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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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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俞建中 《上海会计》2003,(10):16-18
一、WTO规则与我国国内法的关系所谓WTO国际规则,是指WTO各成员方在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束时所达成的关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等一揽子协议,又称WTO协定。WTO规则是各成员方依宪法程序正式批准的国际性协定,各成员方在其立法机构批准这一协定时就应承担使其国内立法同WTO规则接轨的义务。WTO成员的国内立法如与WTO规则相抵触,就可能被裁定违背WTO规则并受到制裁。在实践中,如某个成员方的国内法违反WTO规则,其他成员方可以先要求与该成员方磋商,磋商不能达到满意结果时应诉诸…  相似文献   

2.
陈育 《西南金融》2005,(4):11-12
1999年8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向亚太经合组织副手级会议介绍加强国际金融体系的框架建议中,最主要一项就是提高透明度,遵守国际标准,加强基金组织监督。该项建议对官方部门和私人部门都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包括数据公布通用系统、财政政策透明度良好行为准则、货币与金融政策透明度良好行为准则等。透明度同时是WTO的一个基本原则,它要求成员方正式实施的有关或影响贸易(或服务)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决定以及成员方政府或政府机构与另一成员方政府或政府机构签订的影响国际贸易(或服务)政策的协定等必须及时公布,以使各成员方及贸易商知悉。  相似文献   

3.
透明度原则与银行信息披露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透明度原则是WTo的主要原则之一,它是指各成员方一切影响贸易活动的政策和措施都必须及时公开,以便于各成员方政府和企业了解和熟悉,以实现成员国贸易自由化和稳定性。银行作为特殊的行业,其充分而有效的信息披露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它关系到一个国家的金融体系是否透明,关系到整个金融系统的安全和稳定。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与国际标准还有一定差距,因此作为WTO新成员国,在我国商业银行即将与国际金融相融的时候,按照国际通行标准进行信息披露,提高我国银行透明度已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4.
方红 《南方金融》2002,(2):24-25
加入WTO对中国来说意味着什么是每一个有识之士都极为关注的话题.正如WTO第16条强调的"各成员方都要保证使其国内法律、法规与法令都符合WTO所有文件规定的义务"一样,WTO绝不仅仅是国际贸易规范,它更涉及到各成员国国内法的接轨与协调.因此,中国的各个法律层面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工作.其中金融法律制度的建设不容忽视.应该说,我国的金融服务贸易立法相对完备.但相比<服务贸易总协定>及其附属<有关金融服务承诺的谅解书协议>和巴塞尔协议等通行做法,这一领域的缺陷是显而易见的.本文将从外资银行监管的法律完善提出一己之见,以期对我国的金融法制建设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5.
在WTO多哈回合谈判的僵局中,发展非歧视性的国内规制纪律仍是《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未完成的关键要素之一。本文通过观察WTO内的国内规制谈判,试图找出谈判的主要症结所在。同时,从成员方缔结的一些区域贸易协定来看,未来国内规制纪律会以具体部门纪律的制定为突破,朝规制一体化、透明化等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6.
加入WTO,作为成员方就要遵守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自由贸易原则、公平竞争原则,这5项基本原则适用于成员方每个领域,需要注意的是各个领域的开放以谈判签约的时间表为准。  相似文献   

7.
韩龙 《金融博览》2001,(11):4-5
关于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中的监管问题,服务贸易总协定的金融服务附录有原则的规定:无论本协定任何其他条款如何规定,不应阻止一成员为审慎原因而采取措施,包括为保护投资者、存款人、投保人或金融服务提供者对其负有诚信义务的人而采取的措施,或为确保金融体系的统一和稳定而采取的措施.这表明,WTO成员方在金融这一特殊领域追求监管目标的自由与多边推进金融自由化的纪律发生冲突时,应当也可以把监管摆在十分优先的位置.按照法律适用中特殊优于一般的原则,附录中的审慎例外应得到优先适用,WTO成员方无论是否作出了自由化的承诺都有权采取监管措施以保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及其存款人等,监管措施不受服务贸易总协定自由化条款的约束.  相似文献   

8.
WTO金融服务贸易法律体制已形成了一套有关国民待遇原则的法律规范体系。本文分析了它的立法结构和基本内容。并指出这一规范体系在市场准入的国民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适用对象等领域作出了突破性规定。在银行业等金融服务的海外扩张中,设立“商业存在”这一直接投资方式具有重要地位,由于国民待遇是国际服务贸易和国际投资法律规范的共同原则,该体系中的国民待遇必将深刻影响各成员方的外资银行立法,我国虽然已初步形成了规制外资银行的法律体系,但和WTO的有关规定相比仍有差距,本文以该体系的国民待遇为基础,讨论了我国外资银行立法中需要解决的几个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9.
彭岳 《涉外税务》2006,221(11):33-37
入世后,中国的有关间接税措施已受到其他成员方的质疑,有的甚至被直接诉诸WTO的争端解决机构。从建构符合WTO协定的税收体制角度着眼,有必要对该协定中的间接税规则加以深入研究。其中,尤以GATT1994的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条款以及《补贴与反补贴协定》最为突出。这些条款和协议基本上廓清了一国使用优惠税收政策促进贸易发展的边界。在制定相关税收优惠措施时,应灵活适用这些规则。  相似文献   

10.
新概念词典     
WTO基本原则 最惠国待遇原则和互惠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的基本含义:成员一方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在贸易上的特权、优惠和豁免,也同样给其他成员方。 最惠国待遇、互惠待遇和国民待遇构成了GATT/WTO“非歧视待遇”的三个基石。非歧视待遇又称无差别待遇,它要求成员双方在实施某种优惠和限制措施时,不要对成员对方实施歧视待遇。根据非歧视待遇原则,在世贸组织中,非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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