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34 毫秒
1.
《邮电企业管理》2005,(2):63-63
为维护公用电信设施的安全和通讯管理秩序,依法惩治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采用截断通信线路、损毁通信设备或者删除、修改、增加电信网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等手段,故意破坏正在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造成火警、匪警、医疗急救、交通事故报警、救灾、抢险、防汛等通信…  相似文献   

2.
某县邮政局发生了这样一起案件:该县邮政局投递员李某私自拆开了其投递的一件包裹,并从中窃得财物折价人民币3000多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李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犯罪引起不小的争论。下面笔者将根据刑法学理论,谈谈对李某的罪责认定问题。1.是否构成贪污罪贪污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的构成要素为:主体———国家工作人员,是特殊主体;客观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主观方面———故意。从案件本身来看,李某确是利用职务的…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邮政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现象有上升趋势。究其原因,一个重要的方面是法律意识淡薄,不知法不懂法,或知之甚少。因此,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是广大邮政工作人员面临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这对于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具有重要作用。从司法实践来看,邮政系统多发的罪案有下列5种:1、邮政工作人员妨害邮电通信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的规定从重处罚。”本罪的主体是邮政工作人员,包…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邮电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第一百五十五条贪污罪从重处罚。”为了确保通信安全,维护邮电信誉,运用法律手段打击渎职犯罪行为,不久前,我们对温州市近七年来所发生的此类案件作了调查研究,并提出如下分析意见。一、当前邮电领域渎职犯罪的新动向。近年来,邮电职工渎职犯罪案件是常发性、多发性案件之一,占温州市法纪案件立案总数的28%,占全省立案总数的63%,为全省之首。这些案件的特点有“四多”:一是邮政部门职工犯罪的多;二是青年职工犯罪多;三是犯罪以窃取财物为目的多;四是案件发生在远离县局的边远山区的邮电支局(所)多。  相似文献   

5.
强化网络著作权法律保护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4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司法解释》)正式施行。这项《两高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应当视为《刑法》第217条规定的“复制发行”,即将“在线盗版”行为明确定性为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行为。《两高司法解释》还对我国《刑法》规定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和量化,明确侵犯著作权的刑事法律责任,说明外部法制环境对电信业务经营者和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ISP)及网络信息内容提供者(ICP)的依法经营提出了更高要求。这需要引起电信业务经营者、ISP及ICP的高度重视。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和纠纷发生的原因主要是缺乏尊重他人著作权、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意识和能力;对国际规则不够了解,运用著作权保护法律法规参与市场竞争的准备和经验不足。  相似文献   

6.
第四讲 政府行政机关和经营单位的权利与义务一、权利和义务的概念权利是指行为主体依法具有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这种权利表现在两个方面,既有行为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也有行为人具有要求他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义务是...  相似文献   

7.
长话帐号是电话用户向电信部门付费结算的特定方式。目前,有些不法分子经常乘隙而入,不断窃用他人帐号从中渔利。对这种利用帐号攫取他人财产的现象,司法部门在处理时颇感棘手。究其原因,在于对我国刑法分则有关条文中使用“财物”一词产生理解上的偏颇。“财物”一词,望文生义,以物质资料为限,因而对窃用电话帐号这种攫取非物质形式的财产的行为虽深恶痛绝,却又感到与刑法条文难以对上号。处理上的彷徨则又导致犯罪分子变本加厉。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这类问题进行法律思考。我国刑法首篇开宗明义指出,公私财产为刑法保护的任务之一。刑法有关犯罪定义亦明确,不法侵犯公私财产,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事  相似文献   

8.
《中国邮政》1999年第6期《他的行为是否构成私拆、隐匿、毁弃邮件罪?》一文中,认定邹某的行为构成私拆、隐匿、毁弃邮件罪,笔者认为值得商榷。第一,《邮政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解释邮件的概念是“通过邮政企业寄递的信件、印刷品、邮包、汇款通知、报刊等”都属于邮件,其关键在于“通过邮政企业‘寄递’”。而邹某带回的广告信并未交付邮资,因此对双方明知没有交付邮资又未做寄递处理的信件不应该认定为邮件(除非双方达成先寄递后付费的协议)。第二,用户不论以哪种方式交寄的物品,都可算作是用户已订立邮政合同的形式,…  相似文献   

9.
针对《邮政法》第55条所规定的"国家机关公文"的范围及其与"证件"之间关系的争议,有学者从《刑法》第280条关于妨害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名的规定中进行阐释。鉴于两部法律所调整对象、基本原则、立法目的等方面的差异,将《刑法》中的"国家机关公文"和"证件"区分的解释直接挪用到《邮政法》并不合适。根据《刑法》有关公文和证件罪名的规定和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第280条中的"国家机关公文"应作限缩解释。但是,从《邮政法》对国家机关公文寄递规定的立法目的和邮政专营制度要求看,该法中"国家机关公文"应当从宽解释。由此身份证也属于国家机关公文,应由邮政企业专营。  相似文献   

