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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退耕还林效果调查——以贵州省黔西南州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贵州省黔西南州8县市退耕还林后续政策调研,比较了退耕前后农户人均年纯收入、劳动力转移等情况,指出总体上退耕还林后增加了劳动力转移,人均年纯收入略有增加,但第一轮补助到期后,少数县因恶劣地理环境其95%的退耕户影响了生计。认为中央对退耕地补助政策延长了一个周期,但退耕还林荒山造林的抚育管护问题仍未解决,建议安排荒山造林抚育管护费5到8年。  相似文献   

2.
从闽台两地造林现状及造林补助政策发展历程出发,对闽台造林补助机制、补助对象、补助标准、时间延续及政策效益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结果表明:闽台造林补助政策发展历程类似,但造林补助政策差异较大,政策效益迥异。因此,取长补短,吸取台湾省造林补助政策的合理经验,就福建省造林补助政策提出简化补助程序、提高补助金额、扩充补助对象范围、修订林业政策等有益建议,以期进一步促进福建省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3.
目前,我县的林业生产是国家出钱出粮补助造林、幼抚,又用较高价格收购林农的木材,而中间管林护林却没有一点直接利益,形成了一种重两头、轻中间的现象。即造林、幼抚有现成补助,现搞现得,林农愿干;砍伐出售木材,是林业生产的黄金时期,得益获利,林农干得最欢;而中间的成林抚育管护则没有得到任何直接利益,是尽义务。要振兴我县林业,就得从转变林业的指导思想入手,从指导思想和工作方法上,改  相似文献   

4.
1982年终,在林业“三定”工作业已基本结束的情况下,中共奉新县县委为了保护森林,发展林业,在总结历史经验、分析林业现状、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从实际出发,大胆进行改革。改过去两脱节(砍伐木竹与造林抚育脱节、木材供应与造林抚育脱节)为两挂钩(造林抚育与砍伐木竹挂钩、造林抚育与木材供应挂钩)。这一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社员造林抚育、封山育林的积极性。在实行中收到了显著的效果,被  相似文献   

5.
五、必须做到种苗先行,保障种苗供给(十六)国家向退耕户提供种苗和造林费补助。退耕还林、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种苗和造林费补助款由国家提供,国家计委在年度计划中安排。种苗和造林费补助标准按退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每亩50元计算。尚未承包到户及休耕的坡耕地,不纳入退耕还林兑现钱粮补助政策的范围,但可作宜林荒山荒地造林,按每亩50元标准给予种苗和造林费补助。干旱、半干旱地区若遇连年干旱等特大自然灾害确需补植或重新造林的,经国家林业局核实后,国家酌情给予补助。退耕还林种苗和造林补助费发放方式,由各省根据实际…  相似文献   

6.
林业生产中的造林和抚育技术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积极发展林业产业中的造林和抚育技术,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态林业的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主要对林业生产中的造林和抚育技术进行了阐述,希望为相关工作者提供一定的参考。  相似文献   

7.
简讯     
辽宁:强化政策措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近日,辽宁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现代林业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的具体政策措施是:建立健全支持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经与财政部门沟通要将林业部门的行政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建立和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建立造林抚育、保护、管理、投入补贴制度。建立林业金融保险支撑制度,各级政府要逐步建立森林保险补助制度。  相似文献   

8.
<正> 省委、省府部署的“三五七”造林绿化工程实施后,我区充分发动全社会力量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成份造林,尤其是发动群众投工投劳造林,明年将基本完成造林绿化任务,1989年至1991年全区造林229.2万亩。造林绿化任务完成后,随之而来的是大面积幼林的抚育、管理问题,除国营单位、部份乡村林场和二户一体的经营管理较落实外,全区还有相当大面积的群众投劳造林、种果未解决经营管理体制问题,仅90年、91年就有41.5万亩,占二年造林面积的24%。由于村级林业经营管理体制不落实和不完善,收益分配不明确,造成群众投劳无处兑现,幼林的抚育、管护和全过程的经营管理无法落实。常言道:“三分种,七分管”,若不尽快解决经营管理体制问题,落实幼林的抚育管护措施,就可能重演造林不见林的历史,各级党政的努力和广大群众的投劳就会付之东流,三年造林绿化就会成为空话。  相似文献   

9.
我国森林复盖率低,并且分布不均,在许多地方造成采育失调,采伐量大大超过林木生长量。如不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将造成严重后果。对此,国家已采取一系列对策,千方百计的保护现有森林和扩大森林。扩大森林,可通过多种渠道。如:积极营造速生丰产林;加快造林抚育速度。国家林业主管部门对南方九省林业提出“更新造林要上,要继续大规模造林,讲究造林质量,要还清更新欠账,做到采伐之后,更新立即跟上。”这就是说,对南方  相似文献   

