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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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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浅析贞操权     
段源  李民政 《时代经贸》2010,(6):264-265
贞操权为区别于身份权性质的配偶权,是男女均享有的以性行为为特定内容的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其侵权为一般侵权行为,其损害赔偿仅限于精神上的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2.
中国现行《婚姻法》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规定过于狭窄,现实生活中也有着用婚内损害赔偿制度来填补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空白的需要。从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对婚内损害赔偿制度进行分析到对完善婚内损害赔偿制度如建立配偶权等人身权的立法建议入手,探讨婚内损害赔偿制度的构建。  相似文献   

3.
死亡赔偿金性质有人认为是精神损害赔偿,有人认为是物质损害赔偿.依附于这两种性质,产生了多种观点,包括继承丧失补偿说、抚养丧补偿说、期待利益损害赔偿、死因补偿说、现实利益损害赔偿等多种观点.死亡赔偿金性质由于其与生命价值的对待性,可以确认为惩罚性赔偿金.  相似文献   

4.
船员是海运的重要主体,其人身伤亡损害赔偿的解决与否与好坏直接关系当今海运以及贸易发展.本文对船员人身伤亡损害赔偿的诉因选择加以探究,并以此为基础对涉外船员人身伤亡损害赔偿进行讨论,以求有效保障船员人身权益,促进我国海运以及经贸的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5.
破产管理人作为信托受托人,其可以独立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责任的承担以其过错为原则。不同的管理人类型承担责任的方式也应不同。同时,管理人损害赔偿责任应当有所限制。  相似文献   

6.
人身损害赔偿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而且还是一个人们极度关注的生活焦点.现行的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存在诸多的不统一和冲突之处,影响了司法公正,使得公民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如何体现保护弱者权利、平衡当事人利益的宗旨,是摆在立法机关和司法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完善我国的人身损害赔偿制度,要将其归纳到成熟的理论并最终上升为法律的高度,为我们最终追求的公平和正义服务.  相似文献   

7.
日本反垄断法损害赔偿制度探讨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王玉辉 《现代财经》2005,25(7):60-64
在日本,反垄断法的运用以公正交易委员会的活动为中心,为防范其执行过小,活化反垄断法运用,强化了民事损害赔偿制度。日本的损害赔偿制度是以公正交易委员会作出的确定审决为前提,针对特定的四种行为实行无过错单倍损害赔偿原则,并且在损害赔偿诉讼中公正交易委员会承担着协助义务。  相似文献   

8.
我国环境污染损害赔偿难的原因在于环境法律供给不足和环境执法困难.以设立环境污染事故基金为经,以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为纬,织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承担网,既可以为环境维权提供可能的法律支持,又可以为解决不断涌现的环境侵权问题找到依据.  相似文献   

9.
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产生,有基于合同债务不履行,也有基于侵权行为不履行.在损害事故发生后,如何赔偿受害人的损害,涉及到什么是损害以及损害赔偿的方法与范围问题.本文首先从损害的涵义入手,分析了损害的法制史沿革与损害的定义与分类,之后论述了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与赔偿方法,最后阐述了损害赔偿的法定范围与约定范围.  相似文献   

10.
在侵犯人身权案件中,尚未构成刑事案件时,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但是一旦构成刑事案件,却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虽然是立法缺失,司法解释不当;损失存在,维权不能.只有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到刑事案中,才能更利于保护公民的人身权,惩治犯罪.  相似文献   

11.
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采用何种归责原则,事关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权益及普遍公众的公共利益.无过错责任原则在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领域的适用打破了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公共利益的平衡,影响了知识产权制度平衡机制的正常运转,歪曲了知识产权激励机制的本意,束缚了一般民事主体创造知识产品的热情.无过错责任原则在知识产权领域的适用有其天然的弊端和不足,而TRIPS协议第45条也并未将该原则作为一般原则来对待,即便按照民法学方法分析,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也不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12.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实现"居者有其屋"应该是国家需要努力达到的一个目标公民在一定条件下,应该享有政府为其提供的符合人格尊严的住房权利.按照联合国文件的精神,本文认为公民住房权的基本内容应该分为享有住房权、住房保障权、住房公平权和住房救济权等内容.  相似文献   

13.
损害赔偿范围的立法完善是国家赔偿制度优化的核心问题.要理清这个问题,比较法的研究是一个重要的方面.通过对国家赔偿制度发展脉络的回顾,参考借鉴世界各国关于损害赔偿范围的立法实践,以此来反思我国当前的相关法制建设,推进新时期我国国家赔偿制度中损害赔偿范围的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14.
所谓民事责任,一般是指因侵权行为债务无不履行而发生的法律责任,由于他的制裁手段经常而普遍地体现为经济上的补偿,故习惯上又称之为损害赔偿责任。民事责任是一种特殊的债,因其主要功能在于补偿救济,所以传统上又称其为损害赔偿之债。  相似文献   

15.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罗云方 《经济师》2008,(1):103-103
新《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侵害配偶权的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该制度的确立是经过修改后的婚姻法的一大进步。但该婚姻法并没有涉及到第三者对婚姻关系的侵害应该负何种责任的问题。对我国在这一问题上的立法研究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6.
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到目前为止该制度实施已经十余年了,然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运行却不尽人意。损害赔偿作为侵权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之一,具有制裁和预防违法行为的功能,离婚损害赔偿本身就体现了对违法行为的制裁,并且对其他发生侵权行为的人而言,也有警戒和预防作用,从而最大限度的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实现其立法价值。  相似文献   

17.
李宴 《经济导刊》2007,(9):88-89
竞争法中该不该设置民事赔偿 损害赔偿的根本目的就是以财产的方式补偿损失、救济损害.民事损害赔偿制度在竞争法上不仅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而且通过有效的民事损害赔偿制度设计,鼓励广大私主体参与竞争法的实施,可以弥补竞争法公共实施的不足,降低竞争法的实施成本,从而达到更好地维护自由竞争和公平竞争秩序的目的.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为应对海洋石油开发污染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实现充分合理赔偿,学者们纷纷建议加快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立法,以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作为污染者赔偿责任之外的法定补充赔偿机制。从法学理论和损害赔偿工作实践来看,在立法之初对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价值属性进行研究,明确这一制度具有分配正义价值等三种价值属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为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立法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撑。  相似文献   

19.
环境损害赔偿范围确定是环境损害赔偿的关键性环节。传统环境损害赔偿范围限定于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精神损害,从而难以对于潜在的环境损害及生态环境自身的损害实行有效补救,也难以实现保护公民环境权益及公共环境利益的目标。公共信托理论、环境权理论与损害赔偿社会化理论为环境损害赔偿范围的拓展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我国应在传统环境损害赔偿范围基础上,将生态环境等自身损害纳入赔偿范围,并通过相关制度构建来保障环境损害赔偿的实现。  相似文献   

20.
随着社会发展,人格权中的某些权能因其可利用性逐渐成为交易对象.主体之间可以通过自己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使用的方式获取商业利益,包括在受到侵害时通过损害赔偿的方式获取救济,此谓人格权商业化利用.兼具精神属性和财产属性的人格权商业化利用,对于我国传统民法关于人格权保护模式而言无疑是一种挑战,透过分析其法律性质,厘清其存在的理论基础不明、法律保障欠缺等问题,明确人格权商业化利用的理论基础及损害赔偿的价值衡量标准,以期完善我国人格权商业化利用相关法律理论架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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