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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美国反倾销法将不按成本或价格结构市场原则运作的国家确定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美国将中国看作是非市场经济国家,并用“替代国”的方法来估价中国产品的正常价值。  相似文献   

2.
为规避《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到期WTO成员不得对华适用替代国方法,欧盟修订了反倾销法,并引入了“市场扭曲”概念。欧盟的“市场扭曲”规则是否与WTO的相关规定相一致,需要从立法的合规性与实践运用的合规性两个方面进行法教义学解读和实证分析。通过对欧盟对华反倾销实践的分析,欧盟反倾销法修正案中“市场扭曲”规则与以往的“替代国”规则并无不同,虽然该规则不具有强制规范效力,但欧盟在适用该规则于具体案件中时可能违反了多项WTO规则,我国政府和企业可以从事前预防、事中应诉和事后补救多方面进行应对。  相似文献   

3.
欧盟反倾销法替代国制度根植于“市场经济国家”与“非市场经济国家”的理论划分,尽管对中国的出口商有例外规定,但仍然倾向于给我国企业以歧视待遇。我国企业直面欧盟反倾销法替代国制度须采取两手准备策略,要实现市场化的价格传导机制,保证价格预警信息的畅通,并采取质量与适度价格并举战略,还要确保价格档案信息的真实化。  相似文献   

4.
宝淇 《商》2014,(35):235-235
近年来国际贸易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产品出口到国外,中国也成为反倾销的最大目标国。由于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至今仍未被认可,在众多反倾销案件中,“非市场经济”问题是中国企业和产品遭受不公正待遇重要原因,它使得反倾销主管机构可以轻易裁定我国产品存在倾销,已经成为贸易保护的手段,困扰着我国的出口企业。本文主要围绕着欧盟反倾销法中的非市场经济规则进行研究,讨论欧盟反倾销法中的替代国制度、一国一税制度、个别企业的市场经济待遇,然后探究其合法性,最后提出了我国对该规则的应对之策。  相似文献   

5.
美国在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并采用替代国价格的方法进行反倾销调查的同时,对中国产品展开通常只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反补贴调查,不仅违反了美国的法律和判例,而且也涉嫌重复计算。  相似文献   

6.
印度反倾销法中的“非市场经济国家”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非市场经济国家"制度是印度反倾销法中的重要制度。印度反倾销法利用WTO《反倾销协定》的漏洞,将部分国家预设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并对相关国家的企业申请"市场经济地位"设置苛刻标准,充满随意性和不公平性。作为经济和政治上的竞争对手,中国被印度反倾销法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从而在中国产品对印度出口活动中设置起严重障碍。为应对印度反倾销法中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制度,中国政府和中国企业必须采取有效对策。  相似文献   

7.
截至2002年4月30日,国外对华反倾销已达493起,导致我国出口贸易损失百亿美元以上。造成这种现状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外国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对中国出口产品采用“替代国”价格来判定法律上的倾销存在与否。加入WTO之前,我们期待着通过加入WTO,中国出口面临的替代国问题有望得到改观,并可能不复存在。然而,现实并未让我们如愿,《中国人世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第十五条以国际条约的条款明确规定其他成员方对中国仍可适用“替代国制度”。  相似文献   

8.
上世纪60年代关贸总协定肯尼迪回合结束后,美国在反倾销中对来自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品计算正常价值时,开始采用“替代国”的价格或成本数据,成为世界上最早采用“替代国”做法的国家。中国加入世贸议定书第15条规定了反倾销中三个层次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即  相似文献   

9.
WTO、美国、欧盟、中国反倾销法差异比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WTO及世界各国反倾销法在对倾销和损害的认定、反倾销的程序和措施等原则问题上基本一致 ,但在以“替代国”价格作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出口产品“正常价值”问题、公共利益的考虑、对出口商替进口商交纳反倾销税的作弊行为的制裁、反规避的措施和对中止反倾销调查的态度、做法等问题上 ,却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规定。了解这些有助于完善我国反倾销法以及更好地应对反倾销调查。  相似文献   

10.
反倾销法当中,“非市场经济国家”是一个重要概念。中国自入世以来,一直在对华反倾销调查中遭遇“非市场经济国家”待遇,这对我国对外贸易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本文从这一问题的产生和法律依据入手,深入分析了“非市场经济国家”地位对中国的不公平性,并从法律角度提出了我国政府和企业的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11.
"非市场经济"及随之而来的替代国方法给中国应对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带来重大困难。WTO的多边贸易协定并未界定"市场经济"和"非市场经济",只是规定了使用替代国方法的前提,而中国的入世特别承诺又放宽了替代国方法的适用。在WTO框架外,自贸协定不失为一种突围之法,在中国已经签订的自贸协定中,也不乏排除适用替代国方法、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实例。在未来的自贸协定谈判中,包括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协议签订中,可以通过规则设置排除替代国方法的使用进而促进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正式承认。  相似文献   

