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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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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周放生 《上海国资》2008,(12):66-66
《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国资法》),是规定企业国有资产的最基本的法律,从1993年开始筹备起草到2008年10月28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历时15年。前后I5年的时间,这说明一项法律从开始思考、讨论、争论,到最后能够形成一个共识,并经过法律程序出台是多么的不容易。  相似文献   

2.
任胜利 《产权导刊》2009,(10):29-30
一、企业国有资产是所有者(出资人)拥有的权益性资产如何正确理解现有法律法规对国有资产的定义?国家涉及国有资产的重要的法律法规对国有资产的定义主要有:《企业国有资产法》第2条:“本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以下称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出资所形成的权益。”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378号令)第3条:“本条例所称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相似文献   

3.
《企业国有资产法》这部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有着重要地位的法律终于出台,将给产权界带来巨大影响。国有企业资产转让行业基本法长期缺位的现象得到解决,更为重要的是产权市场得到正名,国家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产权交易机构的地位,肯定产权交易机构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4.
1995年5月我正式成为“产权市场人”,15年的工作经历让我见证了产权市场的起步、兴衰与发展。今年5月1日《企业国有资产法》将正式实施,通读《企业国有资产法》,我为产权市场人而高兴。  相似文献   

5.
张晨阳 《产权导刊》2006,(10):14-15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已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将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企业破产法是市场经济中的一项极其重要的法律,它对我国正在完善市场经济有着多种作用,同时也将会给产权交易市场带来机遇。  相似文献   

6.
一、行使国家所有权职能的机构要得到国家法定程序的授权 1.《国有资产法》的调整对象是管理国有资产的政府行为和经营国有资产的企业(机构)行为,即管理和经营国有产权的行为。  相似文献   

7.
历经15年立法历程,跨越三届全国人大,走过3次草案审议议程,《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国资法》终于在2008年10月28日通过,于2009年5月1日施行。作为一部以维护国有资产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立法重点的独立法,却最终定为一部“小国资法”,就立法价值而言,不能不说是一大缺憾。  相似文献   

8.
金晶 《产权导刊》2006,(11):26-26
据9月27日召开的“首届产权市场创新论坛”透露,到目前为止,各省区市国资监管机构共选择认定了64家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今年上半年企业国有产权交易额达763亿元,通过市场转让的国有产权比例已达80%以上。  相似文献   

9.
10.
海西联合产权交易市场成立2007年12月28日,海西联合产权交易市场在福州成立。会议通过了《海西联合产权交易市场章程》,在保留产权交易机构名称、隶属关系、利益格局3不变的前提下,通过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进行联合,构建海峡西岸区域性产权市场,这意味着统一的海西联合产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  相似文献   

11.
12.
一、建立产权市场的意义和作用 我国国民经济庞大的规模和多样性,决定了资源配置和要素流动必须依赖于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来完成,产权市场是多元化、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重组购并市场.  相似文献   

13.
为了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相似文献   

14.
15.
五月中旬,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李灏同志主持下召开了《国有资产法》研讨会。出席研讨会的有中央有关经济主营部门,中央和若干地方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上海、深圳、山西和全国人大的《国有资产法》起草小组,以及若干大中型企业等方面有关人员;参加研讨会的迹有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中央党校等学术研究单位刘国光、丁宁宁等学老、专家,共七十人左右。上海、深圳二地介绍了国有资产管理试点的初步经验;袁宝华同志出席了研讨会,并阐述了搞活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  相似文献   

16.
《企业国有资产法》比较完整地反映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果,把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成功做法上升为国家法律,对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保护力度,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有重大意义。为此,笔者就《企业国有资产法》的立法宗旨、内容、创新与突破体会以及需要不断改进及完善提出几点思考和建议。  相似文献   

17.
乔蚊 《产权导刊》2006,(8):43-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等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久前,财政部作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颁布实施《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以下简称35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以下简称36号令),对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做出了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18.
韩良 《产权导刊》2006,(11):29-30
产权交易市场成立伊始的功能是为国有资产的合法、有序退出而服务,是一个主要承担着国有资产转让和退出重任的平台。随着未来几年国有资产退出任务的基本完成,未来国有资产的交易量已不足以维持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产权交易市场应该借助政策优势,大胆进行金融业务和交易品种的创新。  相似文献   

19.
鲁阳 《产权导刊》2006,(2):23-23
新《公司法》、新《证券法》已于1月1日开始实施。专家普遍认为,非上市股权转让场所应定位在产权交易市场。  相似文献   

20.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3号令)生效施行3年多来,我国的产权交易市场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历史性变化.围绕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问题,我们在统一认识、形成制度、建设市场、加快流转、防止流失、实现增值、遏制腐败、促进和谐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但也仍然面临着增强制度权威性、提高市场诚信水准、加强市场规范、防范市场风险等方面的严峻挑战,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强化规范运作和有效监管,不断增强市场诚信、加快市场创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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