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期限为一个月。在税制上称为“当期”。其计算公式是: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只有在纳税期限内实际发生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才是法定的当期进项税额和当期销项税额。税法对销售实现时间(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如下规定:一、按取得货款方式和报关时间: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二、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均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  相似文献   

2.
一、“免、抵、退”税的逻辑解析 增值税是对增值部分进行课税,在我国增值税采用间接法计算,即公式①:应纳增值税:销项税一进项税,结果大于零,则当期要交税;结果小于零,则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相似文献   

3.
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是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主要因素,而销项税额又是计算应纳增值税的重要因素,由此可见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是否正确直接关系到当期应纳增值税的正确性;同时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也是企业所得税中应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是否正确也直接关系到企业所得税的正确性。因此,在税务检查中,必须重视对增值税应税销售额的检杳。  相似文献   

4.
吴薇  华英 《当代审计》2003,(1):42-43
新税制实施八年多,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现象愈来愈具有普遍性。 关于“进项大于销项” 现行增值税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纳税额的计算是先计算当期销项税额,然后再通过计算的销项税额抵扣当期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抵扣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即形成“进项大于销项”。  相似文献   

5.
王炳荣 《财会月刊》2013,(4):125-126
一、对增值税价税合并收取的异议 目前,我国增值税的通用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从上面的计算公式可以看出,应纳税额的计算是由卖方向买方收取销项税额再扣除卖方已支付或负担的进项税额,很好地体现了增值税能够避免重复征税的特点。但是笔者以为逐环节计算抵扣的方法从原理上讲是可行的,但是价税合并收取并不合理,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6.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额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  相似文献   

7.
一、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对比差额的技巧 1.进、销项税差额的“度”不好把握,存在对比难度。税负在时间上有均衡性的要求,对国税部门来说月月有进账当然是好事。若月度认证的进项税额比销项税额大就会造成留抵,致使月度税金零申报,甚至若干月份难以缴税。  相似文献   

8.
一、免抵退税存在的问题1.缺少一笔表达免抵退税抵扣的会计分录。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认证抵扣后,如果不转出退税,实质就是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抵税了,也就是免抵退税额抵顶了销项税额,缺少一笔表达免抵退税抵扣的会计分录。  相似文献   

9.
改革增值税抵扣办法的可行措施黄福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纳税额一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但是,在实际工作中,1.由于某种原因,在当期进项税额大于当期销项税额时,其不足扣除的部分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致使企业当期不必纳税;2.由于企业进货不能取得专...  相似文献   

10.
胡小晶 《财务与会计》2021,(4):49-52,56
本文对现行政策下承租人、出租人的税会差异进行分析,认为:承租人对租赁业务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折现,使用权资产应按不含税应收租赁款进行折现计算,对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的进项税额通过“其他应收款——**公司(待取得进项税额)”核算;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计计提的折旧支出、利息支出与税法认可的租赁支出、融资租赁资产折旧支出产生的税会差异建议通过在《纳税调整明细表》中“资产类调整项目”下增加专项的“租赁资产项目”进行调整;出租人会计处理时对融资租赁资产处置的尚未开票增值税销项税额部分通过“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核算;出租人会计确认的资产处置收入、确认的融资收益与企业所得税认定的各期资产处置收益形成的税会差异,通过《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中“分期确认收入”项目进行纳税调整。  相似文献   

11.
根据增值税税法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其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就是“留抵税额”,它反映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只表明企业留待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而不是国家欠纳税人的税款。对于企业欠交的增值税或多交的增值税到期末由“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的“转出未交增值税”或“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转入“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明细账户上,该账户反映企业累计欠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这样就把一般纳税人的“应纳…  相似文献   

12.
现行税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值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同时还规定,切果当期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时,其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笔者认为该计算方法并不科学,从税收管理来讲存在着漏洞。现举例分析如下:假设一,以商业企业为例,商业企业缴纳增值税,普遍按月申报。当期即为当月。商业企业当月进货,正常情况,实现销售一部分,实现库存一部分。设某商业企业当月购进电冰箱一万台,当月实现销售一千台.依据上述应纳增值税的计算公式,是用当月已实现销售一千台电冰箱的销项…  相似文献   

13.
一、免抵退税存在的问题 1.缺少一笔表达“免抵退税”抵扣的会计分录。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认证抵扣后,如果不转出退税,实质就是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抵税了,也就是“免抵退税额”抵顶了销项税额,缺少一笔表达“免抵退税”抵扣的会计分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会计制度、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税法》(以下简称《税法》教材)均未规定要有一笔表达“免抵退税”抵扣的会计分录。  相似文献   

14.
我们富拉尔基纺织印染厂从1989年开始试行“价税分流购进扣税法”(以下简称“价税法”)核算应纳增值税,近两年来在税务部门的指导下,不仅完成了从“购进法”到“价税法”的转变,使增值税的核算得以日趋完善,而且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效果。  相似文献   

15.
邓文霞 《财会月刊》2013,(10):115-11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出口时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相似文献   

16.
一、改变用途需要将进项税额转出 当已抵税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固定资产、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时,进项税额转出的方式有三种情况。1.只含有货物的进价,不合运费及其他杂费。这种情况会计处理比较简单,只要将按货物进价计算的进项税额转出即可。例1:某食品厂将一个月前购进的粮食(购进时取得了专用发票并抵税)发给职工,若购进时未发生运费,该批粮食成本为10000元。发放粮食时:借:应付职工薪酬11300元;贷:原材料10000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300元。  相似文献   

17.
随着1993年底国家进行的大规模税制改革,增值税在国家税收收入中的统治地位正日益加强.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应纳税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扣除当期进项税额”。正是由于这种税款抵扣制度的存在,某些企业便通过两种比较直接的途径,即尽可能地少记销项税额和多记进项税额,  相似文献   

18.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7号文《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实行“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应予免征或退还所耗用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抵扣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  相似文献   

19.
在审计工作中,发现企业对增值税的免税核算不规范,帐务处理不符合增值税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表现为:其一,免税产品未核算销项税,造成未核算出增值税的免税额;其二,对兼营业务,庄于未核算免税产品的销项税,在计算免税产品不得抵扣的进项税时,免疫产品采用的是含税销售收入,应税产品采用的是不含税销售收入,两者口径不一致,从而多计免疫产品不得抵扣的进项税,少计应税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多计当期应交的增值税额;其三,免税产品不得抵扣的进项税不是计入当期损益,而是转入原材料成本,使成本费用相对滞后,收入与成本费用不配比,导致损益不实。  相似文献   

20.
今年对财税、金融、计划、投资、外汇等一系列体制进行重大改革。在这一系列改革中,财税改革又是中心环节,而增值税的改革被列为核心内容。与原增值税相比,一是扩大了征税范围,包括生产、批发、零售、进口商品及加工,修理修配各个行业;二是严格实行价税分流的抵扣制度,即以不含增值税的价格为计税依据;三是彻底简併税率,即采用一档基本税率(17%)和二档低税率(13%)的模式。由于增值税是以商品流通和服务各个环节的增值因素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因此国家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办法和核算制度与之相适应,这些改革对增值税的审计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我国是实行税款抵扣的办法来实现对增值额的征税,即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扣减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因此,增值税审计的重点应是进、销税额和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和核算过程。一、进项税额的审计。进项税额是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仅限于企业为了生产应税产品(增值税),接受应税(增值税)劳务,或者为销售而购进商品所支付的增值税,而不是企业所支付的全部增值税额。“应交税金——应交增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