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一、给据邮件交付单位收发人员是否已为妥投在给据邮件赔偿争议诉讼中,作为用户的一方往往主张邮件已标明了收件人的详细地址,邮政企业就应将其投交于收件人,由收件人亲自接收。其实这是误解,若收件人是临街没有设置收发室的住宅平房或住宅楼房地面层的用户,邮政企业应将邮件直接投交于收件人。对于已设置收发室的收件人,如单位内的用户、居民住宅区内的用户、船舶上的用户,邮政企业将其邮件投交于收发室,即视为已将邮件投交于收件人,帕D政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一项对此已作了明确规定。此时,若用户要求直接投交于收件人,那…  相似文献   

2.
给据邮件在邮递过程中,由于邮局过失发生丢失、短少、损毁时,应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1.赔偿标准挂号函件(包括挂号印刷品),每件5元;特快专递邮件按所付邮费的150%赔偿;包裹和其它保价邮件按实际保价金额赔偿;特种挂号信函由邮局出具证明,给寄件人向有关部...  相似文献   

3.
张虹 《中国邮政》2006,(3):46-46
继国家邮政局推行总包邮件128条码化之后,山东邮政积极跟进,经过两年的努力,实现了给据邮件100%粘贴128码的目标。一、推进给据邮件128条码化意义重大、势在必行128码由清单流水号、原寄局、寄达局、邮件种类等共22位信息组成,较之25码不仅包含了更多的信息,而且大大降低了重码  相似文献   

4.
随着居住条件的改善,人们的居住地不再像以前那样稳定。在投递挂号信和汇款单等给据邮件时,经常送几遍都找不到收件人。这不仅耽误了收件人及时收到邮件,也加大了投递工作的难度。笔者认为,在收寄挂号信和汇款单等给据邮件时,需增加“收信(款)人电话号码”一栏,像特快专递和包裹收寄一样,要求寄件人在邮件上注明收件人电话号码。这样投递员在无法将给据邮件送达收件人时,就可以根据邮件上的电话号码拨打电话,请收件人在家等候或带证件到邮局投递班直接领取。此举不但能使收件人及时收到邮件,减少因投递引发的投诉,而且能为投递员妥投邮件提…  相似文献   

5.
国际邮件总包封发、接收的有关规定崔德福互换局封发出口国际邮件总包,应按邮电部制定的《国际邮件发运路由手册》所规定的发运路由进行分和封发。应注意以下几点:1.封发国际邮件必须使用印有法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字样的国际邮袋。2.封发国际邮件总包要使用相...  相似文献   

6.
特快专递邮件验关的有关规定德福寄往国外的特快专递邮件必须经海关查验。我国《邮政法》和《海关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国际邮递物品未经海关查验放行,邮政企业不得寄递。用户交寄特快专递邮件及快件,应符合我国邮政部门关于禁、限寄的规定及对方国家(地区)的禁止或...  相似文献   

7.
特快专递邮件的收寄及有关规定崔德福特快专递邮件业务是以最快发运方式,专门组织处理,专人专车上门收寄和投递的保时业务。我国自1980年7月起开办国际特快专递邮件业务,自1984年11月起开办国内特快专递邮件业务。现将有关收寄规定介绍如下。一、特快专递邮...  相似文献   

8.
有关调查显示,在公用性行业服务质量差引发的侵权案件中,邮件延误纠纷榜上有名。邮政企业为此被推上被告席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邮政企业被判决承担了相当的赔偿责任,甚至还有精神损失赔偿。其理由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1.《邮政法》与《民法通则》不属于同一立法主体,《民法通则》效力高于《邮政法》。2.邮政企业在为用户提供邮递服务的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应遵循民事法律规范的要求,而不适用属于行政管理法的《邮政法》。3.《邮政法》只对邮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的赔偿作出了规定,而对邮件延误的赔偿…  相似文献   

9.
我国邮政、电信的分营和中国电信的改组,是依照我国《企业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经政府和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进行的企业分立的法律行为。在分营后,原来的邮电通信企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方向发生了变化,注册资本相应减少,企业数量增加,邮电通信企业的民事行为能力...  相似文献   

