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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产品质量法》修订实施一周年之际,国务院最近决定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能划归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当前一些领域中市场经济秩序仍然相当混乱,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任务很重的形势下,这一重大决定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新的严峻考验。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定要认真学习和正确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是实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能到位的要求。《产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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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国务院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01]57号)中,明确规定“将原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职能,划归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所谓流通领域,包括商品流通中的运输、分类、包装、储存、保管、销售等。工商机关是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行政执法主体,商品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是抽查,那么,如何立足工商职能,做好适应流通领域特点的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抽查如何进行;检验检测商品质量监督检查的权威性靠什么来保证;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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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马潭区工商局认真履行国务院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职能,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和贯彻实施“四制两查”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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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职能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这是工商机关“三定方案”明确规定的,但如何履行职责,强化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却是值得不断探索和讨论的话题。广西来宾市象州县工商局在查处一起不合格饲料案时,针对工商机关是否有权查处、如何查处等系列问题展开了激烈讨论,该案作出行政处罚后历经一审、二审和再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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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8月,国务院在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三定”规定中(国办发犤2001〗57号),将原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职能,划归国家工商总局。10月,国家工商总局为认真履行国务院赋予工商机关对流通领域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能,印发了《商品质量督抽查暂行办法》。《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暂行办》实施以来,在指导、规范工商机关商品质量抽查作,打击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违法行为,净化市场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但是随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进步开展,依据原有规定开展抽查工作,已不能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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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修正后实施一年来,对于加强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今年国务院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能调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职责加重的情况,积极探索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有效方法和手段,努力实现监管职能到位显得尤为重要。《产品质量法》从三个方面更加明确了工商部门的执法地位。首先明确了县级以上工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对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的行政强制手段。工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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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履行国务院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能,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了《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暂行办法》。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各类商品交易、服务场所的商品质量进行抽查,将抽查结果如实地向社会公布,并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这是工商机关一项新的职能,也是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一、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概念的确立综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其主要是技术监督部门对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虽然1986年发布的《工业产品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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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面对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新任务,面对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转换的新要求,四川省泸州市工商局坚持在创新中深化改革,在改革中强化执法,着力理顺内外工作关系,实施“四制两查”,积极推进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一、从内部工作关系上理顺2003年9月1日,在试点和反复调研的基础上,泸州市工商局下发《关于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实施《商品准入制度》、《商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重要商品入市备案制度》、《商品退出制度》,并实行商品质量日常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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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是法律法规的规定,是一项法定责任,也是国务院赋予工商部门的职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88号)等法律法规中均明确规定了工商部门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任务。如何履行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赋予的职责,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做到尽心尽力、不推不卸,尽职尽责、不包不揽,就必须进一步明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什么、怎样监管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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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职能商品质量的含义非常广泛,既包括商品的内在质量,也包括商品的外在质量。对商品质量的监管,不仅包括对商品质量本身的监管,还应包括对与商品质量相关行为的监管,对生产、销售商品主体的监管,从这个角度看,工商机关大多数业务部门都涉及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职能。涉及工商机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商标法》、《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城乡个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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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10月,四川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改革工作现场会在泸州市召开。会议旨在全省推广泸州市工商局探索和总结的“以‘关口前移’为主轴,以‘四制两查’为模式,以食品整治为契机,以消费安全为目的”的商品质量长效监管机制,研究和部署进一步做好全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改革工作,为实现四川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2001年,国务院赋予工商部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能后,四川省工商机关紧密联系实际,从深化认识入手,积极探索和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创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特点的商品质量监管新机制、新模式、新方法、新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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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履行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职责,使突击性的、补救性的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检查整顿,变为日常防范为主、防打结合的不间断的长效管理模式,抑制假冒伪劣商品的流通,我们四川省中江县工商局从2002年起试点推广《重点商品质量备案查验制》。我们结合中江县是川中丘陵农业大县的实际,确定农资商品首先实施《重点商品质量备案查验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可以“查阅、复制账册、发票,要求提供产品质量证明等材料”的权力设定,我们要求试点地区的农药、种子、化肥、农机具等农资经营单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