10.
我国《宪法》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浸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我国《刑法》则进一步对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破坏邮电通信的行为作出了打击、处罚的具体规定。这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以国家的强制力来保护公民的通信自由与保障邮电通信的正常进行。我们邮电职工专职从事通信工作,对贯彻国家有关通信的法律,负有特殊的义务与责任,学深学透有关的条文,对我们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在《法学基础与邮政法》的学习过程中,许多同志对某些规定的具体含义和界限感到不易弄清。例如,邮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具体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达到多少数量或者多深的程度,才算“情节严重”呢?“一般”与“严重”是否存  相似文献   

12.
个别企业领导者认为,规章制度对于企业管理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总是力图通过制定完善详尽的制度来规范和约束职工行为。但如此做的客观效果却往往达不到企业管理的初衷目的。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一是规章制度只能制约职工的客观行为,而制约不了其主观动机。二是制度规章制定了很多,但职工未必全都知道或知之甚少,这样一来,再多的制度也只能是一纸空文,显得苍白无力。三是各种规章制度难免存在相互矛盾的地方,容易发生“冲突”,导致职工无法执行,从而降低了制度的权威性。四是过多的规章制度还容易导致职工产生逆反心理,进而产…  相似文献   

13.
构建电信企业消费行为预测模型的基本思路 Philip Kotler & GaryArmstrong认为.服务具有四个特性:无形性、异质性、不可分割性、易消失性。从本质上看.服务质量是个主观概念.一般只能从顾客角度来识别、感知其内涵.这决定了不可能采用客观的物理指标对电信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和管理。因此.可从分析顾客感知服务质量的构成及决定因素入手,采用顾客行为预测的方法.构建电信企业消费行为预测模型。  相似文献   

14.
第六章罚则 [释义]本章是关于违反电信条例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的规定。 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对其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违反电信条例的法律责任是指从事电信活动或者与电信有关的活动的各方主体,由于其行为违反电信条例规定的行为准则,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它包含以下几层含义:第一,承担电信法律责任的主体不仅包括电信企业,而且包括管理机关  相似文献   

15.
国治同志:我在投递中.曾遇到过因误收、误拆他人信件而发生的纠纷,而且有的信件内容已被泄露。请问:行为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晓良晓良同志:误收、误拆他人信件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种行为会带来两种不同的后果。区别后果,行为人将承担不同的责任。第一种,发现误收、误拆他人信件后,即予退还而且未泄露信件内容。应该说,这种行为虽有过失,但对社会的危害极轻微,尚不足以侵  相似文献   

16.
基于3G的移动电子商务业务平台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吕芙蓉 《当代通信》2005,(11):20-23
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 移动电子商务(M-commerce)是指通过手机、传呼机、掌上电脑、笔记本电脑等移动通讯设备与无线上同技术结合所构成的一个电子商务体系。相对于传统的电子商务而言,移动电子商务可以真正使任何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得到整个网络的信息和贴身服务。随时随地的信息交流意味着需求的增加和多样化,这为电信产业带来了更多的商机。  相似文献   

1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邮电通信的正常进行,提高通信水平,促进本省邮电事业的发展,以适应我省改革、开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宪法、邮政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邮电通信事务和通信建设,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适用本规定。第三条邮电通信设施是国家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对破坏邮电通信设施、危害邮电通信安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制止并向公安机关或邮电  相似文献   

18.
邮政储蓄涉及的存单纠纷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因操作失误或违法违规操作出现差错,给用户开具与实际存款不符的错误存单而产生的存单纠纷;二是邮政储蓄机构工作人员或与邮政储蓄机构形成表见代理的行为人的违法犯罪行为而引起的存单纠纷。一、用户因金融机构操作失误而获得的利益是不当得利金融机构在操作中有时会因为疏忽大意出现失误,给用户多记账,多付现金,或已将款付出而忘销折等,从而造成经济损失。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的规定,没有法律或合同上的根据而取得的利益是不当得利,受损失的一方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的利益。最高…  相似文献   

19.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并将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1996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修改刑事诉讼法决定后,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法制建设史上又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刑事法律制度,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一修改前的刑法是1979年7月1日通过,1980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17年来,它在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秩序,保障改革开放顺利进行等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打击破坏通信设备、侵犯公民通信自…  相似文献   

20.
邮政行政许可行为的现状与对策石家庄市邮政局张毅行政许可行为,是行政机关根据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经审查依法赋予其从事某种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事项的权利和资格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行为有以下特点:第一,法律、法规的禁止是行政许可的前提,如《烟草专卖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专卖许可证制度。”第二,行政许可是依据申请的行政行为,没有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行政机关是不会主动颁发许可证的。第三,行政许可是赋予相对人某种权利和资格的行为。第四,行政许可行为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主体主要是行政机关,也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邮政行政许可行为的建立与完善,对维护邮政通信秩序,保障广大用户用邮的合法权益,依法管理邮政通信都有着重要意义。一、邮政行政许可行为的现状《邮政法》.《邮政法实施细则》对邮政行政许可行为做了一些规定。可分为以下三类1.对邮政专营权的许可《邮政法》第八条规定:“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害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邮政企业根据需要可以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办邮政企业的专营业务。”2.对仿印邮票图案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