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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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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责任保险能够使事故受害人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有利于及时解决民事赔偿纠纷,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经济利益,维护社会安定和秩序.  相似文献   

2.
一、责任保险功能的再认识 1、"替代"与"保障"兼具--责任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 作为一国保险发展水平标志之一的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和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作为保险标的财产保险.责任保险的最终目的是保护受到被保险人行为损害的第三者的利益,使受害的第三者得到及时有效的经济补偿.  相似文献   

3.
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的全称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为董责险),是由上市公司出资或公司与董事会共同出资,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事高管)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公司董事高管(被保险人)在履职过程中,因疏忽或不当行为被追究其个人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承保人)将会为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及民事赔偿责任等.但是,因被保险人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而造成损失时,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  相似文献   

4.
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付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新型财产保险,责任保险的发展程度既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财险市场成熟度的重要指标,也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但是在保险业快速发展的今天,我国的责任保险发展相对滞后,如何更好地发展我国的责任保险也成为当前我国保险界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本文介绍了我国责任保险的发展现状,分析了责任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未来我国责任保险的发展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5.
职业责任保险是现代社会中职业风险管理的一种方式,在我国的律师、医生、工程师、会计师等行业已得到应用。商事仲裁中,仲裁员可能因为工作失误或者过失造成当事人损失,可能产生民事赔偿责任,需要建立职业责任保险制度。考虑到我国实行仲裁员职业责任保险遇到的问题包括仲裁员责任体系不全,仲裁员民事责任制度缺失,仲裁行业管理体系不健全,仲裁机构的责任尚未明晰以及保险行业不发达,专业化险种开发有限等方面因素,宜采取以仲裁机构为被保险人的"集体保险式"、以仲裁员为被保险人的"个人保险式"和以仲裁案件为单位的"个案保险式"建立商事仲裁员职业责任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6.
<正>一、环境责任保险及其重要意义环境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因污染环境而应当承担的环境赔偿或治理责任为标的的责任保险,是一种市场化、社会化的责任风险管理机制。通过该机制,能够更有效地解决能源企业责任风险,减少企业经营的波动性,有效保障受害人,进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7.
责任保险和保险利益是保险法学当中两个比较重要的问题。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者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财产保险。按承保范围不同,可将其分为产品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顾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等类型。本文将从责任保险的产生渊源和逐渐演变形成来说明责任保险制度存在原因和必要性;同时也分别对财产保险利益和人身保险利益进行比较分析,说明保险利益原则的存在原因和必要性。  相似文献   

8.
责任保险和保险利益是保险法学当中两个比较重要的问题。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者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财产保险。按承保范围不同,可将其分为产品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顾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等类型。本文将从责任保险的产生渊源和逐渐演变形成来说明责任保险制度存在原因和必要性;同时也分别对财产保险利益和人身保险利益进行比较分析,说明保险利益原则的存在原因和必要性。  相似文献   

9.
"长尾巴"风险普遍存在于责任保险中,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承保风险、定价机制、法律责任等多方面产生不利影响.建议修改<保险法>中有关责任保险和保险凭证保管等方面的相关条款,明确"长尾巴"责任问题的处理原则,以利于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和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0.
产品责任是由法律规定的一种经济赔偿责任。所谓产品责任是由于产品存在缺陷,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消费者、用户及第三者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产品责任保险是为生产者、销售者依法应承担的产品责任提供担保的保险。产品责任保险目前在西欧、北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开展得很普遍,这是与这样国家产品责任法律制度密切联系的。  相似文献   

11.
曹洁 《国土经济》2008,(10):56-58
环境责任保险作为一种新型的替代性损害赔偿方式,产生于责任保险。起初,环境责任保险并不包括在责任保险中;但是,随着工业的发展,环境侵权事故的频发,传统民事损害赔偿救济方式的不足。政府、企业、社会公众为维护各自的利益,以减少各方因环境侵权事故造成的损失,开始将责任保险应用到处理环境侵权事故中,便逐渐产生了环境责任保险,学者将其定义为以被保险人因污染环境而应当承担的环境赔偿或治理责任为标的责任保险。  相似文献   

