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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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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4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将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该司法解释第5、6、7条规定如下:  相似文献   

2.
2005年1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5号,以下简称《新司法解释》)正式旌行。《新司法解释》虽然有利于督促银行机构重视客户筛选和注重第一还教来源的分析,但也对银行机构实施风险控制和贷款管理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编者按]  相似文献   

3.
目前个人住房贷款已成为广西分行收益的主要来源之一。但是,随着2004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司法解释的出台,个人住房信贷业务面临新司法解释的严峻考验。近期我们对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后,对广西分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进行了全面分析,并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从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基本宪击权利和人格权利出发.对房屋等财产的强制执行进行了一些规定.其中关于居住房屋的执行、第三人占有的房屋的执行,转让中房屋的执行以及可供执行财产的范围等有关规定对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将产生巨大影响,拟就《新规定》中有关条款对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利弊影响进行深八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5.
新司法解释对个人房贷业务的影响2004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规定》),并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查封规定》中详细列举了八类不得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同时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这意味着,按揭贷款购买的住屋,只要是被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原则上不能采取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等执行措施。该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被执行人的基本权利,避免因强制执行造成被执行人极度贫困,流离失所。  相似文献   

6.
本文站在商业银行的角度阐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颁布实施对商业银行业务的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7.
评估评论     
拍卖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种重要经济行为.拍卖行为中需要对拍卖物进行合理定价及合理确定保留价,往往需要借助于资产评估专业服务,因此拍卖行业与评估行业有着密切关系.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立法和司法部门对评估在拍卖特别是民事执行拍卖过程中的作用经历了一个从不重视到越来越重视的过程.2004年10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0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号),对民事执行过程中拍卖、变卖财产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规范,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鉴于评估在拍卖过程中的重要性,该司法解释对相关评估问题也进行了规范,在总共36条规定中,与评估有关的条文达5条之多,分别对应当进行评估的范围和情形、评估中相关资料的提供、评估机构的选择方式、评估报告异议程序、评估的作用等重要问题予以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8.
2004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新的司法解释,并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第6条、第7条款项中明确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这一《规定》的出台,体现了“生存权高于债权”,国家更加尊重人的权利的同时,对当前金融机构业务开展产生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9.
2004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法释15号”。其中,第6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庭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这一司法解释出台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争论。有人认为高法出台这一司法解释的初衷是好的,是为了保障国民最基本的生存权——居住权,不会因为法院民事判决后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执行行为而丧失,给任何人都保留一个基本生活的条件,这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保障意义。但是,我们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法的“法释15号”实施后,至少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10.
王菲萍 《银行家》2003,(2):84-85
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出台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最高院继2002年1月15日下发<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公布的审理证券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第一个系统性的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11.
本文以民事诉讼法修订为视角,以新<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为依据,对比原<民事诉讼法>第208条的规定及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对实体上执行救济制度的规定,简析我国现行的实体上执行救济制度;既提出该制度的创新与改革,也总结该制度尚存的不足之处.  相似文献   

12.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5年12月21日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的司法解释(下称新法)。新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而一年前,即2004年11月4日最高法院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明确表示,“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需的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必需品后,可予执行。”对比之下,旧法对法院查封、拍卖、变卖、或抵债等执行措施附设了比较苛刻的条件。按照这种附条件法律行为下处置抵贷标的,债权银行受偿几乎无望。甚至还会额外增加繁杂的处置费用。新法出台后,法院又可以依法对那些恶意还贷的“老赖”的房屋包括其生活所必需的居住的房屋实施比较充分的查封、拍卖、变卖或抵债等强制措施。此番对2004年司法解释的修改,无疑得到了银行业的一致欢迎。  相似文献   

13.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尤其是第六条规定,对业主(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这让还不起月供的、买了烂尾楼或迟迟无法入住的业主们找到了拒绝还贷的保护伞。一时间,银行房贷遭遇切肤之痛。  相似文献   

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将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此《查封规定》不仅对动产与不动产、其他财产的变价程序、变价方法进行科学的论断和定位,而且又规定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内容,并作出了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规定。为此,笔者就《查封规定》对农村信用社贷款的现实影响进行了调查。  相似文献   

15.
<正>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1月30日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新司法解释》),并于2015年2月4日起施行。这部司法解释共计23章、552条,是有史以来条文最多、篇幅最长、内容最丰富、参与起草部门最多的司法解释。其中,该司法解释对财产保全的期限做出了详细而完整的规定,有利于司法实务操作,将对商业银行协助执行和不良贷款清收产生重大影响。本文试对新规定进行诠释,并就商业银行应对之策提出建议,以期对商业银行正确适用财产保全期限  相似文献   

16.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5年3月5日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积极扩大消费需求,实行有利于扩大消费的财税、金融和产业政策,稳步发展消费信贷等新型消费方式。”但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多处条款对房地产物业的抵债和查封作了新规定,包括生活必需居住房屋法院不得拍卖、  相似文献   

17.
高院司法解释迫使银行抬高房贷门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冯娟 《金融博览》2005,(3):46-46
最高人民法院在最新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明确,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这意味着向银行贷款的购房者在无力偿还贷款时,如果该套房屋是其生活必需品,那么银行无权对这套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屋进行处置。  相似文献   

18.
毫无疑问,依法收贷是强化信贷管理、盘活信贷资金、减少资金风险、防止资金损失的有效措施,已为行社广大员工所共识。然而,当前行社在依法收贷中存在的问题亦不可忽视。——起诉时错投管辖机关。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少数所社在起诉中缺乏民事诉讼基本常识,对诉讼程序不够了解,甚至不知道人民法院是受理民事  相似文献   

19.
陈福录 《金融纵横》2015,(2):35-37,63
为了明确和统一人民法院对2012年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的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1月30日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其中,该司法解释对财产保全的期限作出了详细而完整的规定,有利于司法实务操作,将对商业银行协助执行和不良贷款清收产生重大影响。本文试对新规定进行诠释,并就商业银行应对之策提出几点建议,以期对商业银行正确适用财产保全期限的新规定能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0.
编者按:2007年6月24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对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银行等单位拒绝协助调查、执行的强制措施,在民事诉讼法规定罚款的基础上,增加了人民法院有权责令改正,拒不改正予以拘留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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