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标准形式的一般责任险和商业财产险等保单要求保险标的是有形财产,保险损失是有形损失,而电子记录或电子储存的信息如资料、程序、软件以及其他存储资料是否是有形财产,其损失是否是有形损失在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成了争论不休、模糊不清的问题。众多的法庭虽然对有关问题的保险纠纷作出了判决,但仍然没有对此问题作出明确回答。在此情况下,被保险人在投保或续保时应该以明确的语言确认“有形财产”;并以明确的保险语言确认资料、软件或程序的中断、讹误、删除、偷盗、复印等损失属于有形损失。  相似文献   

2.
从2003年1月起,天安保险公司在沈阳率先开办了一种针对驾驶人饮酒驾车的“非常事故损失特约险”,这种车险附加险的保险责任为:“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载明的驾驶人饮酒肇事,致使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以及本车乘客遭受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保险公司依据本条款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此险种每份保费为2000元,每次事故损失的责任限额为人民币25万元,每次赔偿均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  相似文献   

3.
保险作为一种经济补偿制度,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为依据收取保险费,集中有同一危险的多数单位的资金建立保险基金,利用“分散危险、分摊损失”的办法,对少数参加者(被保险人)由于特定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对人身伤亡给付保险金。从法律的观点看,保险是一种补偿性契约行为,一方面被保险人须向保险人提供一定的对价(保险费),另一方面保险人应对被保险人将来可能遭受的某些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保险种类可以按照保险实施形式和保险保障标的种类进行划分,按实施形式可分为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两种,按保险标的种类可分为财…  相似文献   

4.
朱丽沙 《商》2014,(12):161-161
当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的积极施救行为能够有效的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扩大,保护保险人权益和被保险人的利益。我国《保险法》规定了被保险人的施救义务,并对其合理施救费用予以补偿。本文通过对我国《保险法》有关施救义务的履行主体、施救费用额度及违反施救义务的不利后果等方面的分析,讨论了我国《保险法》在有关施救义务的相关规定中存在的不足,进而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5.
理赔和追偿是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流程中的后续环节,是出口信用保险经济补偿积极作用的直接体现,中国信保公司将竭诚为广大被保险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理赔追偿服务。可能损失处理被保险人出口货物后获悉损失已经发生或引起损失的事件已经发生,以《可能损失通知书》的形式,向保险人进行通报。  相似文献   

6.
李媛媛 《中国市场》2011,(10):137-138
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当被保险货物因为承运人的原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时,保险人在赔付后有权取代被保险人的地位向承运人索赔,此即代位求偿权。然而,当海运保险中承运人"管货不当"责任出现模糊时,就无法确定保险标的物的损失是否是由承运人责任过失造成的,从而保险人与承运人之间就会产生代位求偿纠纷。本文根据保险中代位求偿特点,结合相关典型案例,分析保险人如何应对当因承运人"管货不当"责任模糊而产生的代位求偿纠纷。  相似文献   

7.
尚清 《商业时代》2008,(12):68-69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保险制度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鉴于保险代位求偿权法律关系的复杂性,应采取分割方法,区分保险代位求偿权法律关系的不同方面来分别确定法律适用规则较为公平合理,这也符合当代国际私法的发展趋势.具体而言,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适用保险合同准据法;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内容以及第三人对保险人的抗辩等问题适用被保险人与第三人之间关系的准据法;保险代位求偿权诉讼中的举讧责任和推定、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以及诉讼所适用的程序等问题适用法院地法.  相似文献   

8.
钟楚龙 《商》2014,(19):163-163
各国保险法的立法精神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无论在什么险种中,"被保险人"是其损失会触发保险人给付义务的人。除了人寿保险里存在特殊的关系,被保险人一般都是与保险人签订合同的那个人;一旦出险,保险赔款也一般都是支付给被保险人。2002《保险法》第六十五条关于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后果与第六十四条相关规定自相矛盾,2009年新《保险法》对于旧款出现的问题做了修正,有了明显的进步,但是新保险法对于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权益保障的规定有待商榷。本文就是针对新《保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进步和不足进行深入分析,提出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9.
保险代位求偿制度中的几个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险代位求偿制度是在财产保险中由于第三人过错引发保险事故时,针对保险人、被保险人和第三人之间的关系而设立的一项制度。代位求偿权产生的法理依据是民法中的代位权在保险法律关系中的适用,是保险法损失补偿原则的必然结果。我国保险法也确立了此项制度,但是由于规定过于原则,在实践中产生了许多问题,本文试就保险代位求偿权的产生、法理依据以及实践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0.
由于高等教育服务具有无形性,相对于有形的物质产品,消费者在选择该服务时难以进行客观判断,并需要承担更大的购买风险.为克服无形性带来的不利影响,本文认为,高校需要从服务环境、高校形象和一线人员以及信息沟通四个方面来构建高等教育服务的"有形展示"系统,以帮助潜在顾客作出正确选择.  相似文献   

