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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促进我市建设工程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水平,现将“北京市建委2007年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2.
湘建(2006)108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建工局:
为贯彻建设部逐步建立住宅工程“一户一验”制度的要求,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其使用功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省建设厅制定了《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3.
市州建设系统各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现将《湖南省建设厅2007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相似文献
4.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现将《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附件:《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相似文献
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2007年国土资源工作要点》已经部党组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第一段] 相似文献
6.
200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要点
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程、标准,全面提升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树立首都建筑企业新形象。 相似文献
7.
为进一步规范拆迁现场管理,推进“依法、阳光、文明、有情”拆迁,打击拆迁现场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市建委制定了《北京市房屋拆迁现场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北京市房屋拆迁现场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8.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房地产经纪机构:现将《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人员违法违规投诉处理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促进个人所得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质量和效率,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结合税收征管实际,总局制定了《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 相似文献
10.
2007年,国土资源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总要求,继续推进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坚持从严管理、节约集约,不断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努力提高国土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相似文献
12.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监督管理,我委制定了《北京市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监督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3.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机关各单位,部属各单位,部管有关社会团体:
现将《建设部2007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相似文献
14.
现将《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纠纷投诉处理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相似文献
15.
各区(县)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为规范土地储备管理行为,加强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1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17号)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了《北京市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6.
天津市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2012年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关键一年,天津市政府采购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财政“十二五”改革规划,在“彰显公平、提高效率和保证质量”的发展目标上下功夫, 相似文献
17.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根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我们制定了《2009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 相似文献
18.
财办库[2011]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全国政协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高法院办公厅,高检院办公厅,有关人民团体办公厅(室): 相似文献
19.
各市国资委,省直各有关部门、企业:现将《辽宁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辽宁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相似文献
20.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规避存量房交易资金风险,特制定《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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