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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改革是我国未来税制改革的重要举措,而合理的税制设计是物业税发挥其职能的基础。本文首先论证了物业税改革的必要性,接着分析了物业税的征收范围、计税依据、税率的确定及税收优惠、征收管理等问题,最后提出应与物业税改革配套的相关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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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立土地年租金。我国目前商品房价格构成中的地价、税、费和利润所占比重均比国外高很多。可见,要降低我国商品房的价格,地价、税、费和利润都有下调的空间。又据国土资源部对我国重点地区和主要城市2D03年地价的动态监测报告显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苏州、常州、中山等大多城市的地价占房价的比例基本上都在20%-40%之间,北京住宅用地占商品住宅的价格比例约为35%。可见,地价已经达到了建安成本的比例,改革土地供应管理制度,将原来的土地批租制改为土地年租制,由一次性收取几十年土地出让金改为每年收取一次土地年租金(土地使用费),可以大大降低地价所占比重,从而降低商品房的价格,提高房地产市场的有效需求。据统计,湖北襄樊、河南许昌、山东青岛、江苏昆山等率先试行年租制的地方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2000年深圳市率先以立法形式推出年租制体系。改革后的土地年租金将改在土地保有环节课征,因此有人提出将土地年租金并入物业税统一征收。我们认为,不应将土地年租金并入物业税,因为土地年租金具有明显的地租性质,将它以税的形式进行征收就会形成以税代租的现象。而以税代租很容易形成土地为部门所有、企业所有甚至个人所有的观念,而且会大大增加税务部门工作量,甚至造成征管失控。(二)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鉴于我国房地产税制“轻保有、重流转”的局面,房地产保有环节税制的改革就成为整个房地产税制改革的重点。关于这一环节的改革,目前各界讨论较多的是物业税的问题。物业税之物业是房地产(不动产)的别称,物业税即指房地产税(不动产税),是财产税的一种。针对我国房地产税制存在的问题,参考国际物业税的特点,我国物业税的基本框架应该作如下设计(1)将现行房地产保有环节的房地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合并,对土地、房产开征统一的物业税。(2)统一内外税制,纳税人为内外资企业单位、经济组织和个人。(5)适当扩大税基,要将物业税扩大到农村;同时,规范税收减免,清理税收优惠政策,以公平税负。(4)按房地产评估价值作为计税依据,以客观地反映房地产价值和纳税人的承受能力;为避免重复征税,对房屋的租金收入将不再征收新的物业税,而主要由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以及所得税来调整。对于物业税征收可能导致的一般居民实际负担能力提高的问题,可以仿效美国的物业税制度,对于自用房屋,采取一家人拥有第一套房屋免税、第二套房屋缴税的方式征收,且在购买第三、第四套住房时税率要有一个较大幅度的提高。这样既能促进普通老百姓购房,又能对房地产市场过热有一个很好的抑制作用,另外也能从根本上体现国情。因为我国现在还处在物质资源不丰富、人民群众尚未达到基本住房水平的阶段,要努力促使从目前投资多于消费的局面转向以消费为主导的购房局面。另外,对城镇房地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可能要将原来并不需要交纳物业税的居民用房并入纳税范围,由于物业税开征在后,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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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未来房地产税制改革中,将房地产计税依据由现行的按房地产原值改为按照房地产的市场评估值为计税依据,这样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将是未来房地产税征收管理的核心。通过对目前我国房地产评估方面的制约因素及地方税收工作实践的分析,应当建立由地方税务部门牵头,对当地政府(市、县)负责,地方财税部门、当地国土资源和房地产管理机构共同参加的专门负责房地产评估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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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是政府向地产物业征收的一种财产税,通常向物业的业主或租户等使用者征收。负责征收物业税的政府机构会对物业进行估值,并以物业价值的一个百分比作为应缴的物业税额。物业税在我国已经进入研究阶段,对于物业税国内多数人认为将有助于平抑我国目前的房地产市场,使房地产价格回归正常,依照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物业税实施的时机是否成熟,能否达到预期目的还有一些问题要回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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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未来房地产税制改革中,将房地产计税依据由现行的按房地产原值改为按照房地产的市场评估值为计税依据,这样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将是未来房地产税征收管理的核心.通过对目前我国房地产评估方面的制约因素及地方税收工作实践的分析,应当建立由地方税务部门牵头,对当地政府(市、县)负责,地方财税部门、当地国土资源和房地产管理机构共同参加的专门负责房地产评估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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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物业税开征的法律因素及其制度设计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开征物业税是优化税种结构、完善财产税制的重要契机,符合我国国情并遵循税法基本原理。通过分别研究现行的农村土地、城镇房屋产权、不动产评估等法律制度对物业税的征税范围、征税对象压计税依据所产生的影响,进行物业税制度的设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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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开征物业税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改革现行房地产税费,开征物业税是我国未来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的内容。