11.
受益人是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保证受益人的受益权得到实现,才能发挥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生活保障功能.但当投保人(被保险人)恶意利用保险机制,将保险合同作为其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工具时;在储蓄型保险中,当保险作为投资手段与一般的金融商品无异时,法律就应该在保护受益人和债权人的利益之间找到一个恰当的平衡点.  相似文献   

12.
代锷 《消费导刊》2009,(15):149-149
随着基因技术的不断发展,基因歧视问题也引起了世界的关注。在保险领域,有关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基因歧视的争议尤其激烈。笔者认为立法不应当一概禁止保险公司使用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基因信息,而是应该根据基因信息与疾病之间关联性的不同有所区分。在此基础上,笔者提出法律在保险中基因歧视问题上需要进行规制的三个方面,力求在保险人的知情权和被保险人的基因隐私权中找到法律上的平衡点。  相似文献   

13.
《商》2015,(35)
由第三人造成的保险事故中,尽管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向被保险人支付了保险赔偿金,但是由于海上保险的保险赔偿往往是不充分的,并且民法上的全部赔偿原则在此并不适用。再加上船舶所有人可能会享受海事赔偿责任,因此第三人的赔偿数额会经常不足,不能同时满足被保险人未受保险赔偿部分的请求权和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因此当两者同时被提出时,何者权利应优先受偿是本文的分析重点。笔者认为第三人的赔偿应当首先满足被保险人未受保险赔偿部分的赔偿请求,以使他的全部损失得到完全补偿,尔后才能考虑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  相似文献   

14.
<正> 所谓虚拟财产,是指有别于有形财产的一种新型财产,通常出现在网络游戏中,包括游戏积分、装备、账号和货币等。因其具有一定程度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常被公开或私下买卖,由此产生了虚拟财产交易。由于目前并无明确定义,所以,普通账号、游戏币乃至域名,都可以成为虚拟财产而被网民进行互相交换和自由买卖。  相似文献   

15.
杨婷 《商》2014,(38):237-237
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的同时,保险实务中存在的问题也不断突显。新修订的《保险法》并未对保险人代位权与被保险人求偿权行使方式和程序方面并没有作明确规定,当二者发生冲突时,怎么做才可以保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在保险实务和理论界有不同观点,致使司法实践中,不同的法官依会因价值判断的不同造成同案不同判的结果。  相似文献   

16.
世界经济正越来越多地从有形的产品转向无形的服务.无形服务在我们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无形性和消费者参与是区别无形服务与有形产品的主要特征.文章从感知性、分离性、差异性、贮存性、所有权和参与性六个方面通过具体案例分析了无形服务与有形产品的差异,理解无形服务与有形产品的差异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竞争优势.  相似文献   

17.
在简要介绍深圳道路货运与货代产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深圳有形货运市场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挑战;阐述了有形市场建设的目标与政策导向;并立足现实,确定了有形市场的资质要求、鼓励项目、立项手续和开业条件;最后,针对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加快有形市场发展的必要措施。  相似文献   

18.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一切险除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而对于“外来原因”条文中却没有作出明确界定,对此我国保险界历来颇有争论。本文从PICC的法律制定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国际保险行业惯例三个角度分析了此处外来风险的界定问题。  相似文献   

19.
我们搞对外贸易,为了保护进出口货物不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免不了要投保各种各样的保险。但货物的有形损害并非我们面临的唯一风险,因价格不利变动而造成的损失,这种风险同样在威胁着我们。要投保有形风险是轻易的,只需通过保险公司就可办到。然而,要投保价格波动的风险,保险公司是不干的。显然自然灾害是独立发生的,保险公司能个别计算赔率,而价格波动的影响并非是独立的,它们同时且以同样的方式影响所有的被保险人。这正是无法投保价格波动风险的原因。即使这样,在商品交易所的期货市场中,还是可以找到  相似文献   

20.
财产清查是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根据账簿记录,对各项财产物资和现金进行实物盘点,以及对银行存款和债权、债务进行查询和核对,查明实存数同账存数是否相符.实务中对盘盈、盘亏资产的会计处理需要以下两个步骤:第一步,先调资产,做到资产的账存数与实存数相符,将财产盘盈、盘亏的差额,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第二步,查明财产盘盈、盘亏的原因,报经单位主管做出处理决定后,区别不同情况,从"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转入损益.对于流动资产而言,即处理盘盈的流动资产时,冲减管理费用;处理盘亏或毁损的流动资产,应当先减去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剩余净损失,记入"管理费用";资产毁损属于非常损失部分,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后,列入"营业外支出一一非常损失"科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