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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中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为:“投资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从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应于实际取得对被投资单位控制、共同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时,按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按一定期限平均摊销,记入损益。”  相似文献   

2.
长期股权投资是企业对外投出的长期的、权益性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长期股权投资》规定了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包括: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投资,以及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而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在长期股权投资的持有期间,应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  相似文献   

3.
一、中外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理论对比 1、适用核算范围对比 根据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文件的规定,当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企业实施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这两种情况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而当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企业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  相似文献   

4.
梁丁伟 《发展》2007,(6):75-75
我国2007年1月1日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中规定,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并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后,根据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是否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等情况,长期股权投资有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核算方法。  相似文献   

5.
郭春艳 《理论观察》2008,(2):156-157
股权投资差额是指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或者是以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时其账面成本或净值与投资协商确认价值之间的差额。这里的所有者权益是指属于有表决权资本所享有的部分。从理论上讲,初始投资成本高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差额,可能是由于被投资单位按公允价值计算的所有者权益高于账面价值,或被投资单位有未人账的商誉。反之,则可能是由于被投资单位的某些资产高估所致,或因经营管理不善等产生的负商誉。  相似文献   

6.
长期股权投资是企业对外投出的长期的、权益性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长期股权投资>规定了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包括: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投资,以及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而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在长期股权投资的持有期间,应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  相似文献   

7.
王亮龙 《魅力中国》2010,(23):366-366
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性投资是企业利用自己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多余资金进行投资的两种不同的选择,本文拟从债权性质和股权性投资的对比中分析具有长期性质的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性投资,即持有至到期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分析主要围绕会计核算方面。  相似文献   

8.
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收益的核算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当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而成本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收益的会计核算,对应分得的股利和利润应区分来自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利润,并作不同的处理.  相似文献   

9.
侯欣苗  王焱 《发展》2006,(6):85-86
一般而言,企业筹集长期资金有两种途径:一是发行股票,二是发行企业债券。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表示其持有人(股东)按其持有的份额享受相应权益和承担相应义务的可转让的书面凭证。企业债券,也称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根据我国〈公司法》,仅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券。为行方便,本使用“企业债券”这一表述)。笔通过分析、比较两之间的异同,尤其是两之间的差异,来探讨它们在企业长期筹资中的作用,以期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两种筹资途径。  相似文献   

10.
刘宇 《中国经贸》2012,(18):226-226
股权投资,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本文针企业在长期股权投资中对长期投资的核算以及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会计准则相关问题和核算长期股权投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客观探讨,并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范结合具体工作实践,讨论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中常见的问题及处理措施,为个别难点问题提供借鉴的方法。  相似文献   

11.
王朝晖  张向群 《特区经济》2005,(11):132-133
一、证券投资战略的对比分析 1.投资理论思想基础。学术分析流派认为人是不能战胜市场的,任何的分析和预测都是徒劳的。从长期看,没有人能够对投资时机做出正确的判断,因此采用买入并长期持有的战略,学术分析派属于消极投资战略。相反,积极的投资战略认为人可以战胜市场,人是能够持续稳定地对投资市场的未来运行轨迹做出准确的预测。基本分析流派、技术分析流派、心理分析流派都属于积极投资战略。  相似文献   

12.
《产权导刊》2007,(11):58-58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简称PE)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非上市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投资者按照其出资份额分享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但是目前也有少部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已上市公司的股权,另外在投资方式上亦采取债权型投资方式。  相似文献   

13.
资产配置规划应当通过投资种类和持有时间的比例进行合理配置,均衡企业各年度收益,满足短、中、长期利润需求,实现企业资金链的良性循环来设定投资项目的取舍标准。  相似文献   

14.
现阶段,完全成本法与变动成本法是我国会计在成本核算上的主要方法,其中,变动成本法在企业管理中被广泛应用。但随着《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颁布与实施,现代企业财务期权投资核算方式与范围也发生了相应变化,文章结合实际情况,谈谈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问题。  相似文献   

15.
《中国经济信息》2008,(3):66-66
买一个优质上市公司的好股票并长期持有,这种巴菲特式的投资赚钱方法今年还灵吗?论坛上,经济学家们对今年该采取何种投资策略,产生了不小的分歧。有的认为中国股市将进入价值投资时代。有的认为价值投资今年可能没市场,并提醒股民2008年“捂股”风险将可能变大。  相似文献   

16.
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资本饥渴是一种普遍现象,资本不足、管理不优成为企业要素组合中十分明显的短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简称PE)应运而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通常被称为私募股权投资。国外相关研究机构的定义,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  相似文献   

17.
在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对于投资年度以后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大于或等于"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这时可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公式计算进行会计处理;另一种情况是"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小于"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此时应先计算当年的应收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将以前年度分得的现金股利也全部确认为投资收益,并将已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转回.  相似文献   

18.
在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对于投资年度以后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大于或等于“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这时可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公式计算进行会计处理;另一种情况是“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小于“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此时应先计算当年的应收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将以前年度分得的现金股利也全部确认为投资收益,并将已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转回。  相似文献   

19.
陈冲 《魅力中国》2010,(19):91-92
随着《企业会计准》《企业所得税法》等的颁布、推广、实施,税收法规与会计准则相分离,所得税法与会计制度不同,且2006年2月15日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首次将投资行为划分为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针对长期股权投资税务处理做出来明确规定,不可避免的导致了长期股权投资存在较大的会税差异,本文结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法讨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核算下的所得税与会计处理所涉及的暂时性差异。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企业过度持有不动产的涉房投资倾向引发广泛关注,也背离了"脱虚向实"的政策导向。文章基于土地增值二次分配理论,利用2007-2019年我国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微观数据考察了持有环节和转出环节税收对企业涉房投资行为的影响。实证结果显示:因为税基不能随房地产市场价值灵活升高,造成持有环节的房土两税表现出一定的累退性特征,从而无法有效抑制企业涉房投资;相比而言,转出环节的土地增值税能够显著抑制企业涉房投资倾向。进一步基于省级宏观面板数据的非对称反应模型估计结果显示,当前各地区土地增值税的征管力度受到地方政府的刻意操控,出现了相邻省份之间的标杆竞争现象,特别是省份间的竞低效应尤其突出,这对有效发挥土地增值税的作用产生了不利影响。文章的研究对未来进一步完善税制改革和引导企业投资"脱虚向实"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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