10.
浙江省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调查与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是我国继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后林业政策的又一重大突破,也是国家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生态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林业多功能需求的又一重大举措。通过对浙江省开化县和龙泉市森林抚育试点补贴工作的7个案例的分析,对森林抚育成本进行了测算,探讨了浙江省实施森林抚育补贴政策的补贴标准、补贴对象、抚育强度、抚育规模、抚育频率、抚育实施主体以及抚育剩余物处理等问题,提出了提高中央财政对森林抚育补助标准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1.
<正> 一、营林业现状随着森林资源开发利用,营林业得到长足发展,由过去个体群众经营为主转到以国营、集体经营为主;由直播扦插造林转到挖穴整地实生苗和机播造林;由过去的零星分散、粗放经营转到集中连片、相对比较集约的经营,特别是九十年代引进世行项目造林以来,通过借鉴资本主义国家先进的林业生产与管理方法,更是有力地促进了我县营林业的发展,面积核实率、造林成活率、保存率均达90%以上。据调查统计资料:我县解放以来人工造林面积105万亩(截止1991年底数据),约占林地总面积324万亩的三分之一,营林业成了林业产业支柱产业之一。  相似文献   

12.
国家林业局<造林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第六章工程项目管理四十一条规定:推行造林报账制管理.要把造林资金使用与实际完成造林工作数量和质量挂钩.可采取预拨造林资金或由实施单位全额垫付,以县为单位,依据造林检查验收结果分期分批报账.造林结束后,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签发<施工合格证>,依据<施工合格证>支付造林总费用的50%;造林当年,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签发<造林质量合格证>,依据<造林质量合格证>支付造林总费用的30%;第2年,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签发<抚育管护作业质量合格证>,依据<抚育管护作业质量合格证>支付造林总费用的10%;第3年,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签发<造林验收合格证>,依据<造林验收合格证>支付造林总费用的10%.  相似文献   

13.
人工造林是整体项目,需要科学规划,长远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选择多样的品种,根据苗木品种优良性状,精耕细作,科学发展规划。为了提高人工造林的效率,改善生态环境。为了发展人工造林技术,笔者进一步讨论如何合理运用高品质,高效率的造林技术,本文介绍了人工造林技术、抚育技术等,以期为林业发展提供帮助。  相似文献   

14.
2001年,国家财政拨款10个亿在11个省区开展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试点工作。在三年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2004年起,中央财政预算每年安排20亿元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对4亿亩国家级重点公益林管护者发生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支出给予一定补助,这标志着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15.
佚名 《浙江林业》2004,(4):33-33
树木修枝是造林绿化抚育管理措施之一。通过人为的“助、缓”等修枝技术,调节、控制通风与透光,给树木生长发育创造适宜条件,造就干形合理、冠形优美的优良树木。修枝应根据林种树种与用途的不同、造林密度与造林目的差异而采取不同的方法。  相似文献   

16.
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的成本收益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根据《京都议定书》的内容,分析得出清洁发展机制(CDM)造林再造林项目的成本主要包括造林抚育及森林管理成本、机会成本、交易成本和泄漏成本4种类型,并分别阐述4种成本的主要内容及高低的影响因素;讨论CDM造林再造林项目的木材收益、碳排放权收益、非木质林产品收益等有关收益的内涵;最后通过广西项目成本收益的具体数据指出CDM造林再造林项目对于促进森林多目标经营,实现森林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统一有着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7.
为尽快改善我国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从1998年开始,国家启动了重点林区天然林保护工程,投入公益林建设资金,其投资计划安排标准是:人工造林100元/亩,封山育林6元/亩,人工促进天然更新35元/亩,森林抚育65元/亩。其中人工造林项目投资中,包括当年造林、当年整地、当年抚育及下两年度幼林抚育资金。1998年,牡丹江林区实施天保工程过程中,反映出很多问题。下面就我们通过海林林业局实际调查谈一下公益林建设项目成本方面的问题和我们一点想法。1998年公益林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突出表现出来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从2001年开始,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正式在全国十一个省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这一工作标志着我国有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历史的开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迈开了第一步。但是“补助”毕竟不是“补偿”。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只是对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管护费用进行补助,而不是对其抚育更新、营造林成本等进行的补偿,因此它不是完全意义的“补偿”制度。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更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本文拟从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存在的一些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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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总结闽西集体林区解放以来造林育林的经验教训,得出的结论是:在林业生产责任制落实之前,凡用育林基金以“撒胡椒面”式补助群众造林或大搞群众运动造林的,其结果是年年造林不见林;造林见林,育林成林者主要是国营林场、伐木场、林业站和乡村林场。但它们又受到自身经营范围的限制。为了解决乡村有山场而造林成效低,与国营场站造林见成效而无山场的矛盾,为了充分发挥国营场站的示范作用,以带动乡村群众造林,加快基地建设  相似文献   

20.
在全国11个省区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试点工作三年取得圆满成功的基础上,2004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了20亿元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对全国4亿亩重点公益林管护者发生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支出给予一定补助,这标志着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从此进入实质性的实施阶段,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将永载我国林业发展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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