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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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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文宁 《新智慧》2004,(11A):27-27
一、会计处理方法的比较与选择。1.应付税款法与纳税影响会计法。我国允许企业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中选择,笔认为,应该尽量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理由如下:①纳税影响会计法综合体现了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即当期的所得税支出与当期实现的收益相配比,属于当期的所得税支出应从当期损益中扣除,而不反映在以后各期;不属于当期的所得税支出,则不应从当期的损益中扣除。②纳税影响会计法能使税后利润得以正确反映。从某种意义上说,将税金的一部分递延到以后年度,相当于企业获得一笔无息贷款,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是极为有利的。③将来国家只颁布税法,对各行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许多具体规定则放权给企业,税法与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差异将逐步扩大,从而会出现更多的时间性差异。所以,从发展的眼光看,企业应逐步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的会计处理。(④在税率一致的条件下,两种方法在一定会计期内的纳税总额相等,只是各个年度上交的金额不同而已。所得税税率不是一成不变的.选择纳税影响会计法具有更大的灵活性。  相似文献   

2.
递延法和债务法都属于所得税会计中对时间性差异进行会计处理的方法,即纳税影响会计法。在所得税税率没有变动的情况下,它们的会计处理方法是相同的,但在所得税税率提高或降低时,它们的会计处理方法就有区别。由于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存在时间性差异,对于某一个会计年度,所得税费用与应交所得税可能不相等,但通过时递延税款的调整,在递延税款发生和转销后的一个周期内,所得税费用之和与应交所得税之和是相等的。该文通过列表并强调表内项目排列顺序,分析了时间性差异发生和转销的过程、区别以及时递延税款、所得税费用的调整方法。  相似文献   

3.
世界各国纷纷进行所得税税制改革的原因之一是为了尽量消除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之间的重复征税。重复征税包括法律性重复征税和经济性重复征税。我国新税法实施条例在纳税人方面排除两类纳税主体,税率方面降低法定适用税率,所得额方面消除股息重复征税,减轻了两个所得税重复征税。应进一步协调所得税。避免重复征税。  相似文献   

4.
《财会月刊》2001年第6期刊登了朱明龙同志的《对所得税税率变化或开征新税时会计处理的质疑》一文(以下简称“朱文”),对于税率变化或开征新税时递延法和债务法的处理,朱文均提出了批评,理由是:在递延法下,当时间性差异回转时,因新旧税率不同或因开征新税而形成的转回的差异的已实现纳税影响与转出的递延税款之间的差额,计入了回转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在债务法下,当得知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要对递延税款进行调整,调整金额则计入调整当期的所得税费用。由于回转期间与调整期间均不是原时间性差异产生的期间,所以朱文认为,这两种做法均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和收入费用配比原则。对此,笔者有不同的看法。债务法下,当时间性差异出现时,要以预计它回转时的税率(而不是以现行税率)来计算其纳税影响,计入所得税费用和递延税款。这样,递延税款就能真实反映由本期已发生的业务所造成的未来应交所得税金额或可抵缴的所得税金额。不仅如此,而且计入了本期的所得税费用也是其应付的金额。既然时间性差异的纳税影响要在以后差异回转时实现,那么就要以以后回转时的预计税率来计算其纳税影响,以求和实现额一致,并由本期承担。因此,债务法本质上是符合权责发生制和收入费用配比原则的。当有...  相似文献   

5.
我国现行会计制度所得税作为一项费用,并对时间性差异采用分期摊配的处理方法。就递延法而言,其特征是对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的纳税影响,用现行税率计算,由于在递延法下,当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不需要对递延税款余额进行调整,这就出现在时间性差额转回时,其纳税影响金额难以确定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本不妨作一个假设,与存货发出计价相类似,按先进先出或先后进先出等来判断时间性差异转回时,转回差额原发生的期  相似文献   

6.
朱纯 《新智慧》2007,(12):21-23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实现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规的合并。本文从纳税义务人范围、税率调整、税前扣除规定、税收优惠政策及特别纳税调整五个方面解读新旧《企业所得税法》之间的重要变化,研究如何进行纳税筹划,以谋求企业利益最大化。  相似文献   

7.
李红梅  马友强 《新智慧》2005,(12):38-39
企业收益调整过程中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主要是利用税法中的亏损弥补政策。企业可通过合理调整年度所得来利用亏损弥补政策。从而进行纳税筹划。对于有多个分支机构的外资企业,若各分支机构各有盈亏,且各分支机构所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不同,此时就可申请合并纳税,选择较优的亏损弥补方案,充分利用税法给予的优惠政策。除亏损弥补政策外,税法对外资企业还规定了许多减免税优惠政策,其中许多优惠政策都与“开始获利年度”有关,企业可通过合理安排开始获利年度的出现时间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相似文献   

8.
方光正 《新智慧》2006,(1):29-29
一、所得税会计处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递延法核算结果不符合资产负债的确认条件。递延法是将本期时间性差异产生的影响所得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并同时转回原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本期所得税的影响金额。递延法核算的原理是.在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不需要对原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进行调整,但是在转回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时.应当按原所得税税率计算转回。  相似文献   

9.
美国:个税无固定起征点 在美国,个人所得税(简称个税)没有起征点之说,基础税率是10%。也就是说,原则上每个人所得的每一分钱都要纳税。但是因为往往有诸多免税额度,所以最终还要退税,而且数目不小。例如单身年轻人,每年收入未超过8025美元的部分按10%纳税,超过8025美元的部分按15%纳税,高于3.255万美元的部分按25%纳税,最高税率是35%。  相似文献   

