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楼政     
《楼市》2011,(11):14
车库"明码标价",业内人士称其"实现难"【本刊讯】5月20日,浙江省物价局公布了省商品房明码标价细则,明确提出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此外,《细则》还对购房者可享的优惠折扣和车库(车位)或辅房实行明码标价进行了规定。《细则》第七条明确三类购房者可享受开发商给予的优惠折扣:一次性支付购房款的;已在该商品房经营者处购买过商品房的;其他符合商业惯例的优惠情形。《细则》中还明确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制作价格手册或价目表,对所销售的车库(车位)或辅房实行明码标价。  相似文献   

2.
经济     
《上海企业》2011,(4):84-84
发改委:5月起商品房明码标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2日宣布,发展改革委目前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明文规定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后,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  相似文献   

3.
布衣 《质量跟踪》2001,12(12):34-35
房价,是购房者对房屋进行比较选择的重要指标.但许多买房的人大都会遇上这样一种情况:即使在签约付款之后,也不曾看见过完完整整的一份售房价目表.在各类商品都已实行明码标价的今天,眼下市场上不能做到明码标价的,除了疏菜和小商品批发市场出售的商品外,就剩下作为一种大宗消费品的商品房了.在住宅商品日益深入人心的今天,越来越多的购房消费者,对这种违背交易诚信原则的虚假标价行为提出了质疑.  相似文献   

4.
楼政     
《楼市》2011,(7):12
商品房"明码标价"5月起施行【本刊讯】商品房的定价终于不再是开发商"不能说的秘密"。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规定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价,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  相似文献   

5.
汇文 《北京房地产》2000,(12):29-30
众所周知房屋交易时要交纳税费,对买方来说,除了房价款的支出外,还有一些其它的开支,如公共维修基金、交易税费等等:对卖方来说也不是房子卖了50万元,自己就一定收入50万元。那么具体要交纳哪些税费7收费标准又是多少呢7为此本刊特将房屋交易的税费及交易管理部门作一介绍,供交易双方参考。  相似文献   

6.
“明码标价”和“明码实价”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明令商品房销售要明码标价,实行一房一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后,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毖须重新申报备案。国家发改委对房屋销售予以规范,这是一件好事。但好事要办好尚需努力,原因有二:  相似文献   

7.
《房地产导刊》2014,(1):22-22
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自推广使用以来,对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近期,市国土房管局会同市工商局结合商品房交易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现行商品房预售合同和现售合同进行了修订,并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稿的“房屋交付”、“公建配套约定”及“补充协议”三大方面的亮点,有望破解新建商品房交易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突出问题。  相似文献   

8.
《江苏楼市》2005,(9):19-19
在各类商品都已实行明码标价的今天,作为大宗消费品的商品房,房产商向购房者主动公开其价目表的实在不多。即使一房一价向购房者公示了.也没几个购房者能弄懂这个价格是怎么得来的、是否合法。于是房价审核部门开始酝酿更透明、更具体的商品房审价和标价方式.将来审批房价时将具体到某楼盘每幢楼的均价和楼层、朝向差率。这是记者昨日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的消息。  相似文献   

9.
王赟 《房地产导刊》2006,(24):12-13
2006年11月23日,广东省物价局向社会公布《广东省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修订的征求意见稿。在新规中对于开发商乱收费、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等问题作出了一系列的遏制措施,专项解决房屋交易过程中收费混乱等诸多问题。《修订稿》的公布如惊雷般,打响了对扰乱市场秩序不良地产商的战鼓,未来广州楼市交易将何去何从,规则能否起到实效,成为政府与商家面临的新课题。  相似文献   

10.
正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自推广使用以来,对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近斯,市国土房管局会同市工商局结合商品房交易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现行商品房预售合同和现售合同时行了修订,并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本资征求意见稿的"房屋交付"、"公建配套约定"及"补充协议"三大方面的亮点,有望破解新建商品房交易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突出问题。交楼条件更严格房屋验收有保障原交房条件条款中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被《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  相似文献   

11.
房价在一路飙升不下,面对这种情况,国家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控制房价,避免泡沫经济的出现.所谓的存量房就是商品房销售成功后的房子.主要通过对房产数据系统技术的解析,存量房交易流程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的阐述,对我国存量房房产数据系统有一个概括了解.  相似文献   

12.
政策     
《东南置业》2011,(4):16-16
发改委:商品房5月起按套标价 涨价需重新申报 发改委表示,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文件要求,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此外还应明确标示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相似文献   

13.
新标准从3月1日起执行从3月1日起,购房者买商品房不交易手续费了!即购一套总价20万元的商品房,可以少交1000元。这项关于房屋交易费用降低的新政策,是市物价局和市国土房管局联合发文出台。同时受此新政策益处的还有开发商:一套总价20万元的房子,可少交700元交易费用。新政策收费标准为:新建商品住房交易手续费(从3月1日舒畅起按建设部统一要求为“转让手续费”)按建筑面积收取,每平方米3元(经济适用住房、集资房减半),由转让方承担;存量住房转让手续费每平方米6元(房改房减半),买卖双方各一半。和原先的交易费用标准相比…  相似文献   

14.
正市场监管总局4月30日起就《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不得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删除用户不利评价,不得违法搭售商品或者服务。鉴于人类普遍具有的"乐听好话"的心理特性,网络商家对用户"差评"的不舒服可以理解。但消除"差评"影响的正确做法,应当是直面负面、引以为戒、补齐短板、完善提升。这才是网络交易应有的良性竞争、有序发展状态。"不得删除用户不利评价",显然是针对不良商家采取技术性手段人为除去"差评"  相似文献   

15.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今年5月1日起,国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销售新建商品房时,实行明码标价。中介服务机构销售二手房的明码标价也将参照此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16.
物业税的开征可以在房子的持有环节上增加持有成本抑制商品房的投机性需求,所以从物业税的特点和我国经济形势平稳持续发展来看,不应把物业税作为降低房价的"撒手锏",而应把它看做是一种稳定房价、促进市场合理发展的基础税种。  相似文献   

17.
金融     
银行收费明码标价亮相 根据银监会的要求,机构4月1日要对服务收费进行明码标价。记者1H调查发现.新的收费项目价格表大多已装订成册放黄在银行大厅内,一些收费项目和标准也进行了调整,但异地取款等项目收费高仍引起者不满。专家认为.扩大中间业务.不能只靠收费实现.应从拓展服务内容和提升质量角度实现内涵发展。  相似文献   

18.
2005年11月1日起,浙江省将对三级国土部门的政务信息是否全部公开进行检查,其中房价成本清单作为一项政务信息的新内容,将对社会正式公布。这也是继福州、南京之后,首个在全省范围内公开房价成本的省份,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就一般意义上来理解,公开房价成本的本意是想通过公开房地产开发商在商品房建设过程中的成本明细,起到打压目前房价过高的作用。但问题是,此举真的能够达到有关部门所预期的目的吗?舆论所普遍认为的公布商品房成本清单是“撬开了房地产业内幕的冰山一角”的说法又是否真正能够如愿以偿呢?而面对众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反对和业内专家的“不便评价”,老百姓们纷纷发出疑问:难道房价成本公开,真的没有任何必要吗?  相似文献   

19.
成莉 《上海房地》2011,(7):14-15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上海市发改委5月16日公布了"一房一价"实施细则,明确包括一、二手房在内的商品房销售均须明码标价。  相似文献   

2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