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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84 毫秒
1.
消费税是针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以实现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对某些需要特殊调节的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再征收一道消费税,形成交叉征税、双层次调节的模式.消费税的征收对调节产业结构、限制部分奢侈品以及高能耗产品的生产,从而正确引导消费者的消费方向,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根据税法规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在加工提货环节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收回后出售时不再缴纳消费税.同时,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若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准予从应税消费品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应首先区分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用途,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2.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另一种形式,也需要纳入消费税的计征范围。应税消费品可以委托加工,也可以自行加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可以在本企业继续加工成应税产成品,也可以直接对外销售。继续加工再对外销售的,原支付给受托方的消费税可以抵扣,直接对外销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因此,对加工应税消费品进行纳税筹划,就是要选择应税消费品的加工方式,以实现企业的经营利润最大化。  相似文献   

3.
<正> 目前国家颁布了诸多关于增值税和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而适用于消费税的优惠政策却很少。如何在有限的空间内尽可能地降低消费税的纳税成本,对于增加企业营业利润,实现其财务目标—企业价值最大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如何对消费税进行纳税筹划: 一、消费税收筹划的具体探讨 (一)已纳税款扣除的筹划税法规定,将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进口的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而且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应税消费品只限于从工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对从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的己纳税款一律不  相似文献   

4.
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缴纳关税,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一起由海关代征.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税额)计算应纳税额.本文主要讨论进口应税消费品,特别是进口存在两档比例税率且复合征税的卷烟时,海关征收关税以及代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算问题.  相似文献   

5.
众所周知,啤酒系应税消费品,啤酒生产企业应当依法从量计征缴纳消费税。因从量计征,啤酒包装物押金貌似不影响应纳消费税额,但实际斐然。笔者通过列举案例,剖析啤酒包装物押金对啤酒生产企业应纳消费税以及税后利润的影响,进而探究啤酒包装物押金的消费税筹划。  相似文献   

6.
消费税是为了调节消费结构、抑制不合理消费行为,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对特殊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税中,由于其复合计税的特点,给实务操作带来了许多困难。以外购、进出口消费税和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抵扣、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税额计算、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认和代收代缴消费税计算等难点案例,说明与生产企业消费税有关的税务处理。  相似文献   

7.
税法规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委托方须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外,均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但在委托加工环节,由于应税消费品的参照价格和真实价格之间存在差异,计算时往往出错,笔者对二者的差异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用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094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友<消贸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征税...  相似文献   

9.
企业在生产应税消费品时通常有全部委托加工、部分委托加工和自行加工这三种方式.目前纳税筹划实务中存在一些较为片面的结论,认为在各相关因素相同的情况下,自行加工方式的税后净利润最少,其税负最重,而全部委托加工方式(收回后直接销售)比部分委托加工方式税负要轻.然而这三种简单的比较结果不一定正确,一定要考虑在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是否准予抵扣的情况.本文运用案例,就加工环节消费税是否准予抵扣的两种情况下,对应税消费品在不同加工方式下的消费税税负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0.
应税消费品在计征消费税时,往往要同时计算增值税,且应税消费品在计征消费税与增值税(以下简称"两税")时有很多相同之处,如应税销售额的确定、从价计税条件下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等。但应税消费品在计征两税时也存在一些区别,有些区别比较明显:如征税范围、税率、计税方法等,有些特殊业务则较隐含,容易造成两税的计税错误,需要特别加以注意。笔者现就应税消费品计征两税须注意的几个特殊业务的处理区别结合实例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1.
问题解答     
问:我企业是生产化妆品的一家企业,今年税务稽查人员对我企业去年挂在“预收账款”的销售款进行检查时,认为不合理,责令我们补交了增值税和消费税,请问,这是怎么回事? 答:税法规定,对纳税人以预收货款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其货款应由“预收账款”科目及时转入“产品销售收入”科目,及时结转销售收入及计提增值税及消费税。因此,稽查人员的处理是正确的。  相似文献   

12.
当前对消费税视同销售行为的涉税会计处理存在较大分歧。本文尝试从消费税法、增值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会计准则比较视角,梳理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视同销售行为的涉税会计处理,提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该确定视同销售的情形和不应该确认视同销售情形,同时分析消费税核算应该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与"成本或费用"情形,以期为纳税会计实务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3.
<正> 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消费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自建工程,属于视同销售的行为,应按产品的市场价值计算并交纳相应的增值税,该产品如果是应税消费品,还应计算并交纳消费税,其发生纳税义务的时间为产品移送并使用的当天。城市维护  相似文献   

14.
李鹏总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相似文献   

15.
裴淑红 《商业会计》2011,(23):26-27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是一种非常规对外销售方式,因未取得货币收入且商品未出厂,易使纳税人认为该行为不属于对外销售而不计算其销售额并纳税。又由于该行为可能同时涉及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等,其会计处理难以把握。为此,本文根据有关视同销售的规定,以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是否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消费税视同销售、所得税视同销售以及会计上是否作为销售处理为视角,探讨视同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16.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变动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9年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进行了调整,消费税税收政策的这一变动,引起了复合计税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变动,文章对此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7.
国家通过征收消费税对一些消费品的生产和消费进行限制,而白酒类产品又是消费税税负比较重的消费品.国家对白酒类消费品税收政策进行了多次调整,目的在于“扶优限劣,扶大限小”,使中国白酒企业逐步走上规模化,集团化发展的道路.这无形中给白酒企业或多或少地施加了压力.因此,白酒企业加强消费税纳税筹划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8.
企业视同销售交易过程中一般不存在以货币计量的销售价格,但是税法规定,视同销售行为应当计算缴纳税款,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但是这些特殊销售行为并不收付款,或只有少量货币资金收付。因此,正确地确定应税销售额(应税收入)是计税的重点。  相似文献   

19.
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消费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自建工程,属于视同销售的行为,应按产品的市场价值计算并交纳相应的增值税,该产品如果是应税消费品,还应计算并交纳消费税,其发生纳税义务的时间为产品移送并使用的当天。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依据3大流转税之和按月计算并交纳的,  相似文献   

20.
特殊调节的税种:消费税财政部税政司刘永禄一、消费税概述消费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量或支付价款所征收的一种税。多年来,我国的流转税制一直是增值税、产品税、营业税三税并立、互不交叉的格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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