10.
袁太芳 《新智慧》2004,(1A):24-25
纳税影响会计法,是指企业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按照当期应交所得税和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影响金额的合计,确认为当期所得税费用的方法。其中,时间性差异是指由于税法与会计制度在确认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  相似文献   

11.
法 国 收入所得税根据税务住所制而定;凡是在法国居住者,须就其所有收入(包括在法国所获收入及在外国所获收入)纳税。不在法国居住者,须就其在法国的收入纳税。 法国的税务法规定人们可从收入中扣去职业性开支、孩子上学开支、食品补助等,然后再根据6档税率来纳税。根据1998年的规定,年收入25 890法郎以下者不用纳税,以上者根据收入多寡纳税比例从  相似文献   

12.
钟骏华 《新智慧》2004,(2A):23-24
所得税会计问题是会计理论和实务中的难点,尤其是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不仅需要分析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对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分别具有什么不同影响,还要判断永久性差异、时间性差异和递延税款的性质,以确定在运算中是加还是减。笔者总结出了计算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应税所得和会计收益、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的三组公式,  相似文献   

13.
会计所得和纳税所得的差异,主要有确认收益、费用或损失的时间不同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和确认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产生的永久性差异两种.在实际工作中,对于上述两种差异,应在缴纳所得税时,对会计所得按税法规定加以调整.在会计核算中,可利用税影响会计法和应付税款法进行处理.  相似文献   

14.
关于预缴企业所得税如何进行会计核算的问题,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问题解答,均没有做出明确解释。本文拟对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问题作简单探讨,供广大同行参考。一、税法对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企业缴纳所得税采取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纳办法。企业缴纳所得税时,应当按照纳税所属会计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实际数(以下简称“按当期实际数”)预缴;如果按当期实际数缴纳确有困难,可以按上一纳税年度已纳所得税额的1/12或1/4(以下简称“按上年比例数”)预缴。二、预缴企业所得税常用核算方法剖析目前,预缴企业所得税是通过“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账户进行核算的。“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账户的借方反映所得税的已缴数和预缴数,贷方反映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期末借方余额为已缴而未清算或多缴的所得税,贷方余额为期末应缴还未缴的所得税。1.采用“按当期实际数”方式预缴的企业,一般是先预提再预缴,预提时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预缴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  相似文献   

15.
实现税收制度的公平原则要以纳税人的支付能力为纳税依据。在反映支付能力诸因素中,唯有纳税人的收益最具客观代表性。所以,课以所得税在税收制度中最能发挥公平效应,从而实现税收的公平性。 一般来说,所得税收既能做到横向公平,也能体现纵向公平。横向公平即指纳税条件相同的不同纳税人,其税收负担基本是相同的。纵向公平则指纳税条件不同的纳税人应得到不同的税收待遇,即所得多者多征税,所得少者少征税。 我国在征收所得税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未能充分发挥出所得税的课税公平效应。本文试就相关问题作概要的分析。  相似文献   

16.
目前计算投资分回利润补缴所得税的方法存在问题,应加以改进。应按联营企业实际执行税率倒挤计算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按投资方实际执行税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相似文献   

17.
目前计算投资分回利润补缴所得税的方法存在的问题,应加以改进,应按联营企业实际执行税率倒挤计算来源于联营的所税额,按投资方实际执行税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相似文献   

18.
个人所得税是一个发展非常迅速的税种。虽然它的历史很短,但目前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世界性税种,在很多国家,个人所得税在整个国家税收收入中所占的比重都超过了其他税种,成为最重要的财政收入之一。我国2003年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为1418亿元,占国家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从1994年的1.4%增长到6.5%,成为我国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一、我国个人所得税模式我国的个人所得税一直沿用分类所得税模式。分类所得税模式是指同一个纳税人的各类所得或各部分所得,各种来源不同、性质各异的所得分别以不同的税率计税。分类所得税模式的优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可以借助差别税率对不同性质的所得区别对待,以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其二,课征简便,节省征收费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收入的来源渠道和表现形式呈现出多样化趋势,这无疑会给个人所得的分类分项带来一定的困难。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分类所得税模式,主要是基于我国公民的纳税意识比较淡薄、税收征管方式比较落后的现实。然而,它并不是一种理想的税制模式。其主要弊端表现在:现行税制不能全面地衡量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不能体现“多得多征、公平税负”的原则,也难以有效调节个人收入分配,违背立法初衷;按月、...  相似文献   

19.
《新智慧》2005,(28)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的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争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的企业所得税,应按实际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计算抵免税额。二、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国投资者将分得的利润再投资于我国的,凡该外商投责企业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已抵免购买国产设备允许抵免的所得税额的,在计算再投资退税额时,应按企业实际负担水平确定,即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二条公式中的“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地方所得税税率”,应按以下公式确定: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税后利润所属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247;该年度外商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原实际适用的地方所得税税率=该税后利润所属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缴纳的地方所得税税额&;#247;该年度外商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2005年7月20日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置国产设备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规定  相似文献   

20.
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差异对比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玉兰 《新智慧》2006,(6):55-55
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是指企业在核算所得税时依据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以及税收法规对所得税费用、当期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等项目进行确认和计量的一种专门处理方法。具体地讲,所得税确认主要包括确认计税项目和计税时间,所得税计量主要涉及税率的选择。由于所得税费用的确认时间以及税率选择的不同,在实务中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也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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