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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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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浅析商业秘密的认定与法律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马新福 《企业经济》2002,(5):133-134
一、商业秘密的概念及认定 对于什么是商业秘密,目前世界及相关国际组织尚未取得一致认识.根据美国《统一商业秘密法》的解释:"商业秘密是指这样的信息,它包括公式、汇编、程序、设计、方法、技术或工序.""它被用于持有人的商业中,在与那些不知道或不使用这项秘密的竞争对手竞争时,持有人能够获得竞争优势."  相似文献   

2.
《经营者》2002,(9):21-21
<正> 律师先生: 我们广告公司已经成立5年,前4年发展比较顺利,有了比较稳定的长期客户,双方关系密切、相互信任,合作的比较愉快,公司效益也比较好。去年有2名人员跳槽到某广告公司任职,在解聘协议中我公司同其约定了对公司的情况负有保密责任条款。但他们将我公司1/3的客户资料带走,其中包括我公司同客户业务交往的每次价格、联系人及电话号码等,更为严重的是复印了部分我公  相似文献   

3.
李海燕 《河北企业》2002,(10):84-85
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以及我国《刑法》第219条均采用了这一定义。根据这一定义,受到法律保护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有下列几项法律特征。  相似文献   

4.
论商业秘密及其法律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知识经济时代,特别是智力成果日益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的情况下,世界许多国家为了保护公平竞争,推动科学技术的进步,纷纷将商业秘密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利加以保护,从而使之成为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5.
6.
《民事诉讼法》修订颁布以来,我国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有所加强。但是与欧美各国相比,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仍是滞后的。我国的商业秘密立法不但起步较晚,而且存在着法律规范零散、法律用语不统一、法律属性界定不明确等问题。章通过对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现状及其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制定统一的《商业秘密保护法》的必要性,以及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法》必须解决的系列问题。  相似文献   

7.
商业秘密是继专利、商标、著作权之后的新兴知识产权客体,代表着权利人生产或者经营的潜力和竞争优势,对权利人具有实际的或者潜在的经济价值。《反不正当竞争法》从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的角度,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禁止,是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的有效补充。商业秘密是依靠权利人通过保密方式予以保持的无形资产,其内容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其表现形式往往是秘密而又隐蔽的。因此,在执法中对其认定存在一些难点。一、商业秘密认定中的难点所谓商业秘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三款规定,是指不为公…  相似文献   

8.
我国商业秘密立法的不足与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 20世纪以来,世界范围内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制度获得了快速的发展,商业秘密保护的范围不断扩大,商业秘密中的财产权益越来越被重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日益加强。我国应根据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发展变化的特点,结合实际国情,审视和克服现行商业秘密立法之不足,进一步完善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的各项法律制度,构建系统、科学、符合现代要求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9.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间的竞争日益激烈,“知识产权”这一概念被广泛地引入到经济生活中去,并作为竞争手段之一受到越来越有力的保护,国家更是提出了要加快建设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然而在人们的观念中,一提到知识产权,就仅将思维局限于专利、商标、版权等传  相似文献   

10.
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现状我国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立法起步较晚,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次明确提出“商业秘密”这个名词。1995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它第一次科学阐述了“商业秘密”的本质内涵,第一次明确列举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第一次明确规定了侵权人应承担的民事、行政法律责任,标志着我国商业秘密的保护正式进入法制化轨道,具有里程碑的作用。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对1979年《刑法》进行了修订,将商…  相似文献   

11.
专利和商业秘密都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但两者有明显的不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保护依据不同。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依据《专利法》和《专利实施细则》,而商业秘密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  相似文献   

12.
檀芳 《现代企业》2003,(12):61-62
商业秘密具有知识产权或无形财产权的性质 ,是现代企业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商业秘密纳入企业无形资产管理体系之中 ,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商业秘密管理系统和商业秘密保护机制 ,有利于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 ,有效发挥无形资产价值 ,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但是一些企业对于商业秘密还认识不清 ,保护水平较低 ,保护力度不够 ,衍生出种种问题。本文试从商业秘密的概念和法律性质入手 ,将商业秘密置于现代企业无形资产的框架内 ,通过建立商业秘密管理体系 ,加强对商业秘密———这种重要无形资产的管理 ,来实现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问题。商业秘…  相似文献   

13.
商业秘密作为一种与竞争密切相关的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具有重要价值的信息。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也越来越多,保护商业秘密是保护知识产权中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反不正当竞争法在保护商业秘密上具有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该法授权的行政执法机关,要积极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商业秘密。  相似文献   

14.
<正> 商业秘密是国际上通用的法律术语。我国1993年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和1997年颁布的新《刑法》将商业秘密定义为:"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泄露的途径主要为:①一些人以盗窃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②有些企业以利诱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③个别企业或个人以威胁、强迫等手段从有关人员处索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④也有些企业或个人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套取他人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被泄露之后,商业秘密的非法获得者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项商业秘密即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此外,合同当事人或企业职工违反约定,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者明知或者应知侵权人非法获取商业秘密或违反约定的情况下,仍然接受、使用或披露  相似文献   

15.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经营者之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市场竞争的主流是企业在包括技术创新、产品更新等方面进行的正面交锋,不断丰富市场供给,消费者也从竞争中获得更大的利益。但同时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也层出不穷,搭便车、傍名牌的现象不仅更加严重,而且手法不断翻新,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引入了“商业标识”的概念,为加强对仿冒行为的规制提供了进一步完善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6.
杨军 《审计与理财》2008,(11):46-47
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下简称Trips协议)第7节第39条是关于未披露过的信息的保护,其中第2点给出了未披露过的信息的三个构成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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