10.
11.
2006年8月18日,由国家邮政局科学研究规划院负责起草的《国内给据邮件条码》邮政行业标准送审稿通过了国家邮政局科技委组织的审查。为进一步提高邮政全网邮件生产作业的自动化、信息化水平,进而从更高的层次上提高邮政实物运递网的效益和效率,国家邮政局决定启动营业系统与网运系统互联互通工程建设,在邮政全网范围内,对给据邮件处理实施网络化作业模式。作为给据邮件的“身份”标识,给据邮件条码是给据邮件信息数据采集、自动识别以及跟踪查询的重要基础,条码的唯一性是邮件网络化作业的先决条件。而目前国内给据邮件使用的条码码制不统一…  相似文献   

12.
贾玉平  张毅 《邮政研究》2014,30(2):44-46
文章基于第三人利益合同的制度价值和合同标的物风险负担机制,阐述了收件人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邮件损失责任承担情况进行了分析,对保价服务所负担的赔偿责任进行了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13.
邮政企业作为通信服务部门,应当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服务,并且应严格履行对用户的承诺,否则就会导致用户的索赔问题。近几年,邮件的逾限投递就引起了很多赔偿法律官司。由于《邮政法》和《民法通则》、《合同法》对赔偿问题的规定不同,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对赔偿多少、如何赔偿常常引起争议。本文就此发表一点个人的看法,供有关人士和相关部门参考。 一、邮件逾限的法律责任认定 我国《邮政法》对邮件运递的时限没有规定,《邮政法实施细则》也只是在第七条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即邮政企业应当为用户提供迅速、准…  相似文献   

14.
关于邮件赔偿问题的探讨杨重光正确及时处理邮件的查询和赔偿,是维护用户合法权益,体现“人民邮电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方面,也是邮政信管理的重要内容。笔者现对如何做好邮件的赔偿工作提出几点看法,和同行们进行探讨。一、应明确规定向用户赔偿的最大期限。凡查明...  相似文献   

15.
关于邮件查询问题的思考杨重光为什么有些邮局邮件查询工作做得好,没有久查不复、久拖不办和查询积案等问题,在广大用户中有很高的信誉?我认为关键是这些局的领导在思想上高度重视邮件查询工作。思想上重视了,就会把邮件查询工作摆到邮政管理的重要位置上,经常检查和...  相似文献   

16.
赵勇  刘洋 《邮政研究》2021,37(5):60-64
根据邮件处理中心工艺设备配置的行业现状,阐述了工艺设备选择的先进性、适用性和经济性等关键要素.结合邮政企业实际,总结了邮件处理中心新工艺取得的成效,分析了新工艺建设和应用存在的不足,进而提出了邮件处理中心工艺建设标准化和模块化、自动化和少人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的推进思路,以及持续跟进技术升级、统筹推进业技融合的工艺优化方...  相似文献   

17.
胡伟 《邮政研究》2011,27(4):4-7
为加速邮件传递时限,促进邮政长远发展,文章分析了邮件时限管理模式现状,并结合给据邮件查询系统的数据分析应用,探索了基于信息化手段的邮件时限管理模式创新。  相似文献   

18.
[案情简介]2006年1月16日,某市中级法院将两个上诉案件的开庭传票以特快传递的形式寄给住在某县百纺公司院内的陈某,该邮件到达某县邮政局后,投递人员及时将邮件交给了一直从事百纺公司邮件收发的彭某(后离职)。彭某签收后,未能及时将邮件交给收件人陈某,致使陈某未能按时出庭并进而导致中级法院对两个案件作出了按撤诉处理的决定。  相似文献   

19.
邮件在邮政处理中发生丢损,邮政承担补偿责任,这关系到用户的权益和邮政信誉。本人从事邮政业务管理多年,遇到许多问题,引发了对邮件丢损补偿问题的思考。一、邮件丢损补偿客观存在邮政寄递的信件、印刷品、包件、汇款通知、报刊统称邮件,邮件传递的特点是实物空间位...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邮件损失赔偿纠纷案件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邮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及效力如何,其与民法通则的关系如何,更是热门的话题。对此,司法工作、专家学、社会公众各抒已见,存在种种不同的看法,确实令人耳目一新。但笔对某中的某些观点不敢贸然苟同,谈一些自己粗浅的看法,以求教同仁。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