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在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有一种观点认为,为了便于国家加强对不动产的管理,征收不动产赋税,以及加强反腐工作,应当对不动产实行强制登记。也就是说,民事主体的不动产交易必须登记,如果当事人不登记,应当进行处罚,或者由登记机关依职权直接对不动产进行登记。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极为不妥的。显然,提出这种观点的人完全不了解不动产登记的基本功能,  相似文献   

2.
1 不动产登记的内涵 1.1不动产登记的概念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的财产,其不可移动是因其自然性质以及法律依据决定的,包括土地,房屋等土地定着物. 不动产登记是指国家有关的专职登记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是因自身职权产生的登记需要,对不动产的设立,变更,权利转让或注销依据法定程序,在登记簿中记录并能够提供第三人查阅.  相似文献   

3.
正地契不仅与不动产登记有着一定的历史渊源,而且存在着一定的制度契合,值得我们借鉴与参考。为了维护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权益,历代统治者建立了一整套土地产权登记制度。土地产权登记制度就是依土地产权归属或依附于土地的房屋等不可分割、不可移动的物权登记,主要包括所有权、地上权、永佃权、地役权、租赁权、土地田宅典权、抵押权等权利的确认、转移、变更、处分的规范,也可以看作是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土地田宅所有人只要依契约向承租人或佃农等使用者提供土地和房屋,即产生效力。地契、房契和证照都是房地产产权的合法凭证,也是官府承认的不动产合法凭证。即所谓"地凭文书,官凭印"。我国最早的土地登记制度,出现在夏  相似文献   

4.
我国目前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是计划体制的产物,不仅立法分散、混乱,且在登记效力、登记程序、登记种类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为了适应我国不动产市场的迅速发展,应从分析不动产登记的法理基础出发,结合不动产登记的现状,从以下方面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确立登记行为的私法观念,统一不动产登记立法,统一登记机关,建立登记实质审查制度、赔偿责任制度、登记请求权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等;建议在物权立法中仅规定不动产登记效力、权利范围等私法内容,并另行起草一部《不动产登记法》作为物权程序法,以此保障不动产物权权利人的财产权利,推动不动产物权事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5.
一、依职权登记的概念与类型依职权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无须当事人之申请而依据法律赋予的职权主动进行的登记。目前我国并无法律和行政法规对依职权的不动产登记做出规定。在《物权法》中,也只有一种可能被看做依职权登记的情形,即该法第150条规定,出让  相似文献   

6.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下称《条例》)已正式公布,并将自2015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主要难题是房屋、土地登记的整合问题,其中最复杂的就是房地产交易监管和登记工作相互交织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不动产统一登记难以推行到位。一、不动产登记与交易监管职责的具体划分《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  相似文献   

7.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下称《条例》)已正式公布,并将自2015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主要难题是房屋、土地登记的整合问题,其中最复杂的就是房地产交易监管和登记工作相互交织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不动产统一登记难以推行到位。一、不动产登记与交易监管职责的具体划分《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  相似文献   

8.
不动产登记簿是国家不动产登记机关制作的、作为不动产物权公示方法的证明文件,它记载着不动产物权的权利状态。登记簿具有官方性、统一性、公开性和持久性的特点,[1]其作用在于:它是实现物权公示原则的载体;是不动产物权状态最权威的证明文件,具有最高的证据效力;也是不动产物  相似文献   

9.
一、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一)预告登记的界定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对应于正式登记,是为补充不动产登记的公信力的缺陷而设立的一种制度。不动产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所期待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所需要的条件缺  相似文献   

10.
在我国,不动产登记受到行政管理体制的影响,较为复杂,一方面表现在土地权属登记与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等登记分离;另一方面,地上建筑物、林木等的登记隶属于不同部门。物权法设专节规定了不动产登记,建立了不动产登记的基本框架和规则。物权法原则性的规定,提出了如何与现行登记体系衔接——或者更为准确地说是——如何建构全面的不动产登记体系问题。[第一段]  相似文献   

11.
一、如何理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1.异议登记的申请人问题异议登记应当依申请进行,不动产登记机构无权自行启动异议登记。但问题是,异议登记的申请人是否仅限于利害关系人,是否包括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这一点存在较大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异议登记的申请人仅限于利害关系人。  相似文献   

12.
正既然我国法律上已经明确将土地、房屋、林木以及海域等分别作为独立的不动产,那么在登记时当然应当就每一类不动产设置相应的登记簿不久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开征求意见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采用专章(第2章)对不动产登记簿的编制、形式、制作、管理与保存等问题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簿的地位,由此可见一斑。  相似文献   

13.
我国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比较接近于德国的登记制度模式,因此,探讨二者之间的异同很有必要。1、在登记制度立法上的区别我国至今尚未制定不动产登记法,己制定的法律法规中虽有不少关于不动产物权登记的规定,但这些规范零散,主要集中在土地和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之中,其中相互冲突、不合法理的规定颇多,并且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可操作性,因此造成了不少问题。我国目前不动产登记制度具有明显的行政管理倾向,其制度的基础在于国家干预主义,这与德国不动产登记立法模式的权利登记制度有一定的区别。德国的物权是以宪法为依据,明确保护私有财产的…  相似文献   

14.
融资证券化是现代金融发展的潮流,其中,不动产证券化被认为是未来金融业发展的重点.土地证券化是不动产证券化的一项主要内容,它以土地收益作为担保发行证券,在不丧失土地产权的前提下,利用证券市场的功能,将不可移动、难以分割、不适合小规模投资的土地转化成可以流动的金融资产,吸收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优点,是一种非负债的全新融资方式,它盘活沉淀在土地上的人类财富,成为土地金融发展的主要方向.  相似文献   

15.
<正>一、不动产登记的概念和功能不动产物权登记,指经当事人申请,国家专门机关将物权变动的事实记载在国家设计的专门簿册上的事实或行为。广义上的不动产登记包括  相似文献   

16.
陈烨 《中国房地产》2013,(17):26-28
利害关系人是法律活动中重要的主体之一,也是不动产物权登记经常遇到的一类法律关系主体。对利害关系人的理解直接影响到不动产物权的登记结果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如何界定利害关系人便成为不动产物权登记理论界和实务中引人关注的重要问题。但是,《物权法》及相关登记规则如:《房屋登记办法》、《土地登记办法》对这一概念之内涵与外延并无明确规  相似文献   

17.
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指经权利人申请,国家专职部门将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事项记载于国家不动产物权登记簿的事实。本文是笔者就当前有关不动产登记制度进行系统的梳理后,简要剖析不动产登记的基本法律法规和其中的利弊,为下一步制定完善、详细的不动登记法律提供参考建议。  相似文献   

18.
通过对“法无禁止即可为”与“法无授权不可为”含意的阐释,分析其在不动产登记中的功用后,认为“法无禁止即可为”与“法无授权不可为”在不动产登记中是协调一致的。  相似文献   

19.
一、房屋权属登记的范围和种类将扩大根据《物权法》规定,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建筑物和构筑物均属于不动产的范畴,都应当进行登记。而目前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只对建筑物即房屋进行登  相似文献   

20.
引言近期颁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不动产登记方面的行政法规。它的颁布意味着我国在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上迈出了重要的、关键性的一步。《条例》共分六章,三十五条,依次对立法目的、基本原则、不动产登记簿、登记程序、登记信息和法律责任等做出了规定,笔者将对这些内容进行系列解读。《条例》第一条规定:“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