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陈久霖揭密     
历史往往会出奇的巧合。1995年,也是在新加坡,巴林银行驻新加坡交易员尼克·利森(Nick Leeson)在投机性外汇交易中损失12亿美元,导致这家老牌英国银行倒闭。差不多10年后,历史重演。2004年年底,新加坡爆出巨大新闻,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China Aviation Oil)在石油衍生品交易中亏损5.5亿美元,公司辛辛苦苦打下的基业顷刻间灰飞烟灭。中航油(新加坡)的掌门人陈久霖也成为了新加坡金融市场上的“第二个利森”。《商务周刊》记者通过多方采访,试图还原一个真实的陈久霖。作为事件的“导演”,他的生活经历、成功道路,个性以及他所面临的外部环境,直接影响了他的思维和决策,并最终滑向“深渊”。值得指出的是,中航油的代价无疑是巨大的,但不应该仅仅归结为陈久霖的个人悲剧,它留下的一个更大的现实意义是:中国的境外资产在国际酱市场上搏击风浪的使命,不仅仅是个人的使命,而应该是一个融合企业家精神、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有效的外部监管的系统的使命  相似文献   

2.
林宇 《市场论坛》2005,(8):72-73
2004年年底,新加坡中航油事件在业内引起轰动,公司总裁陈久霖被认为是造成5.5亿美元亏损的主要责任人,因为各种迹象表明陈久霖在任职期间擅自扩大业务范围,从事石油衍生品期权交易。陈久霖案重新掀起了“关于中国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问题”的探讨,也让世人打开了记忆的匣子。  相似文献   

3.
本文对中航油(新加坡)前总裁陈久霖的薪酬结构进行了分析,对国有企业的经理人激励如何兼顾企业的长期利益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4.
龚健 《致富时代》2015,(1):23-24
2004年11月29日,由于石油期权投机交易亏损5.5亿美元,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中国航空油料(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CAO)不得不申请破产保护,这一事件令世界震惊。得益于其母公司在中国航油市场的垄断地位,从1997年开始,CAO在总经理陈久霖的领导下迅速占领了中国航油市场。为了扩大生存空间,CAO自2001年上市之后还大力发展了石油实业投资和国际石油贸易两项业务。虽然在随后几年里良好的业绩为CAO和陈久霖个人赢得了荣誉,然而,危险的种子——石油衍生工具投机早在上市之初就已经埋下。最终,2004年的石油大牛市成了"埋葬"CAO和陈久霖个人职业生涯的坟墓。本文就中航油事件进行回顾,发掘其中原因,给出相应总结。  相似文献   

5.
人物     
《商界》2010,(8):18-18
在监狱度过1035天后,中航油集团原总经理陈久霖,以曲线方式重新进入国资委企业的“队伍”。从陈久霖更名到陈九霖,原晓由大王将担任葛洲坝国际副总,公众更关心其中的程序合法性。  相似文献   

6.
在新加坡上市的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航油”)近日爆出丑闻,其因投机性石油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而蒙受约55亿美元(约45亿元人民币)的巨额亏损,净资产不过145亿美元的中航油因资不抵债而不得不寻求破产保护。  相似文献   

7.
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从20万美元起家,历经数载,由小到大山弱到强,发展到事发前的几十亿元资产,这是事实,自古以来,成王败寇“中航油事件”爆发后,陈久霖从“打工皇帝”的颠峰一夜之间液沦为“千古罪人”。作为一名“职业经理人”,他是要为次豪赌负责,逝者已逝,以昭来者。正如他所言,“纵有知知罪,我心坦然对,竭忠为大众,失误当自悔。”留给后人的是无尽的思考。我们就相关问题,有幸采访了中国管理学院教授。知本经营管理专家艾强博上。  相似文献   

8.
一、"中航油事件"始末 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油)成立于1993年,并于2001年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上市,垄断中国民航燃油市场的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油集团)持有中航油60%的股份.  相似文献   

9.
一、“中航油事件”及其原因分析2004年11月30日,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因石油衍生品交易出现5.5亿美元巨额亏损,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请破产保护。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自2003年开始从事油品套期保值业务,其后擅自扩大业务范围从事我国政府明令禁止的石油衍生品期权交易,并从中获得  相似文献   

