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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多社会原因,物业管理一度成了房地产商的替罪羊,社区的垃圾桶.业主的出气筒.辫论的众矢之的!绝大多数物业管理者找不到职业的荣誉感,收入待遇、社会地位不高,有志考“报国无门”.失望者混事度日.物业管理似乎已经成为社区一切问题的症结!这是谁造成的?物业管理倘若真的沦为“垃圾股”将是社会之痛!物业管理如何才能变成绩优股?应当如何拯救物业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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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真正有社会责任感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利用自己在行业中的影响力,引导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引导我们的从业人员,脚踏实地,用科学的管理手段,使物业增值,让业主受惠,而企业也能获得预期的利润。好的管理,自然会结出优质服务、业主满意这一善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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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社区建设工作的关注和加强,一些有远见的物业管理公司也日益重视这项工作,并以各种形式参与到所管社区的建设当中。但是,从笔者所涉猎的资料和调研的情况来看,主流观点认为:物业公司参与社区建设的主要动机就是为了加强与业主的交流和沟通,通过完善为业主的服务,增进双方之间的情感,最终达到稳固企业业务,促进企业发展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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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同行经常抱怨:明明自己为业主做了很多工作,可业主偏偏不领情;有时候准备了好久的活动业主参与者寥寥:这种情况往往影响了物业工作者的情绪和积极性,为今后与业主沟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如何行之有效地开展业主喜欢的活动,如何开展工作能得到业主的认可和支持呢?我认为换位思考是个很好的工具。用好这个,我们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往往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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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遭到了方方面面的非议,于凌罡的名声却已是如日中天,他所倡导和构筑的"集资建房"的梦想正迅速在全国蔓延.俨然已成为当下最受瞩目,也是最灸手可热的新闻人物.舒可心先生更为其行为戴上了一顶"在一个最不透明的行业,玩一个最透明的游戏"的高帽子.有了一些著名学者的支持,于凌罡变得更加肆无忌惮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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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共同的热门话题。物业管理公司作为一个长期乃至终身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企业,应当确立健康文化理念,既要把这一个理念贯穿到常规的物业服务中,更要通过超值服务去创新健康文化,只有这样才能使物业服务与时俱进,才能满足业主的时代需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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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物业管理企业自认为了解所服务的业主的需求,当问题出现时,认为是业主的胡搅蛮缠或干脆悲观地认为企业定位错误。不能正确了解业主的期望和需求导致了企业和业主的误解,使自己每天忙于令人焦头烂额的纠纷中。那么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我们知道物业管理服务的过程是:了解业主的需求.做好企业的定位;从业主的需求和自身的定位中作好服务设计,制定服务标准;实施和执行物业管理的服务标准;通过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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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可能会经常抱怨日常工作的琐碎与繁杂,经常感到工作压力的日益增大,甚至会抱怨辛勤的努力和付出,却得不到业主的理解与支持。但是当我们静下心来认真思索,探究物业管理优质客户服务的另一面时,不难发现如此诸多问题的背后,都源于物业企业员工对自我潜能认识、企业管理方式认同和对服务价值趋向认识理解的不同。然而,在很多时候,我们的关注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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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物业管理中造成各类纠纷原因的分析,对物业管理企业应如何做好服务工作,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思路:政府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与开发商建立完善的沟通渠道;正确引导、抓住要点、打造亮点;建立沟通平台、加强对客服部的认识;真情感动、掌握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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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本刊在去年年末以“变革”一词展开对2005年物业管理的期待之时,并不曾预料今天它会以这样一种充满期待又充满迷惘、充满变革而又前途未卜的现状来结束。盘点2005年的物业管理,我们几乎找不到一个准确的词汇来概括它一年中走过的历程。物权法草案的反复讨论、名人和普通业主拒交物管费、一些地区业主对新规的大规模阻击、著名物管企业的衰退与哗变、业主维权……似乎到处是争吵、不满和官司。我们需要稳定,但是在理性和法制框架内正视、揭露和解决矛盾,才真正有助于化解局部矛盾的积累从而可能带给整个社会的破坏力,这才有持久的稳定。[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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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迫使许多社会观念跟着改变,社会观念的改变必然要求所有企业的高管层进行思维和行为的转变。因为社会环境的变化,迫使企业必须迅速调整目标,顺应潮流,这种理智的应变是企业面对生存斗争的起码反应。否则,不研究新事物,不采取新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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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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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要明确的一点是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管理服务人是没有权利减免空置房管理费的权利的。空置房是指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专有部分未使用而空置的物业建筑物。因此,业主所拥有的空置房仅仅只是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专有部分空置,并不意味着整个区分所有建筑物在空置着,实际上虽然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专有部分在空置,但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共用部分仍然在运行、使用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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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物业管理行业诞生以来,业主对其服务的投诉率就一直居高不下,媒体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曝光也是屡见不鲜。正当大家都在寻找物业管理服务高投诉率的原因时,众多的责怪均指向了物业管理服务单位,认为是物业管理服务混乱导致了高投诉率。确实不管是收费问题,还是与业主之间的冲突,每一件投诉都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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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2003年11月13日颁发的发改价格[2003]1864号文《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2003]1864号文的颁布是我国物业管理服务行业一件划时代的大事.它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向完全市场化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它的实施将有利于结束那种"鱼龙混杂"、"滥竽充数"、"质次价高"、"暗箱操作"、"不讲诚信"、"不讲服务"的局面和时代.讲信誉、讲诚信、讲服务、善沟通、明码实价、物美价廉将成为行业的主流.一个通过市场优化配置资源;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将逐渐形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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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不仅能使物业保值,升值,而且也是创建一个安全,文明小区的重要条件。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因物业管理问题引发的纠纷却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关键的一点在于个别业主委员会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事实上,在物业管理行为的整个过程中,物业管理企业只是作为物业管理的行为主体发挥着服务与管理的职能,并且其管理权源于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和授权。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物业管理企业实际上是业主委员会的“雇员”,是全体业主的“管家”,而作为全体业主利益代表的业主委员会,才是物业管理行为的基本主体,拥有着物业管理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因此,要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理顺业主,开发商,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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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是业主大会的职责,业主大会有权批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两个物业管理合同都是在没有召开业主大会和经过业主大会的同意情况下签订的,仅仅代表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利益,不能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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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随着房地产业的持续升温,沈阳市物业纠纷案件也渐渐增多。一则小区业主因为物业管理企业服务不到位而拒交物业费的现象比较普遍;二则物业公司又因业主拖欠物业费等费用将业主告上法庭的案件也越来越多。在业主与物业公司的法庭博弈中,大多数案件是以业主败诉而告终。对此,许多业主感到很委屈,因为在他们看来,明明自己在理儿,反而还败诉了,真是倒霉!于是,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往往会进一步激化。就业主屡屡败诉的问题,记者请教了一些律师。律师支招儿:其实,打“官司”主要是打证据,在业主与物业公司的法庭博弈中,业主败诉的重要原因就是不注意收集有效证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