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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正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大课题。今年,浙江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对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拓展改革试点、丰富试点内容、抓紧制定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指导意见、研究起草农村宅基地使用条例、开展闲置宅基地复垦试点等工作进行了部署。近期,围绕这些工作内容,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课题组先后赴湖州、绍兴、衢州等地开展了专题调研。  相似文献   

2.
<正>近期,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建部、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拟在农村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南京市六合区是江苏省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统一登记发证试点工作地区之一。为使登记发证工作顺利进行,相关职能部门选取了典型村庄进行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统一调查工作,本文以此为基础,分析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确权登记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对策。  相似文献   

3.
李泉 《农业经济》2023,(1):102-104
农业转业人口市民化进程加快和建新不拆旧、批而不建、“一户多宅”及合法继承等历史遗留问题长期存在所形成的农村宅基地和农房闲置问题,需要通过政府功能和市场作用的更好发挥,推动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和流转、对闲置宅基地进行综合整治或将宅基地收储为建设用地指标实现入市交易、充分利用宅基地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等,是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实现城乡共同富裕的应有之意。  相似文献   

4.
围绕"乡村产业振兴、乡村人才振兴、乡村文化振兴、乡村生态振兴、乡村组织振兴"总目标,青浦区积极谋划乡村产业振兴的发展路径和实现形式.区农业农村委结合农村宅基地管理职能,联合街镇和其他职能部门,在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及农房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现以青浦区朱家角镇张马村为例,对其实践、探索情况及存在...  相似文献   

5.
本文基于江西省余江区和四川省泸县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的实践经验,探讨了传统农区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现路径。两个试点地区在宅基地所有权上强化了治理单位和产权单位的关联性,在宅基地资格权上基于成员资格认定引入有偿取得机制,在宅基地和农房使用权上探索了使用权流转和指标交易的不同方式。在分析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面临的现实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四点改革路径:明确村集体在宅基地监管中的主体性作用;以有偿使用为抓手优化宅基地资源配置,在宅基地退出补偿中引入收益分享机制,以宅基地"三权分置"为指导合理利用结余宅基地和农房。  相似文献   

6.
随着"共享农房"、"共享农庄"的兴起,农房租赁市场蓬勃发展,成为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中实施宅基地"三权分置"、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提升城乡资源有效配置的理想手段和途径。本文作者在掌握大量调研素材的基础上分析了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演变及实现形式,论证了发展农房租赁市场的必要性,理清了农房租赁市场发展的历程及主要模式,剖析了农房租赁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农房租赁市场完善建议,以期能为各地进一步规范发展农房租赁市场提供参考借鉴。  相似文献   

7.
基于新型城镇化背景的农村居民点整治及宅基地退出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农村发展正在进入新的阶段,呈现出社会经济结构加速转型、城乡发展加快融合的态势,广大乡村地区农户兼业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村庄"空心化"趋势日益明显。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了必须要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之路,农村居民点整治及宅基地退出已成为我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趋势。本文基于新型城镇化背景,提出了农村居民点整治及宅基地退出是解决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人地问题的有效路径,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现实要求。通过分析当前农村居民点扩张和宅基地低效利用的诸多问题,提出农村居民点整治及宅基地退出是解决这些现实问题的"利剑"。结合我国农村土地整治实践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研究认为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推进农村居民点整治、有序引导农村宅基地退出,是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农村土地资源,解决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人"、"地"等问题的有效措施。  相似文献   

8.
现实中的农房抵押 现行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宅基地使用权抵押一直是个敏感问题,而农房抵押因无法避开宅基地使用权抵押也变得十分敏感.面对潜在的诸多风险,无论是金融部门还是登记部门,对以农房和宅基地担保放贷、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的意愿并不高.但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加快推进,土地价值也逐渐凸显,在一些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程度高的地区或城乡接合部的农村,宅基地及房屋价值十分可观,隐性流转也较为普遍.在此背景下,少数地方大胆突破,开展了农房抵押试点,如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安徽省宣城市.  相似文献   

9.
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加强宅基地管理,对于保护农民权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2019年4月份开始,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宅基地课题组对江苏省92个县(市、区)宅基地与农房管理利用情况做了问卷调查,并先后赴6个涉农区县对23个镇(街)57个村(社区)的606户农户进行了入户调查,以此为基础,对江苏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利用情况进行研究分析,提出了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0.
中国农村宅基地闲置程度及其成因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目的:基于全国典型村庄调研,分析不同地区农村宅基地闲置程度和成因,为农村宅基地集约利用和乡村振兴提供建议。研究方法:实地调研法、对比分析法。研究结果:(1)调研村庄宅基地闲置现象普遍,2018年闲置程度平均为10.7%。(2)各地村庄宅基地闲置程度差异明显。分区域看,东部村庄宅基地闲置程度最高,中部村庄最低;分城乡区位看,村庄离城市距离越远,宅基地闲置程度越高;分地形看,平原村庄宅基地闲置程度最高;分是否为贫困村庄看,村庄宅基地闲置程度随村庄贫困程度的加深而升高。(3)宅基地闲置是乡村人口结构变化与宅基地利用失衡的结果。长期外出务工、城镇有住房、"一户多宅"、宅基地损毁引起宅基地闲置的成因占比依次下降。(4)农村宅基地闲置受乡村地域内外宏微观因素综合影响,经济增长和城镇化引起的就业非农化、人口市民化是宅基地闲置的直接动因,现行城乡二元制度和宅基地管理制度是宅基地闲置的根本原因。研究结论: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需要因地制宜推动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健全宅基地有偿使用和退出机制、创新城乡制度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相似文献   

