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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下称《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实行 9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应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下称《义务教育法》中进一步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 ,地方人民政府必须创造条件 ,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除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 ,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 ,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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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对农村基础教育投入的理论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教育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教育为农民及其子女离开农业,在非农部门就业创造了条件;二是农民及其子女接受教育后,有助于他们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提高经济效益。亦即教育能增强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外转移的能动性,提高农民的变革能力和经营决策能力。我国将教育分成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两大类。义务教育亦称基础教育,指小学和初中阶段;非义务教育包括高中、中等、高等及职业教育等。我国的一些学者就基础教育对农业经济增长的贡献进行了研究,得出一些重要的结论:如果提高农民的教育水平,使得农业劳动力中初中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所占比重提高1%,那么农民的人均纯收入可提高2%;如果文盲比重降低1%,农民的人均纯收入可增加1.2%。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