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00 毫秒
1.
<正>财农[2019]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规范和加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财政部制定了《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附件: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水利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和《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等制度规定,为规范中央财政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使用管理,财政部、水利部制定了《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3.
正财资环[2021]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为加强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使用管理,我们制定了《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附件: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6月1日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4.
正财农[2016]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水利局: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和《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等制度规定,为规范中央财政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使用管理,财政部、水利部制定了《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  相似文献   

5.
正财农[2016]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水利局: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和《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等制度规定,为规范中央财政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使用管理,财政部、水利部制定了《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  相似文献   

6.
成保全 《财政监督》2004,(5):31-31,30
一、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中容易出现的问题1、截留、挪用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下拨到各省后,个别县区财政及用款单位的主管部门往往以各种名义截留,美其名曰是为了加强资金管理,实行上管下用,统一调度,实际上是在分配和下拨时自留一块。还有的挪用转移支付资金来垫付其他方面急需资金,不及时下拨。2、不严格按《农村税费改革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办法》向下分配资金。各省、市财政部门均根据财政部的《农村税费改革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办法》制订了各自的转移支付办法,但在具体实施时有些县(区)财政部门不严格按《办法》执行,在第一次分配时留有余地,剩余部分在年底视具体情况再行分配,有的甚至将当年应分配资金拿到下年分配,推迟资金的分配和下  相似文献   

7.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年终预算结余资金的使用管理,我部对有关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重新制定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年终预算结余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试点单位在执行新规定过程中,由于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改版升级,我部原则上将于2003年12月25日暂停2003年度财政直接支付资金的支付。请各试点单位将截止2003年12月25日之前已下达财政直接  相似文献   

8.
<正>财农[2019]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中央直属垦区:为规范和加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制定  相似文献   

9.
《山西财税》2012,(8):24
为确保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革命老区人民的关怀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制定了《山西省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从2012年7月9日开始实施。《办法》对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的概念、资金分配对象、资金使用范围、管理要求、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0.
为全面客观地评价我省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实施绩效,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制定了《全省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对全省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实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我省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好的将予以奖励或继续支持;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达不到  相似文献   

11.
第一条 为规范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以下简称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 〔2015〕 163号)、《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 〔2015〕 230号)、《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2016〕181号)等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2.
吴雄栋 《财会学习》2016,(12):117-118
当前,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参照《财政部关于中央预算单位2015年预算执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198号),各级财政部门逐渐将预算单位资金支付和相关零余额账户资金归垫行为进行有效规范或者统一,以及大力推广公务卡的使用范围,从而可以保障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能够有效开展和成功实施。近年来,消防部队逐渐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运用到消防业务资金的管理当中,但是在管理的过程当中,还是存在些许问题,本文便是对实施过后的变化和成效进行研究阐述,并针对问题而提出相应的措施。  相似文献   

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中央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6]23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农村义务教育中央专项资金将执行新的资金支付管理方式。为切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中央专项资金动态监控工作,保证相关信息提供、采集和传送的及时准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4.
《财政监督》2006,(8):62-6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中央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6]23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农村义务教育中央专项资金将执行新的资金支付管理方式。为切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中央专项资金动态监控工作,保证相关信息提供、采集和传送的及时准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5.
一、《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审核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对预算单位用款申请的审核管理。专员办对用款申请受理的原则、基本内容、审核的处理方式、进行事前调查和事后核实的主要内容以及有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等,都需要作出统一规范和要求。另外,各地专员办也强烈希望财政部出台一个规范的操作办法。因此,结合专员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资金支付审核管理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财政部制定发布了《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审核管理暂行办法》,对专员办的审核管理业务进行了指导和规范。二、专员办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资金支付中具有哪些审核管理职责?专员办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资  相似文献   

16.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扶贫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扶贫办: 为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发[2011]1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促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对《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农字[2000]18号)进行了修订,制定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7.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扶贫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扶贫办: 为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发[2011]1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促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对《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农字[2000]18号)进行了修订,制定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8.
<正>财农[2017]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局,中央直属垦区:为加强和规范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财政部会同农业部修订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  相似文献   

19.
中国潮     
《新理财》2023,(10):10-11
<正>《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10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实施期限五年。《办法》明确,中央财政安排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支持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工作。  相似文献   

20.
农业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水利局: 根据《预算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2016〕181号)等制度规定,为规范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财政部、水利部制定了《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