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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和化工经济分析》2005,(18):8-9
【本刊讯】为了加强汽油、柴油消费税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实现消费税重点税源专人现场集中管理的目标,国家税务总局8月25日印发了《汽油、柴油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全文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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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长期监控汽油和柴油消费税税率变化,税费在汽油和柴油零售价中所占比例一直处于较低水平.美国各州征收的汽油和柴油税费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东部和西部沿海各州征收的汽油和柴油消费税税率普遍较高,中南部和油气生产州的汽油税费相对较低.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的征收环节也各不相同.中美两国国情不同,中国成品油消费税制度改革,可借鉴与参考美国燃油消费税征管做法:1)将成品油消费税调整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2)将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调整至零售环节;3)建立成品油消费税税率调整机制;4)加强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税收征收管理体系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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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发改电[2013]166号),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将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35元和225元,折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提高0.17元和0.19元,调价执行时间为8月30日24时。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的汽柴油价格分别调整至8705元/吨和7870元/吨。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的汽柴油最高价格分别调整至9105元/吨和8270元/吨,其中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价格仍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等额调整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具体见下表)。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相关价格联动及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另外,通知还要求三大国有石油集团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保障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并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成品油市场动态监测,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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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3]52号),从2013年4月25日零时起,国内市场汽油和柴油(标准品)价格分别下调395元/吨和400元/吨。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的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价格分别调整至8125元/吨和7310元/吨。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的汽柴油最高价格分别调整至8525元/吨和7710元/吨,其中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价格仍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等额下调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具体见下表)。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其它相关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按品质比率制定。另外,《通知》还要求三大国有石油集团发挥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保障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成品油市场动态监测,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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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和化工经济分析》2012,(12):63-63
11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公告,对石油炼化生产环节消费税有关政策进行明确..公告称。产品符合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和燃料油征收规定的,按相应规定征收消费税;其他产品,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名称、质量标准一致,且按有关产品检验证明进行备案的.不征收消费税。否则,视同石脑油征收消费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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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和化工经济分析》2010,(1):58-59
◎1月1日,成品油税费改革正式实施,取消原在成品油价外征收的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等6项收费,同时,将价内征收的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7元等。◎1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黄磷行业准入条件》正式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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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别于6日(发改电[2013]94号)和21日(发改电[2013]108号)两次发布成品油价格调整通知,一降一升,幅度相近。其中,6日24时起全国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95元和90元;21日24时起全国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00元和95元。21日调价后,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的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价格分别调整至8225元/吨和7410元/吨。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的汽柴油最高价格分别调整至8625元/吨和7810元/吨,其中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价格仍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等额调整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具体见下表)。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其它相关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另外,《通知》还要求三大国有石油集团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保障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并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成品油市场动态监测,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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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8年1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简称"国税一号文"),国家对成品油消费税的监管加强。国税一号文发布一周内,国内成品油批发价格出现了大范围"暴涨",其中汽油价格涨幅在600~1000元/吨,整体上涨幅度在10%左右。这反映了税收对我国成品油行业的巨大影响。国家加强对炼油行业的税收监管,主要是由于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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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国家汽柴油质量标准走在全球前列,是全球最多的被其他国家借鉴、参考或者采用的标准.从欧盟汽柴油质量标准的变化可以看出,硫含量是汽柴油变化幅度最大的指标,汽柴油硫含量降至10ppm以下基本是国际趋势;从欧盟实际销售的汽柴油质量看,汽油质量的合格率明显高于柴油,由于柴油用途广泛,对柴油标准的制定更应周全;辛烷值不达标是汽油不合格的主要表现之一,这是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汽油质量升级面临的挑战;欧盟使用乙醚代替乙醇,从而避免了汽油蒸汽压的增高,同时对汽油氧化物含量进行严格控制及详细规定.我国正加速提高国内汽柴油品质,与欧盟油品质量的差距已经越来越小,如果实施到位,必将对我国空气质量改善做出贡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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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9]198号),从2009年6月30日零时起,国内市场汽柴油价格统一上调600元/吨。《通知》主要内容如下:1)供军队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国家储备用汽油、柴油(标准品)价格分别上调至6730元/吨和5990元/吨。2)供铁道部等专项用户的汽油、柴油最高价格分别上调至7130元/吨和6390元/吨,其中供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3)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限价扣减400元/吨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供应价格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吨。4)等额上调各地汽油、柴油最高零售限价(见下表)。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5)在配送条件下,批零差价不得小于300元/吨,最高批发价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300元/吨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在300元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非标准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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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2]41号),从2012年3月20日零时起,国内市场汽油和柴油(标准品)价格同时上调600元/吨。经过此次价格调整,国内市场汽柴油价格均创下历史最高水平。《通知》规定:1)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的汽油、柴油(标准品,下同)价格分别调整至9180元/吨和8330元/吨。2)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的汽柴油最高价格分别调整至9580元/吨和8730元/吨,其中供铁道、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价格仍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3)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限价扣减400元/吨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供应价格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吨。4)等额上调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具体见下表)。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5)在配送条件下,批零差价不得小于300元/吨,最高批发价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300元/吨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在300元/吨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吨。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按品质比率制定。另外,《通知》还要求各地合理安排下游运输行业价格,控制成品油调价连锁反应,落实好各项补贴措施,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并加强相关行业的动态监控和监管,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求两大石油集团平衡好内部各环节利益关系,调动炼油企业生产积极性,从机制上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