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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07年4月10日,由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主办的“《物权法》与物业管理专题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建设部总经济师、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长谢家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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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为准则,必将加快和谐物业管理的创建与发展
成都华业物业管理培训学校校长刘芳华
谢家瑾会长在《中国物业管理》杂志第三期卷首语"一部能为物业管理定分止争、正本清源的重要法律",为全行业学习《物权法》指明了方向,全行业应深入学习和领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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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07年6月1日的深圳,阳光明媚,暖风习习。位于深南中路的开元国际物业管理公司的一班人,迎来了建设部总经济师、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长谢家瑾女士。谢家瑾此次来深圳进行《物权法》宣讲活动的同时,特地前来开元国际进行实地调研。参加调研的还有中物协副会长徐俊达和深圳物业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曹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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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长期以来,人们在物业管理实践中存在着不少认识上的误区,在学习《物权法》的过程中,笔者发现《物权法》的不少条款都对这些认识误区进行了明确的纠正。因此,笔者认为谢家瑾会长用“正本清源”来形容《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影响是非常贴切的。在此,笔者仅就《物权法》第七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谈一些自己的体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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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以法律为准则,必将加快和谐物业管理的创建与发展成都华业物业管理培训学校校长刘芳华谢家瑾会长在《中国物业管理》杂志第三期卷首语“一部能为物业管理定分止争、正本清源的重要法律”,为全行业学习《物权法》指明了方向,全行业应深入学习和领会。此次座谈会通过参会的政府、协会、企业、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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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09年10月29日,由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委托《中国物业管理》杂志主办、北京世纪凯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协办的"物业管理与资产管理"研讨会在北京凯晨世贸大厦召开。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长谢家瑾,宣传部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