12.
劳务派遣中参加工伤保险责任的法律规定 参加工伤事故责任保险,即责任保险.一般来讲,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在当地为派遣人员缴纳保险费,在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也有义务在远程派遣的情况下支付劳动者的初始社会保障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参加职业保险,不参加职业保险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3.
保险费是保险人为了维持其经营和积累保险基金,用于承担保险合同产生的赔偿责任而向被保险人收取的费用.《海商法》第216条实质上规定了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最基本的合同义务:保险人依约对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负责赔偿,被保险人依约支付保险费.法律虽规定了保险人的赔偿义务,但对退保费并没有施以义务性规定,退费往往在保险合同中经双方当事人协商采取被保险人退保险费、保险合同提前终止退费以及停航退费的形式约定退费的种类.本文中以上海海事法院审理的香港成功船务公司(以下简称"成功船务")诉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处(以下简称"太保上海")案,从退保费实务中的裁判分析退保费条款的解释和适用,总结出退保费的要求应该在何时提出更能得到法院支持,探究对此条款的理解与适用.  相似文献   

14.
地震灾害保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地震灾害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是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保险人对承保的财产因遇地震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国际上通常将其分为企业财产地震保险和家庭财产地震保险.前者一般采取商业运作模式,由保险公司自主开发地震保险产品并定价,被保险人自愿投保,保险公司自行提取风险准备金并分散风险.后者一般通过建立家庭财产地震保险制度,实行地震风险保障的统一管理.  相似文献   

15.
一、保险价值的涵义 我国保险法对于保险价值并没有定义,欲正确理解保险价值首先应明确保险利益与保险价值的关系.依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于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存在的价值其一在于消除以投保作为赌博的可能性;其二在于限制赔偿程度,以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为最大限度.从第二个方面来考察保险利益的作用,也可以说,保险利益的经济价值是保险人赔偿的法定最高限额,保险利益的经济价值即保险价值.因此保险利益是保险价值存在和衡量的基础.  相似文献   

16.
马勇 《人力资源》2013,(11):52-53
随着商业经济的迅猛发展,第三者起诉董事及高管人员的案件层出不穷,越来越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意识到,自己的能力和自身所承担的责任并不对等.随着监管机构对企业的监管力度日趋增大,尤其是《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要求企业高管为自身的过错或过失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于涉及此类赔偿责任的赔偿金额往往比较巨大,而企业高管个人财产、收入与其可能承担的风险并不匹配,客观上需要董事及高管责任保险帮助企业高管人员转移风险.为防止公司高管无法承担风险带来的损失,董事及高管责任保险市场逐渐成熟起来.  相似文献   

17.
旅行社应对承担的下列责任投保责任保险:旅游者人身伤亡赔偿责任;旅游者因治疗支出的交通、医药费赔偿责任;旅游者死亡处理和遗体遣返费用赔偿责任;对旅游者必要的施救费用,包括必要时近亲属探望需支出的合理的交通、食宿费用。随行未成年人的送返费用,旅行社人员和医护人员前往处理的交通、食宿费用,行程延迟需支出的合理费用的赔偿责任;旅游者行李物品的丢失、损坏或被盗所引起的赔偿责任;由于旅行社责任争议引起的诉讼费用等。 旅行社在办理责任保险时,其保险金额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国内旅游者每人赔偿限额8万元;入境旅游、…  相似文献   

18.
保险属于特殊服务行业,它较一般的有形商品销售服务性更强。保险经营表面上买卖的是一纸合同,其实质交易的却是一种服务。服务贯穿于整个保险活动中,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主要关系就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保险服务是保险公司为社会公众提供的一切有价值的活动。传统观念认为,保险公司的服务集中体现为经济赔偿与给付,只要对客户履行了赔付的保险责任,也就意味着为其提供了良好的服务,而现代化服务观念则认为,围绕经济赔偿与给付这一核心所进行的各种扩展性服务,均在保险公司的服务范畴之内。在营销活动中,保险企业的营销人员要围绕客户需求,通过全面服务提升客户的价值。  相似文献   

19.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人签发的原保险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并承担源于被保险人保险风险的协议.保险合同分为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原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对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合同。第三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保险人签发的原保险合同产生的损余…  相似文献   

20.
温雯  范庆荣 《中外企业家》2012,(17):152-154
现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与相关立法存在冲突,除外责任的设计欠合理,投保率低,保险应有的功能和作用未得以发挥,赔偿限额低,保障不足。建立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有助于强化保险分散风险的基本功能,强化对受害人的责任保障,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我国台湾地区的食品责任强制保险、德国的转基因食品强制保险,以及我国"交强险"的制度设计,可以为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构建提供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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