在的问题 (一)未按规定程序为企业验资、 询证和出具验资报告。一是一些注册 会计师至今还不了解和掌握对外商投 资企业外方出资验证时需向银行和外 汇局询证的规定,尤其是一些县级地 区或地域偏僻的县城的会计师事务所 更为明显,存在的验资问题也更多。二 是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只对外商以现汇 出资的部分进行验资询证,有的只有 向银行询证的意识,没有向外汇局询 证的意识;对外商以实物出资和其他 形式出资的验证,缺乏或根本就没有  相似文献   

7.
验资作为注册会计师的一项特殊审计业务是目前一些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重要收入来源。面对注册会计师涉及验资业务的诉讼案件的逐渐增多,有些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此项特殊审计业务采取了回避的办法,即拒绝出具验资报告。笔者认为,回避不是明智之举,因为拒绝出具真实的验资报告既减少了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收入,又有损注册会计师的社会形象。在此,笔者列举在实际工作遇到的一些验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与同仁共勉。 验资业务风险的类型1. 由某些中介机构联系的验资业务目前,市场泛滥成灾的“皮包公司”及其虚假…  相似文献   

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注册会计师依法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财政部印发的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中规定,本公告所称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设立的依法应当进行验资的被审验单位的实收资本(股本)及其相关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验。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出具的验资报告在规定用途内(如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时)具有法定证明效力,能合理地保证报告使用人确定投资者出资的到位情…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注册会计师的刑事责任问题逐渐浮出水面,但笔者在对一些注册会计师犯罪案件的剖析中痛心地发现,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的犯罪,与其说是审计的失败,毋宁说是职业道德的沦丧。 案例简介案例一:2002年2月,A注册会计师在为某企业办理验资的过程中,在企业仅提供1000万元实物发票(后被证实为虚假发票)的情况下,没有对投资实物进行实地核查便予以认可;同时又违规发函给企业验资账户所在的银行,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已经收回出具给企业的验资报告。致使企业在设立过程中就将缴入银行的500万元人民…  相似文献   

10.
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的实收资本及相关财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赋予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职责。自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恢复以来,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了大量的验资、审计业务,为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做出了贡献。但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验资不实或验资虚假的情况确有存在,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起了不利作用,有越来越多的会计师事务所因此受到惩罚。会计师事务所因虚假验资如何承担民事责任的问题,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以法函(1996)56号文、法释(1997)10号文、法释(1998)13号文的形式予以司法解释,但仍显得过于笼统,操作性不强,以致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对验资单位承担验资不实责任的条件认识不一,在实体处理上对验资单位承担责任的方式、范围、顺序不统一的现象。本文依照法理和我国的立法精神及司法实践就验资单位验资虚假的民事责任中的几个法律问题作如下探讨。  相似文献   

11.
《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第1期发表了李晓慧、孙林的《导致注册会计师验资风险的事项分析》(以下简称《导文》),文中提出:"如果丙方出资人没有资金,私下协议由其他出资人代为垫付……,但一旦出资人之间出现矛盾,其权责无法私下调和,需要司法介入时,代为出资方可能会控告注册会计师验资报告不实,因为实际情况是丙方没有出资".  相似文献   

12.
在验资业务中,涉及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净资产出资的,经常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对资产评估报告的合理使用,关系到验资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为有效防范和降低验资风险,注册会计师在从事实物资产出资审验过程中涉及资产评估时,应参照《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利用专家工作》,评价资产评估报告要素及价值量的充分性和适当性,以确定能否支持验资的有关认定,并对利用资产评估报告所形成的审验结论负责。在此笔者就验资业务中如何合理使用资产评估报告,谈一些看法。对于实物资产真实性及产权归属的审验注册会计师应亲自到现场对实物资产进行监盘,…  相似文献   

13.
刍议注册会计师验资的法律责任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蔡Yun 《上海会计》1999,(10):49-51
一、验资与注册会计师的验资任务验资是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实收资本(股本)及其相关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验,是我国注册会计师特有的一项重要法定业务。验资一般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两种基本类型。设立验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验证被审验单位的注册资本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投资者是否按合同、协议、章程规定的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足额交纳资本。变更验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验证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变更事宜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注册资本的增减是否真实,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在从业中,注…  相似文献   

14.
企业的创新能力、知识产权、人力资本、组织资本等无形资产日渐成为企业经营中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已经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决定因素。但无形资产管理依然是一道难解之题。对于专业从事法定鉴定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来说,也同样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近年来,涉及无形资产验资的诉讼案件逐渐增多,这其中,固然可能有社会环境、法规制度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也必然有注册会计师本身的执业因素形成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在验资过程中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事件频繁出现,严重影响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而注册会计师对无形资产本身的认知不到位和风险把握不科学也常常导致了验资业务的风险与损失。要使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就必须从无形资产特性认知出发,透析企业初始设立、兼并收购、增资扩股等活动中无形资产验资业务可能发生的风险表现,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以便更好的应对,规避风险。  相似文献   

15.
案例一:股东利用被验资单位的货币资金进行虚假出资A公司于2001年9月1日委托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增资验资。增资前A公司实收资本为70万元,2001年8月31日以货币资金方式增资30万元,增资后实收资本为100万元。注册会计师甲达到现场后,检查了30万元的银行进账单和截至验资日的银行对账单,并按要求收到了证明无误的银行询证函。根据《执业规范指南》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审阅了被审验单位与其关联方的有关往来款项,未发现明显异常情况。在完成了其他的验资程序后,甲起草了验资报告。部门经理乙在二级复核时发现,A公司2001年8月31日的现金余额为43…  相似文献   

16.
会计师事务所虚假验资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指导与参考》1999年12月第1辑刊出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虚假验资证明应如何承担责任问题的批复的解释说明》后,长期围绕着注册会计师验资法律责任的理论纷争暂告一段落.  相似文献   

17.
古鸿 《上海会计》1999,(11):47-48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第十二条规定“在验资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应对投资主体、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期限、投资币种等重要事项予以关注。”《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3号———验资(试行)》也要求注册会计师获得“投资者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身份证明、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及会计报表资料等”,“并对其进行适当的审验,形成验资证据”。但对投资主体即投资者,怎样关注?关注到什么样的程度?有关审计准则的《释义》及《问题解答》中没有涉及。本文试作探讨。(一)对投资者的关注,不是对投资者的审计。北京市工商…  相似文献   

18.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 我国的建立和发展,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重要作用是提高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可信性,从而使投资者做出正确的决策,促进资金市场的正常运转;银行等金融机构据此了解债务人的财务状况,降低信贷决策风险等。在我国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以来,注册会计师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也应看到,少数注册会计师由于法制观念不强,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提供虚假的审计报告和验资报告的事情时有发生。尤其是虚假的验资报告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造成很大危害。  相似文献   

19.
范明 《时代金融》2013,(20):160
在当今社会经济生活中,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被状告验证不实的民事纠纷案件越来越多,投资者捏造虚假的会计信息,恶意欺诈的情况经常发生,这就使得验资业务越来越复杂。本文主要针对当前我国验资业务的基本状况,指出验资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20.
《上海会计》1999,(8):41-42
“验证企业资本”(下称验资)是注册会计师一项法定业务。验资的类型主要分两种: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设立验资,是验证新组建的企业,投入注册资本是否符合章程、合同规定的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期限,是否足额。变更验资,主要是验证在原企业注册资本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事宜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注册资本的增减是否真实,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正确。以上两种类型,以货币资金出资的,必须凭存入银行的“进帐单”,并填明××投资者对××企业的投资款;而且在未验资之前不准动用。以实物资产出资的,必须经具备评估资格的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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