11.
黑龙江平原农区村庄空心化演变及其整治措施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研究目的:分析典型村庄"空心化"的演变及其整治措施,为区域农村土地的集约利用以及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借鉴。研究方法:实地调研法和GIS空间分析法。研究结果:(1)10年间,典型村庄"空心化"程度逐年加深,2005年、2010年、2015年宅基地的废弃率分别为2.06%、11.97%和28.99%;(2)因无房、房屋损毁至无法居住的宅基地比例为12.19%,房屋完好但处于废弃状态的宅基地比例为16.18%;(3)黑龙江省平原农区典型村庄的"空心化"具有起步晚、速度快、程度重等特点。研究结论:加快撤村并点,完善中心村建设;完善宅基地退出机制,盘活农村闲置土地;强化资金保障,发展现代化农业产业链等整治措施,因地制宜地解决黑龙江平原农区村庄"空心化"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民法典》以专章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原则性规定,但未涵盖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问题。农村房屋所有权主体研究关系农房确权登记以及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农房交易,对该问题的思考除法律保护的选择,更需考虑我国传统"家"文化的传承。  相似文献   

13.
正为鼓励能人回乡、企业家下乡、知识分子下乡、市民下乡以租赁、合作方式利用农村空闲农房创业创意、休闲养老养生,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武汉市提出如下支持措施:1.对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农民自愿出租的农村空闲农房,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宅基地使用情况的合规性审查。2.利用农村综合产权信息平台、农业政务网等平台,对符合租赁、合作条件的农村空闲农房,免费发布市  相似文献   

14.
宅基地"三权分置"是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重庆市大足区作为农村土地制度三项试点和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之一,在面对宅基地占集体建设用地比重大、布局散乱、确权未实现覆盖、隐形流转现象存在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勇于创新,通过实施地票制度、合理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有效盘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有偿退出以及建立宅基地流转配套制度,探索出了一条西南丘陵山区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新路子。结合大足实践,本文尝试构建了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制度框架,并强调要强化集体经济组织自治,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保障农户宅基地资格权;规范流转制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以促进农村繁荣、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相似文献   

15.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关键是要打破城乡割裂的二元体制,实现城乡资源要素自由配置。本文立足绍兴市盘活闲置农房的改革实践,强调农房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在促进要素市场化的形成同时,实现乡村发展的动能转换,并提出探索激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的必备实现要件。最后,结合义乌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德清县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和乐清市权能活化和质押改革,就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村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问题进行了反思和探讨。  相似文献   

16.
<正>9月20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对新时期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作出了具体部署。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通知》明确指出,要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同时,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  相似文献   

17.
各地扫描     
<正>广西将整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8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透露,广西政府已于近日同意该厅出台的《关于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广西将通过修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新村、复垦成耕地等方式,对农村闲置宅基地进行整治利用,避免土地闲置浪费。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取得的收益,将全部返还农村,用于改善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自行或整村搬迁进入城镇,自愿退出原宅基地的农户,还可获一定的补助奖励。鼓励将闲置宅基地复垦为耕地,复垦后原宅基地使用者有优先承包权。  相似文献   

18.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江苏省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相关要求,鼓励引导试点县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具体路径和办法,笔者日前随团赴四川省德阳市,通过与省市县乡农业农村部门、农交所、律所、公证处等单位座谈交流,进村入户实地走访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受让方代表等,深入学习利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农房)的"三书模式"等.  相似文献   

19.
<正>2020年,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确定全国104个县和3个地级市开展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贵州省湄潭县被列为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在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中,湄潭县坚持农民主体,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农民集体自主协商作用,引导村集体制定“宅基地及农房建设管理公约”,规范了集体管理行为,明确了管理要求,使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的有效实现形式和行使方法路径更加清晰,  相似文献   

20.
<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土地者,民之本也。"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条主线,也是做好"三农"工作、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党的十九大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总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挖掘农业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解决发展资金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困扰乡村振兴发展的瓶颈问题。近期,我们系统研究了国家土地整治有关政策,并专程赴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开展得比较好的四川省成都市进行实地调研,总结了通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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