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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数字时代的到来,平台用工已成为劳动者新就业模式之一。平台用工利用互联网平台,将劳动者分散资源进行优化整合,体现了去集体化、去权力化的特征,具有劳动时间灵活、劳动方式便捷等优点,但同时亦存在劳动关系难以认定、算法自动化决策弊端突出、平台侵害劳动者个人信息权利、劳动者权利保障制度缺失等问题。针对平台用工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规范算法运行,加强算法备案审查;加强劳动者监察制度,扩大劳动监察范围;明确个人信息分段管理,加强劳动者信息权利保护;明确劳动关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通过这些规制方法保障平台用工中劳动者权利。  相似文献   

2.
王基政 《现代商贸工业》2010,22(16):279-280
在现实劳动就业实践中存在着大量的事实劳动关系,虽然劳动合同法对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受法律保护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对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事实劳动关系有时很难认定,为此,保护事实劳动关系仍然是立法、执法和司法的重要内容。笔者就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保护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劳动者应利用法律规定最大限度地维权措施。  相似文献   

3.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产生了诸多新型的社会关系,尤其在共享经济背景下,利用互联网的便捷,采取网约方式提供和接受劳动及服务已经成为一种新趋势;从"公司+员工"到"平台+个人",在这看似突破枷锁的背后,"网约工"面临着"三无"的窘境——无劳动合同、无社会保险、无劳动保障。面对劳动者的身份被模糊化,"网约工"权益保障缺失的情况下,应尽快明确如何界定劳动关系;同时,国家应建立起与"网约工"用工方式相匹配的劳动权益保障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4.
由于实践中存在着大量的事实劳动关系,我国在劳动法颁布不久就对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受法律保护作了明确的规定.但事实劳动关系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有时很难认定,为此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对事实劳动关系的保护进行了强化.为保护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权益,应当继续完善有关保护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5.
劳动合同法中的经济补偿金制度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因为它切实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切实维持了劳动者与公司的合同关系,并对用人单位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法律限制。本文通过研究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经济补偿金制度,对完善后的经济补偿金制度进行分析,分析我国完善后的经济补偿金制度下劳动者的优势与劣势以及面对的机遇与挑战,并通过借鉴国外经济补偿金制度,提出了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经济补偿金制度的措施对策。  相似文献   

6.
刘曲  段卓希  杨宝玺  彭昊 《消费导刊》2022,(13):132-136
数字经济时代,零工经济在稳就业促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本研究在明确零工经济基本概念的基础上,主要采用访谈调查的方式搜集资料,运用扎根理论研究方法深入分析影响劳动关系稳定性的因素。在完成三级编码的基础上构建零工经济劳动关系系统静态模型,计算出各因素在影响劳动关系稳定性中的贡献率。研究结果表明:平台企业、平台劳动者、消费...  相似文献   

7.
《商》2015,(35)
通过分析过劳死案件的判决书可以发现,在没有法律明文规定过劳死认定标准的情况下,法院通过套用其他现有规则进行裁判难以妥善保护劳动者方的权益,同时劳动者方在举证证明和诉讼过程中也是困难重重。本文建议将过劳死纳入工伤体系进行救济,在认定过劳死时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存在过度劳动的事实、劳动者死亡、劳动者死亡与过度劳动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明确的方式加强对劳动者方的保护。  相似文献   

8.
在互联网平台经济的新型用工模式下,当平台从业者以独立承包商的身份与平台企业达成用工合作意向时,平台用工关系作为劳动力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交易关系,应当属于《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反垄断法》介入平台用工关系、关注平台从业者劳动权益保护具备一定的正当性,但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审慎对互联网平台企业实施反垄断处罚。  相似文献   

9.
2020年《反垄断法》迎来了11年以来的首部修正草案,将平台经济纳入规制范围内。目前,国内外反垄断的案例层出不穷,2021年阿里巴巴和美团先后被罚,引起了人们对反垄断法律的关注。平台垄断的典型表现有“二选一”行为、“大数据杀熟”行为、平台封禁行为以及平台自我优待行为,这些新型的垄断行为,给认定平台构成反垄断带来了新的难题。因此,反垄断法自身应作出相应的调整,拓宽规制思路,优化规制方法,创新规制手段,以期更好地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相似文献   

10.
《劳动法》上劳动关系的认定以劳动合同为标准,《劳动合同法》不再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确立的标准。虽然后者让更多的劳动者进入制度保护范围,但是依然无法从实质上认定劳动者。家政服务者、大学生兼职、农民工等非典型劳动者全体被阻挡在法律调整之外,引发了"非典型劳动者是否应纳入劳动法保护"以及"劳务关系也应由劳动法调整"等问题。农民工是一个特殊而又复杂的劳动者群体,农民工的权益保护也是关注的重点,这一问题的解决,应当从农民工的劳动者性质研究入手。  相似文献   

11.
基于平台经济的“去劳动关系”模式创造大量就业机会,引发工作性质出现了从线下到线上、从固定到灵活、从单一到多元转变,增加了劳动者就业选择,也带来了劳动者个体在面对社会和职业风险时的巨大不确定性。保障新业态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完善社会保险全覆盖,是平台经济良性可持续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应当建立适应平台经济的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从市场、政府、平台三个层面助力国家的共同富裕政策,突破“以劳动关系为基础的社会保险”制度设计,重构平台和政府的社会保障责任。通过差异化、弹性化、可选择的机制,建构具有灵活性的社会保险全覆盖机制。  相似文献   

