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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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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付树林 《中国税务》2014,(10):36-38
2009年以来,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关于非居民企业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先后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2号)等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相似文献   

2.
国家税务总局 《会计师》2010,(9):F0003-F0003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及其有关规定,现就企业股权投资损失所得税处理问题公告如下:一、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以下简称股权)投资所发生的损失,在经确认的损失发生年度,作为企业损失在计算企业应纳税  相似文献   

3.
最新法规     
《税收征纳》2012,(10):39-4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 为推进我国资本市场改革,促进企业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公司字[2005]15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一些在我国境内上市的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为其职工建立了股权激励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税法)的有关规定,现就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4.
范晶晶 《中国税务》2011,(11):37-38
在我国企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原非流通股在经过一定禁售期后,可以转为流通股,这些股权称为限售股(RestrictedShares)。鉴于限售股的形成及转让有其特殊性,为保证国家税款及时入库,以及避免限售股转让重复征税,体现税收的公平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1]39号)(以下简称“公告”),  相似文献   

5.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的企业所得税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非居民企业通过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规避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应  相似文献   

6.
税务     
正盈余积累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问题对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企业将原账面金额中的盈余积累向个人投资者转增股本,请问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需要请问如何缴纳?(北京市万玉涵)★在线专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对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企业原有盈余积累转增股本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公告如下:一、1名或多名个人投资者以股权收购方式取得被收购企业  相似文献   

7.
《财会学习》2015,(3):6-7
政策背景
  我国经济长期保持高速增长,经济发展的红利和相当一部分财富累积到了不动产、股权等财产价值中,这些巨额的资本增值形成了我国非常重要的跨境税源。一些非居民企业将直接转让我国财产的交易包装成间接转让交易,从而规避缴纳我国企业所得税。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以下简称“:698号文”),首次明确了对于此类问题的反避税管理。698号文仅规定了一般性的指导原则,国家税务总局又相继发布了《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4号,以下简称“:24号公告”)和《关于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2号,以下简称“:72号公告”),对698号文的部分条款予以补充和完善,且72号公告废止了698号文第九条规定。  相似文献   

8.
《会计师》2012,(13):80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为推进我国资本市场改革,促进企业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公司字[2005]15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一些在我国境内上市的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为其职工建立了股权激励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税法)的有关规定,现就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公告如下:一、本公告所称股权激励,是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相似文献   

9.
《会计师》2013,(11):81
<正>最近,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原盈余积累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3号),明确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企业原账面金额中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相似文献   

10.
自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公布以后,税务工作人员通过该文件的指引征收了在这方面的税款,但是也带来了一些争论。于是,国家税务总局在2015年2月3日颁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简称7号公告)。虽然7号公告有了较为完善的指引和相应的法规,但是仍有缺陷。由于存在税收差异,使得一些非居民企业通过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行为,将交易转为间接转让,这样可以规避直接转让所需要缴纳的税费。本文对非居民企业间接股权转让历年来适用的税法准则进行简单梳理,然后借助案例简要分析目前适用的7号准则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给出个人的建议。  相似文献   

11.
政策     
《中国税务》2011,(6):7-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27号) 公告明确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持股比例的计算和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等两个问题。  相似文献   

12.
政策     
《中国税务》2014,(3):8-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维简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7号) 公告如下:企业实际发生的维简费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的,可作为当期费用税前扣除;属于资本性支出的,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预提的维简费,不得在当期税前扣除。公告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煤矿企业不执行本公告,继续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矿企业维简费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6号)。  相似文献   

13.
最新法规     
《税收征纳》2011,(3):43-4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公告(2011年1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9号)现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94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4.
法规选登     
《财会学习》2013,(3):8-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直销企业增值税销售额确定有关问题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现将直销企业采取直销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销售额确定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5.
税事集萃     
《税收征纳》2012,(7):51-52
国税总局明确股权激励所得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明确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立即可以行权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行权时该股票的公允价格与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和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公告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证券时报网)  相似文献   

16.
最新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制种行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0年10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7号)现就制种企业销售种子增值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制种企业在下列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  相似文献   

17.
李启刚 《财会学习》2012,(12):58-60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范了企业股份支付的会计核算问题,并将股权激励纳入其规范范畴。2012年5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  相似文献   

18.
《财会学习》2011,(5):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现就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关于到期应支付而未支付的所得扣缴企业所得税问题中国境内企业(以下称为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签订与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有关的合同或协议,如果未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日期支付上述所得款项,或者变更或修改合同或协议延期支付,但已计入企业当期成本、费用,并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中作税前扣除的,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按照企业所  相似文献   

19.
叶红  张博  吴媚  陈莹 《涉外税务》2015,(2):10-13
2015年2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以下简称"7号公告")。这是自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发布《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以下简称"698号文")以及2011年发布《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4号,以下简称"24号公告")以来,再次就境外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行为的征税问  相似文献   

20.
《税收征纳》2014,(4):39-3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有关规定,现对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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