10.
从中航油事件看企业集团内部控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油)是中国航油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自1997年以来,凭借对国内进口航油市场的实质性垄断,净资产由16.8万美元增至2003年的1.28亿美元,6年增长762倍,成为股市上的明星,其总裁陈久霖也被评为"亚洲经济新领袖"。然而正是这样一家公司,2004年11月29日突然向新加坡法院申请破产保护,原因是公司在此前的石油衍生品交易中出现约5.5亿美元的巨额亏损。事件披露后,新加坡投资者称其为自1995年巴林事件后最大的金融丑闻。  相似文献   

11.
西荣 《市场论坛》2005,(1):40-42
2004年11月29日,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英文为China Aviation Oil,下称中航油(新加坡)]发布了一个令世界震惊的消息:这家新加坡上市公司因从事石油期权交易,总计亏损5.5亿多美元。净资产不过1.45亿美元的中航油(新加坡)因之严重资不抵债,只得向新加坡最高法院中请破产保护。事件发生之后,国内媒体纷纷进行报道,对此事件作了多方披露和检讨。  相似文献   

12.
内部控制失效与中航油事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油)成立于1993年,并于2001年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上市,垄断中国民航燃油市场的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油集团)持有中航油60%的股份。  相似文献   

13.
《中国市场》2008,(20):30-30
<正>中航油在新加坡炒期货巨亏5.5亿美元,去年已全部偿清,中航油巨额利润惹质疑。曾一度被业内认为重生无望的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简称中航油),出人意料的是竟然仅用了1年、提前4年就还清巨额欠款。不仅如此,在2007年该公司还实现了3350万美元的净利润,分红派发更是高达21%。  相似文献   

14.
林玲 《商业文化》2005,(6):36-37
陈久霖被新加坡警方正式逮捕,受到当地司法机关的正式指控。陈久霖个人面临总共15项罪状,根据新加坡有关法律,如果针对他的上指控全部成立.他将面临最高长达70年的监禁。  相似文献   

15.
2000年我国不少企业开始实施“走出去”战略。“走出去”有利于缓解我国经济发展与资源紧张的矛盾;有利于有效地减少贸易争端;有利于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更是有利于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然而,企业走出国门后,面临的风险也加大了。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油新加坡公司”。)作为国有控股的海外上市公司,因投机石油期权造成了约45亿元人民币的损失。“中航油”事件不仅仅是某个人或某家公司的悲剧,更是为我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敲响的一个警钟。该事件的惨痛教训值得反思,以防其他企业重蹈覆辙。  相似文献   

16.
本文着重从人才的利用和管理、衍生工具的使用、内部管理机制三个方面对英国巴林银行事件与中航油(新加坡)事件进行分析研究,为我国企业在实行“走出去”的开放战略中提供借鉴经验。  相似文献   

17.
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从20万美元起家,历经数载,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发展到事发前的几十亿元资产,这是事实.自古以来,成王败寇."中航油事件"爆发后,陈久霖从"打工皇帝"的颠峰一夜之间沦为"千古罪人".作为一名"职业经理人",他是要为这次豪赌负责.逝者已逝,以昭来者.正如他所言,"纵有千千罪,我心坦然对,竭忠为大众,失误当自悔."留给后人的是无尽的思考.我们就相关问题,有幸采访了中国管理学院教授、知本经营管理专家艾强博士.  相似文献   

18.
中国缺少的不是公司治理结构设计,而是对于制度的尊重和执行,以及对行政式管理思维的颠覆“希望用我们的损失,唤醒更多国企的觉醒,才不枉我们交了昂贵的学费。”这是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总经理荚长斌在保外候审前曾说过的一句话。这可以理解为是荚长斌在中航油(新加坡)事件发生后的忏悔之辞。但是,昂贵的学费真能唤起其他国企的觉醒吗?普华永道对中航油(新加坡)的调查报告最后得出一个结论:如果在每个级别中有任何一个  相似文献   

19.
谢鹏 《商务周刊》2008,(1):60-62
陈久霖和中航油的悲剧让国资委痛定思痛,开始在央企内部力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陈久霖"之鉴2007年12月1日,在北京举办的2007中国风险管理标准化国际论坛上,与会的央企领导们再次提起了3年前的中航油陈久霖事件。"中航油事件对我们提高对风险的认识是一个教训和反思。"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改革局副局长周放生对《商务周刊》说。  相似文献   

20.
1月17日,国资委确认,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临时党委书记、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海连成已正式被免职,原中石油化工与销售公司总经理孙立接替海连成的临时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职务。此外,中航油集团还聘任赵寿森担任总会计师。国资委方面称,海连成的免职是由于“海连成接近退休年龄,这属于正常的人事安排和调动”。但由于此次人事变动是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巨亏后,中航油集团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