首先阐述了物业税的概念以及开征物业税的时代背景和必要性,接着分析了物业税的征收范围、征收依据、税率的确定等问题以及该实施怎样的税收优惠,最后提出了对我国实施物业税的几点看法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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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税收立法和征收管理中,房产税在征收对象、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收优惠等方面均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法律问题.从当前的实践来看,税收政策对房地产行业发展中不正常的"高房价"的调控作用十分有限;从远景上来看,中国不仅要对经营性不动产课征,也应该逐步扩展到非经营性房地产,当然,税率上可以区别考虑.作为房产税这个"旧税种"目前主要面临的是调整问题,而非是取消或将其归并到"房地产税"或"物业税"中去.同时,房产税调整的重点应集中在房产税计征范围的合理化、计征依据的精细化,以及有关征收程序的完善方面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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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个税种。税法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造商品用房的用地,除经批准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用地外,对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不得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会遇到一些具体问题,现分析并建议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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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而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对房地产经济运行起到保障和促进作用。通过美、中物业税征收的比对,旨在借鉴西方成熟的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的经验,联系我国实际,对我国物业税的开征提出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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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收制度是健全中国地方税体系、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方面。在中国城镇土地国有制的条件下,对包括土地和房屋在内的房地产征收统一的物业税存在法理上的障碍。中国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收制度,必须立足于城镇土地国有制的背景,正确认识和处理土地出让金与房地产保有环节税收的关系,应将现行一次性收取的土地出让总成交价款分解为一次性收取的土地补偿金和分年度收取的土地年租金,在房地产保有环节建立以土地年租金和房产税为主体的地方财政收入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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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征物业税作为我国未来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已成为近年来人们讨论的热门话题.随着中国房地产税改革的深入,开征房地产物业税将成为必然趋势.文章结合现状提出现行房地产税制中存在的弊端,在借鉴国外物业税实施经验,结合我国现行财产税收征收管理实际的基础上,提出了物业税改革的初步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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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物业税是社会很关注的焦点问题,但开征物业税需要研究的具体现实问题很多,其中一个关键问题就是物业税税基评估实施机构的认定.物业税的征收是以税基评估为基础的,这个关键问题如果不能很好解决,很可能会影响到物业税的顺利开征.本文针对物业税税基评估相关问题进行了细致研究,分析了房地产评估与物业税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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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国际上已经开征物业税的国家和地区的情况来看,物业税的计税依据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对物业本身的价值课税,即对物业税本身的价值定期进行评估后,用评估的价值乘以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如: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另一类是对由物业取得的实际收益征税,如我国的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以香港为例,香港的物业税是以应评税净值作为计税基础,以标准税率计算,计税公式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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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房地产市场上呈现出来的地价、房价过高以及市场过热等现象,都与现行房地产税税费复杂、项目繁多有关.本文利用贵州省2000年-2009年数据对我国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负情况进行了实证分析,发现存在税收负担率较低、税基狭窄、计税依据不合理等问题.我国可以借鉴外国房地产保有环节税收的做法,在房产保有阶段逐年收取物业税.另外,笔者认为物业税的根本作用不是调控房价,而是发挥完善财产税制,从而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