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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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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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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财政部税务总局股息红利所得暂减半纳税为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6月13日起调整股息红利税收政策。联合下发的《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2.
<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进一步规范股息红利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现将个人所得税股息红利所得减免税政策有关执行口径问题通知如下:一、财税[2005]102号文下发之日后(含当日)上市公司实际派发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的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符合上述规定的上市公司,已按股息红利全额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可按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的减  相似文献   

3.
施立端 《现代商业》2014,(26):101-102
个人投资企业(指含有自然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税后利润转增股本征收20%个人所得税的依据,在《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找不到。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8]333号)却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实际上是该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对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4.
为进一步规范股息红利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现将个人所得税股息红利所得减免税政策有关执行口径问题通知如下:一、财税[2005]102号文下发之日后(含当日)上市公司实际派发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的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  相似文献   

5.
股息、红利是企业或个人对外进行股权投资时取得的.个人获取股息、红利时需承担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两次课税,造成了经济性重复征税,极大地影响了私人资本的投资积极性.基于规避双重征税,个人投资者在股息、红利分配形式上和从企业获取款项上存在着不同的纳税筹划空间.  相似文献   

6.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有关规定,企业购买车辆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股东个人名下,其实质为企业对股东进行了红利性质的实物分配,应按照“股息、利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考虑到该股东个人名下的车辆同时也为企业经营使用的实际情况,允许合理减除部分所得,减除的具体数额由主管税务  相似文献   

7.
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  相似文献   

8.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规定对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给予四项税收优惠政策。这一政策的出台将有助于支持和培育机构投资者,充分利用开放式基金手段,进一步拓宽社会投资渠道,促进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这四项优惠政策是:一、对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在2003年底前暂免征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二、对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三、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  相似文献   

9.
财政部与国税总局联合发布通知,股息红利税暂减50%,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产生的印花税、所得税暂免征收。有机构计算,如果个人投资者红利税被减免,个人投资者整体将最多增加143.73元的现金红利收入。此次红利税减半,投资者最多增72.865亿元的现金红利收入。  相似文献   

10.
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发出通知指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简称OFII)所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和利息收入.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11.
随着我国国有企业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资本市场的逐步成熟,个人的投资份额正逐渐增大,对个人股息经济性重复征税问题也愈显突出。政府应遵循公平原则,把消除个人股息重复征税的重点放在企业所得税层面上,个人所得税不作改动或作小额度的减免。同时应选择对征管水平要求不高,计算不复杂,操作不繁琐的税收制度。  相似文献   

12.
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并存,公司作为所得税应税实体,既要在公司层面缴纳企业所得税,又要在股东层面就所获得的股息红利缴纳个人所得税,出现了经济性的双重征税.股利所得经济性双重征税对企业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世界各国为消除经济性双重征税采用了不同的所得税一体化模式,我国也应尽快在消除股利所得经济性双重征税问题上做出合理的制度选择.  相似文献   

13.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2012年成立以来,逐渐受到资本市场的关注和中小企业的青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发布文件明确挂牌公司派发股息红利、转增股本、股权激励等个人所得税政策。文章结合挂牌公司发展现状及业务规则,通过梳理现行政策,分析政策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4.
142.个人取得无赔款优待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解答精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对于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用而取得的无赔歉优待收入,按照“其他所得”嘘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143.个人提供担保取得收入如何纳税?【解答精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94号)文件规定,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的报酬,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  相似文献   

15.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是目前仅次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第三大税种,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主要的税收对象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等法定义务人。征税内容主要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  相似文献   

16.
李雅峰 《商业科技》2010,(36):193-193
一、各项应税所得重新界定应当将主要的收入项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生产经营及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具有经常性和连续性的收入合并在一起,实行综合所得税制。而以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为代表的特殊收入及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所得等不能经常和连续取得的所得,从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中分离出来。股息、红利、偶然所得等仍实行分类所得税制,在实现环节征税,仍可实行代扣代缴制。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所得可作为财产税的组成部分,在其相关权属转移合同签署的同时,  相似文献   

17.
股息红利属于什么性质的问题,目前众说纷纭。有的认为按股金多少付息分红属于按资分配,但由于入股资金带来的增殖额并没有完全归入股者,没有转化为剩余价值,入股者得到的股息、红利不是剥削;有的认为生产单位入股分得股息、红利是按资分配,劳动者入股  相似文献   

18.
<正>一、各项应税所得重新界定应当将主要的收入项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生产经营及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具有经常性和连续性的收入合并在一起,实行综合所得税制。而以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为代表的特殊收入及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所得等不能经常和连续取得的所得,从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中分离出来。股息、红利、偶然所得等仍实行分类所得税制,在实现环节征税,仍可实行代扣代缴制。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所得可作为财产税的组成部分,在其相关权属转移合同签署的同时,进行  相似文献   

19.
李化 《商业会计》2006,(12):26-27
142.个人取得无赔款优待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答精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对于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用而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入,按照“其他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20.
《华商》2012,(11):70-70
近日,中国证监会连出五项政策,包括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出台支持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确认股权的指导意见、修订《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以及扩大券商自营投资范围五项法规政策。这意味着,资本市场改革进入新阶段。由此可见,券商创新大会上的11项创新措施正在逐项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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