12.
"非市场经济"及随之而来的替代国方法给中国应对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带来重大困难。WTO的多边贸易协定并未界定"市场经济"和"非市场经济",只是规定了使用替代国方法的前提,而中国的入世特别承诺又放宽了替代国方法的适用。在WTO框架外,自贸协定不失为一种突围之法,在中国已经签订的自贸协定中,也不乏排除适用替代国方法、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实例。在未来的自贸协定谈判中,包括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协议签订中,可以通过规则设置排除替代国方法的使用进而促进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正式承认。  相似文献   

13.
随着越来越多物美价廉的中国商品进入欧美市场,为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欧美国家纷纷举起“替代国”政策大旗,不合理地对中国产品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那么什么是“替代国”呢?欧美等国无视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一直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他们认为,中国企业普遍得到政府补贴,其能源、劳动力等不是通过市场行为获得,因此一种产品“正常价值”必须以市场经济国家生产的产品价格来衡量,即选择一个实行市场经济的第三国,该国国内市场上同类产品的正常价值代替中国国内市场上同类产品的正常价值,并以此为据确定中国产品的倾销幅度。这个第三国就是所谓的“替代国”。  相似文献   

14.
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制度渊源及危害浅析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国外对中国频繁发起反倾销,除了诉讼主客体双方的主客观诱因之外,反倾销诉讼制度本身的歧视性也为中国产品赢得反倾销诉讼制造了难以逾越的障碍。由于被多数国家视为“非市场经济”地位国,中国在面对反倾销诉讼裁决时将面对极其不公平的“替代国”制度,“替代国”选择的歧视性,计算“正常价值”方法的灵活性,为发起国借“公平贸易”之名行“贸易保护”提供了便利,也大大增加了我国败诉概率。将此制度研究透彻对于中国在以后的反倾销调查中合理利用相关规则维护自身权益以赢得反倾销诉讼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15.
徐璐  张敏 《商业时代》2007,(22):38-39
欧盟反倾销法替代国制度根植于"市场经济国家"与"非市场经济国家"的理论分野,尽管对我国出口商有例外规定,但仍然倾向于给我国企业以歧视待遇。我国企业直面欧盟反倾销法替代国制度须采取两手准备策略,要实现市场化的价格传导机制,保证价格预警信息的畅通,并采取质量与适度价格并举战略,还要确保价格档案信息的真实化。  相似文献   

16.
美欧经常以中国一些行业是非市场经济行业为由,用替代国数据指控中国产品存在倾销,决定对中国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并最终裁定征收高额反倾销税,使中国产品不得不退出欧美市场。  相似文献   

17.
美国和欧盟是我国重要的贸易伙伴,也是对我国提起反倾销申诉比较多的国家和地区。本文对中国、美国和欧盟反倾销法的主要差异进行了比较研究,指出了中国与美欧反倾销法的分歧和冲突,以及中国反倾销法的若干不足之处,为完善我国的反倾销法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8.
评欧盟反倾销法及实践中替代国方法的消极性   总被引:6,自引:2,他引:4  
通过对欧盟替代国政策的法律及实践的研究,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欧盟反倾销法有关替代国的法律和实践存在明显的不合理之处,事实上导致了对中国企业的不公正的待遇。对于中国企业来说,在以往许多具体的案例中,应该说存在大量抗辩的机会,存在取得胜诉的可能性。但由于中方企业不熟知其法律及实践,不了解其实体和程序规定中所存在的不合理的因素,怯于应诉,致使中国企业失去了许多可能胜诉的机会。本文是在揭示欧盟替代国法律及实践中的不合理因素这一方面所作的尝试,以期待为中国企业提供对抗欧盟替代国政策的理由和依据。了解并揭示这些不合理性,是中国企业维护自己尊严和利益、改变自己被动地位的重要的突破口。  相似文献   

19.
随着中国成为全球和美国反补贴调查主要目标国,反补贴中的价格比较及其度量基准,尤其是与反倾销"替代国价格"类似的"外部基准"问题已日益引起关注。文章通过美国对主要国家反补贴历史案件的统计分析,试图揭示外部基准对市场经济国家的适用,基本结论是:外部基准是美国对外反补贴基本方法,主要适用于基准利率(包括贴现率)和上游投入品基准价格的确定;尽管具体方法与替代国价格基本相似,但采用频率低于内部基准;其适用原因主要是:涉案国金融体系的国家垄断、受补贴企业资信不良、涉案产品上游原材料市场的国家或国有企业垄断。  相似文献   

20.
冯军 《国际商务研究》2016,30(6):84-88, 94
《中国加入议定书》第15条涉及的是中国在反倾销和反补贴中的价格公平比较,被认为是关于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条款。实际上,该条规定的是在何种情况下适用"替代国价格"以及在任何情况下"替代国方法"在中国"入世"15年后的适用必须停止。替代国价格适用与否和市场经济地位是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不同概念,不可混淆。《中国加入议定书》和WTO协定中对市场经济或非市场经济地位没有任何规定或标准,与"非市场经济地位"有关的仅仅是一些WTO成员方的国内法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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