12.
作为一种新兴就业形态——零工经济,反映了新一轮科技革命导致的工作模式、就业模式的巨大变化,对劳动关系形态提出了新的挑战,需要从新的视角来挖掘。本文阐释了零工经济的概念、特征和经济贡献,梳理了劳动关系相关理论的发展,重点分析了零工经济“新”型劳动关系的根本转变和面临的挑战,指出“平台—个人”的模式转变、算法控制导致的权力失衡、情感工作对劳动过程的定性强化,是零工经济下“新”型劳动关系与传统劳动关系的主要区别,进而对零工经济背景下如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3.
平台经济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新引擎,陷入治理困境的平台垄断问题已经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现实制约。在此背景下,本文结合已有互联网平台垄断研究,基于数字经济理论和数据要素市场理论,探索数据创新视角下互联网平台垄断治理困境的原因、有效认定路径和治理机制。基于数据要素价值的垄断治理路径研究认为,追求规模经济的互联网平台必然走向数据过度集中或分散,导致平台经济发展负循环,其治理结果则因缺乏对数字经济情境的深刻反思而陷入垄断主体界定争议等研究;而基于数据创新价值的垄断治理路径研究则认为,互联网平台垄断的实质是抑制数据创新价值创造,有限的互联网平台垄断治理路径构建应契合数据创新价值创造规律。由此,本文提出基于数据创新价值的互联网平台垄断治理建议:以赋能数据创新价值主体、企业服务化及分布式数据处理变革方式推动的数据创新行为实现,推动平台发展正循环发展,有效治理互联网平台垄断问题。  相似文献   

14.
冯鲁豫 《商展经济》2023,(21):161-164
近年来,凭借信息技术、数字技术及大数据等技术的支撑,平台经济呈现爆发式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在有些平台企业过度收集用户个人信息,以“算法黑箱”为护城河,肆无忌惮地进行“大数据杀熟”,侵犯了消费者的多项合法权益的行为和现象,因此有必要在法律层面对其进行规制。面对法律标准模糊、监管机制落后、权利救济不完善的现实困境,本文提出明确相关法律认证标准、完善多层面监管体系、优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等针对性措施,以期助力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5.
2022年是黑龙江省平台经济全面全方位发展的开局之年,在“数字龙江”发展规划框架下,提出了“平台龙江”发展战略及其内涵。通过调研,分析了黑龙江省平台经济稳中有进的发展现状;总结了存在的现实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加快推进“平台龙江”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基本方向、以及培育建设省级重点产业经济平台等一系列路径选择;最后给出加快推进黑龙江省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为龙江振兴发展提供新动能。  相似文献   

16.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助力我国共享经济发展。网约车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模式,便利人们出行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少法律上的问题,其中一大关键就是如何认定网约车司机与网络平台间的用工关系。本文通过真实案例引出问题,介绍目前市场上常见的几种网约车服务模式,以探求不同网约车服务模式中的司机与网络平台之间的用工关系,据此进一步思考我国法律如何适应共享经济下各种新兴的灵活用工形式,并对今后网约车服务的完善和发展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7.
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平台经济迅速崛起。平台经济以大数据为基础,凭借平台优势,以互联网技术为支撑,实现了信息的高度集中与共享。平台经济的蓬勃发展给劳动就业带来了机遇和挑战。本文分析了平台经济下劳动就业的特点以及平台经济下的劳动就业发展趋势,针对平台经济下劳动者权益易受侵害、缺乏有效监管等问题,提出相应对策,旨在加强平台经济下劳动就业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8.
2019年起实施的《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特定情况下的连带责任和相应责任,但是在网约导游平台的实际运营中,平台的连带责任难以认定。而法条规定的相应责任则属于兜底条款,仍然需要个案分析。基于我国网约导游平台的发展现状,提出通过厘清网约平台和导游间的法律关系,确定"网约导游"侵权责任主体的建议,进一步构建一个较为统一的网约导游平台的损害赔偿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9.
共享经济进一步推动和发展了互联网技术的应用领域,实现市场闲置资源的有效整合,与此同时网约车行业在共享经济的影响下也得相应的发展,网约车产业模式作为我国新型产业,在网约车普及过程中不仅给传统出租行业带来巨大冲击,同时也给政府监管部门的行业管理提出新的难题。网约车在陕西省发展过程中,陕西省对于网约车监管力度不够,导致网约车市场中仍旧存在违法犯罪情况,由于网约车产业影响了出租车的既得利益,在此情况下网约车司机与出租车司机的摩擦矛盾已发展为普遍性,严重影响正常社会秩序。基于此,本文对共享经济下网约车监管必要性进行分析,其次以陕西网约车发展现状为基础探究共陕西网约车监管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陕西网约车监管水平的完善对策。  相似文献   

20.
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不仅有利于更加切实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对实现劳资双方利益的平衡、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进而促进社会发展进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我国《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的规定出发,探讨其存在的不足,提出进一步完善经济补偿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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