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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破产,“后事”难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注三鹿集团破产一案,焦点不在破产本身,而在于对众多“毒奶粉”的受害者作何交待?他们能不能成为优先获赔的对象?三鹿集团破产之后,谁来保障受害者的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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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三鹿集团证实,该集团已于去年12月24日收到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民事裁定书,一切工作正在按法律程序进行。同日,三鹿集团最大外方股东恒天然集团在其网站上发布消息称,应一位债权人的请求,当地法院已经对三鹿发出破产裁定书。(12月26日《新京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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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集团进入了破产程序,受害者赔偿问题受到高度关注。这种关注将伴随着三鹿集团的破产走完整个法律的程序而止,但这一事件留给整个社会的痛不知何日愈合。企业破产,有章可循,而三聚氰胺事件导致近30万人明显受害,如何赔偿,并无先例。因此,这一次赔偿将开创先例,这一个先例今后可能被类似的赔偿援引。为此,对这一赔偿事件给予密切关注,不止是对消费者同情的表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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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因商业风险而导致的破产,只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尽到忠实义务、勤勉义务,则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管理人和审计人员作出判断和结论,必须要有确凿的证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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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新《破产法》开始正式施行。相比于20年前制订的旧《破产法》,新《破产法》中最值得关注的是破产管理人制度的引入。4月末,由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中心、上海市法学会商法研究会、上海市企业清算协会联合举办,汇业律师事务所、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等承办的“《破产法》实施与破产管理人制度”研讨会(上海法学家论坛)在华东政法大学召开,来自法学界、实务界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法官、律师和清算界代表、企业界代表近100人结合破产管理人制度,就《破产法》实施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上海国资》特发与会专家、学者在研讨会上的演讲精华,希望能对读者更好的理解《破产法》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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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的最后一天,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田文华、王玉良、杭志奇、吴聚生等四名原三鹿集团高级管理人员被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开庭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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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破产法问世二十年来,破产案件总数为67384件。新世纪以来我国年企业破产率最高在2001年,为0.28%;最低在2006年,为0.088%。而按照破产程序处理债权债务,则如同主动“扫雷”,有利于消除隐患。反之,犹如在雷区铺稻草,后患无穷。[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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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我国破产法律制度若干问题进行探讨,以期正确认识破产法律制度,促进我国新破产法的尽快出台。对我国现行破产法律制度关于破产能力、破产原因、债权申报制度和债权人会议职能等规定进行检讨,澄清在这些问题上的某些模糊认识,并提出改进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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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西部时间11月3日早晨,习惯于纸醉金迷的好莱坞还没有完全清醒,作为五大电影公司之一的米高梅(Metro-Goldwyn-Mayer,简称MGM)由于无力偿还40亿美元债务,正式宣布破产,并申请破产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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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是指在破产程序过程中,由人民法院指定,负责债务人必要的业务经营、事务管理,对破产财产进行管理、处置、分配等各项破产事务的专门机构。破产管理人是破产程序中最重要的一个组织,破产程序能否在公正、公平和高效的基础上顺利进行和终结,与破产管理人的活动密切相关。本文首先对破产管理人制度进行概括描述,然后对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进行简要评价,最后对完善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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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秦皇岛市在实施经济体制改革和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工作中,对数十家严重资不抵债、已无法持续经营的企业实施了破产程序。但是,由于企业破产工作和破产企业资产处置工作的难度太大,相当一部分企业的破产清算期较长,法定破产清算程序终结以后,还存在许多资产、债务等遗留问题未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理,企业清算组或留守组难以及时彻底地终结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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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会议作为一个协调和形成全体债权人共同意志的组织机构,在破产程序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我国现行的破产债权人会议制度存在许多缺陷。为了使债权人会议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其进行完善:在债权人会议主席制度中引入专业人士机制;建立破产债权人代理人制度;强化债权人会议的程序参与权;建立破产监督人制度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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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破产程序中的基本性内容,债权确认制度是确认破产企业债权关系的重要保障和参考。虽然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中对破产程序中的债权确认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说明,但在实际的债权确认适用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本文在概括介绍破产程序中的债权确认概念的基础上,就当前债权确认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优化解决策略进行探讨,以促进债权确认制度的有效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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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召唤着我国破产法适当扩展其适用对象的范围,将自然人纳入破产法的适用情形符合经济发展需求和法律规制需要。毋庸置疑,个人应当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现代商业发展给予我国个人破产制度构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美国在商业经济和破产制度方面颇有建树,从比较法视角分析美国个人破产制度的法律规定和运作机理,借鉴域外个人破产法的先进经验,寻求我国个人破产法律制度构建的可能进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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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的破产重组让中国的食品企业真正意识到“质量就是生命”这句话的重要意义。“三鹿事件”的发生从表面上是看是我国相关奶业标准制定得太低、检测手段落后问题,但从其本质上看是企业经营模式问题。因为,提高食品安全标准和检测技术固然可以防范食品中添加三聚氰胺,但是实际上由于食品中不能添加的有害物质达上亿种之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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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个人破产立法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WTO背景下个人破产制度应该成为破产法的一个重要内容。文章从建立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必要性、个人破产财产的立法模式选择、个人破产财产范围界定、个人破产程序的模式选择、个人破产原因与举证责任分析等几个方面就个人破产立法问题作了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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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又名“重组”、或者“重生”。是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希望再生的债务人,在审判机关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上的清理,以期摆脱财务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特殊法律程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